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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7 10:37:53瀏覽3997|回應5|推薦26 | |
胖達人當然是錯的,該懲罰。 我對香精麵包也從來沒有好感,多年來,太多的麵包(和其他種種烘焙食品),聞一聞,就是一股刺鼻香精味,就噁心,立即敬而遠之,結果市面上麵包種類越來越多,我吃的麵包越來越少,甚至不解,為什麼臺灣人這麼喜歡香精? 但是,罰錯,也要講究「比例原則」。胖達人再可惡,也就是「廣告不實」而已,現在的懲罰,不太重了嗎? 須知胖達人的麵包本身,和其他無數家麵包店麵包的「健康程度」或「不健康程度」是一樣的,其他麵包店的麵包如果沒問題,胖達人的麵包當然也沒問題。 至於「廣告不實」,那又不存在著成千上萬?賣車的誇大汽油 / 里程效率、賣保健品、化妝品的誇大功效、賣各種食品的廣告圖片與實物不符… …,比比皆是,罄竹難書,甚至屢教屢責屢罰不改,遭到過胖達人式的待遇嗎? 最可惡的是南部賣假藥的地下電台,那是實質害人的「假藥」,害得多少人洗腎,乃至被毒死,又怎麼樣? 總是一窩蜂、一面倒(一窩蜂、一面倒地未審先判范佐憲)、選擇性(胖達人vs南部地下電台、大埔vs臺南、軍公教退休金vs老農年金vs農保… …),真是「濫情理盲」得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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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