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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1 08:08:49瀏覽3082|回應4|推薦42 | |
各位網友 近來收到老友傳來的一個相片簿;其中有一重要的照片,如上揭圖: 有著很漂亮的標題,名為 「台灣被遺忘的年代」──可見於網路,其網址如下 其中照片都可說相當精彩;確實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可惜其中有一個說明資料,引用了日據初期與國府來台後的兩份對比文件,但是卻沒有做必要的說明。 很顯然是一別有用心、缺乏主體性研究的文宣; 個人研究台灣史數十年,觀賞之餘,實在感嘆與憤慨 謹此將我的回應分享給我可敬的網友們── 敬啟者 其中對比一八九六年的「樺山資紀要求軍隊保存寺廟之告示」與1955年國府之「拆除影響台人思想之日人神社建物」的作為─
兩者間最大的問題是背景‧‧‧‧‧未加以呈現,其意義何能真正彰顯?
一、史實是,1896年,樺山總督同時正進行著對於我台人的攘逐殺戮政策,該年年底我台灣先民消失了七十萬人以上。這時的保存寺廟有何意義?
二、國府來台的時代背景,迥然不同。當時台人自稱受日人苛毒,熱愛祖國;都是不得已而為皇民者,除極少數皇民外,對日人強迫的一地一神社的建物,會想起日人拆毀我廟寺與祠堂與神主牌位之事,當年真正改信日本神道教者極少,因而不具好感‧‧‧‧‧〈關心者,可詳見於後〉
請問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不加以全盤理解,怎能比較?!
知道當年日人如何逼迫我台人改變其祖先信仰嗎?當年的史實,請有興趣的網友可參看下面所附的拙文───
譽孚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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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拙作「日據下的台灣社會與台灣教育史」──計畫印行中
〈二〉正廳改善運動 所謂「正廳改善」是來自前述官方強制的信仰;一如俗諺所說的「一山不容二虎」,一人怎可能同時信仰兩個宗教呢?此時苛虐的官方既然決定了人民的信仰,怎可能容許民間另有信仰呢?──儘管明治元勳曾經努力構築一套說法,強調其神道信仰不是宗教,是一種「皇國精神」。 然而,不論日本官方怎樣自圓其說,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它們強調日本神道信仰「至尊不二」的規定 與我先民的傳統信仰是真實衝突著的──對於我台人的傳統言,住家的正廳當然供奉著自身的祖先與所信仰的神祇,那是自身所從出的祖先與保護性的神佛;而日本官方所強制的信仰裡,日本神龕的設置竟然排他性地看中了相同的這一空間──因此就發生了這所謂的「正廳改善運動」。
該標準設置官方公佈於1935年的台灣始政四十周年紀念博覽會,正式推行則於1937年底,由「台灣神職會」發起,指該設計為「貫徹本島皇民化的絕對要件」 ,它們批判過去的作法,稱「在此之前漸進式的敬神教化政策,已顯示出其政策推行不力的缺點,因此欲藉正廳的改善,將敬神教化事項由神社及地方各單位轉至台灣人民家中,並派遣神職及教化人員前往指導家庭祭祀之事,」 ,而認為「正廳經過改善之後,代表大和魂的日本民族意識將可取代長久以來領導台灣人民信仰的中國民族意識」 ;就所知,在文字上所謂的「教化人員」中,最有效力的應該是日本員警,該運動至1941年底,全台奉祀數達到82萬戶以上,相對於全台一百零一萬戶言,已達全台戶數的五分之四以上,可謂十分「成功」。 不過,其實效如何,由當時日人旁觀的紀錄所稱:「從此,各戶被強迫購買天照大神的神符,至於公廳〈住家中央的房間〉祭祀祖先的地方。因此大家都十分憤怒,這種行為到了1935、36、37年,逐漸嚴厲起來……員警來檢查祭壇是不是設有神龕。因此漸漸地,每家都設置起神龕來了,但是時間一久,上面就覆上一層灰。」 。描述了當時強迫購買,以及其憑藉著員警的威力;我台人的回憶中也常以該神龕上灰塵厚重或擺設的植物枯萎而嘲諷之。
〈三〉所謂「寺廟整理 」與「廟門昇天」 由於以神社為教化中心的「神社中心主義」,在各地不能容許傳統信仰繼續存在;也由於前及對於我先民採取了強制信仰的手段;這時出現的問題,一面是我台人的各種傳統信仰確實根深蒂固,且自日據四十多年來,官方對其是一直頗為利用的 。進入本期,各種廟宇和祭祀團體,忽然為了「國體論」的「武運長久」而要積極抹煞我傳統信仰時,應該怎樣處置?另一面的問題是,上述「正廳改善」之後,原本安置於正廳的神佛像與祖先神位,應該如何處置呢?
它們所採取的方法,是一面在各地建築神社,同時迅速採取裁併地方上舊有傳統信仰的寺廟之措施,其中決定廢棄的舊日寺廟,有的轉為日本佛教的廟宇,有的則命令地方耆老與保甲人士,以及地方公學校師生進行破壞毀棄的工作。把原本家庭正廳中所供奉的神佛送到那些相關寺廟去,如此,由著名的寺廟神像到家庭中的祖先牌位,都是毀滅的對象;除了對於少數的神祇外。對於大多數的寺廟,它們都不顧信眾的觀感,公開地拉倒神像,拆掉山門與廟宇 ;此外,對於家族中信奉的神像與祖先牌位,則有些地方更在要求交出來後,故意把它們與不衛生的馬桶放在一起燒掉 ──這些總名之為「寺廟神之升天」;似乎那樣真的就能破壞我島人長久以來所涵養與生活其中的信仰似的。 不過,這應該確實是個比較可以讓篤信「武運長久」的皇軍領導者,可能略為自慰的作法;而廟宇或家族祭祀公業下的財產則可以充公成為「國防獻金」,更是可觀的收入;然而,其改變信仰上的實效如何,實在可疑,就所知,絕大多數家庭是把祖先牌位藏起來,採取私密的祭拜而已;而對於地方的信仰,據稱在台南曾有下列的做法:
「倒風寮百戶人家中,每年由一戶人家負責供奉法主公……這戶人家要負責隱藏法主公,以避免被日本人抓到。一直到光復後,村人才公開祭祀法主公。」
據稱在高雄與臺北曾有如下的奇蹟故事:
「神農大帝是教先民耕農及試藥……先父就乞一香火回家奉拜,拜後大家認為需要雕一權杖;權杖拜後,盧姓宗族及鄰居們都信奉,後來再雕金身來拜……在半樓閣上設神桌……受人密告,經日警上去樓閣查看……但竟無看到什麼東西。」
「我任職社會教育課,日人便賦予我廢止台灣寺廟活動之重任,……有一天晚上,就在我撰寫自認為屬於迷信的『淫神邪祠』,列為第一波寺廟廢除對象時,我的右手便突然不能動彈。……兩週內都無法提筆寫字,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感到冥冥中確有一股不能解釋之力量,這股力量,不但造成肢體病痛,還使我遭遇一連串的怪事 ……這接連二事的發生,讓我對神祕力量感到惶恐,因此急急藉口手痛,辭去了毀廟的工作。」
該政策後來由於總督府發現在所謂的「南進」國策上,違背了向南洋華人號召的需要,此政策在1941年「皇民奉公會」成立時,就曾由新任長谷川總督公開宣佈停止;但是已經拆除與搗毀的不可能重建,所以,實際上,「寺廟整理」仍持續進行管制中 。
總結‧‧‧‧
過去的日本神社與其鳥居之類,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立的;這與我台人當年自願皈
依的傳統信仰,而強迫的信仰,多帶著痛苦的記憶,兩者之間,豈可任意比附?
泥土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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