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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2 18:46:18瀏覽829|回應1|推薦2 | |
美國誕生了黑人總統歐巴馬,象徵意義十足,引來輿論排山倒海的讚美和分析評論,但是,把重點放在「選黑人當總統」的定位上,顯然是偏了。 這次美國總統選舉,選民選的是「黨」,而不是「人」,證明是,共和黨不但輸了總統,也輸了參眾兩院,是「全面潰敗」。亦即,這次只要是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不管是什麼人 --- 白人、黑人、黃人、印第安人、女人、老人…,都會贏,共和黨都會輸,美國選民懲罰和拋棄共和黨的意願,高於一切,與其說美國人民選擇了「黑人總統」,不如說,他們選擇的是「民主黨總統」。 因此,如果這次兩黨候選人的膚色是對換的﹕共和黨推出的是黑人候選人,比如,就是歐巴馬,或現任的國務卿萊斯,民主黨是白人候選人,結果仍然會是共和黨輸。須知,當時共和黨的候選人馬侃,也是一條好漢,並非弱手。如果局面真是如此,我們也不該因此而「種族詮釋」說,美國人不票投共和黨的歐巴馬或萊斯,是因為美國人不願意讓黑人當總統。幸運的是,還好這次黑人是民主黨的候選人,所以順勢贏了,美國人民不但不必背「阻撓黑人當總統」的黑鍋,還贏得「真正種族平等」的舉世讚譽。 如果這次選舉結果,共和黨是輸了總統,但贏了參眾兩院,我們才可肯定,是美國人民在歐巴馬和馬侃這兩位強手之間,有意選擇一位黑人總統。 我這麼寫,是否在貶低美國人? 毫無此意。我向來肯定美國,不必等到出了黑人總統,我一直認為美國和加拿大是全世界種族平等的典範,兩年半前寫的「一切民主政權都是「本土政權」」裡,就這麼表達了。 早在去年 最值得一提的例子,還是歐巴馬本人。不久前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之爭,在白人希拉蕊和黑人歐巴馬中,最後是歐巴馬高票出線。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才是單純的「選人」,民主黨美國人當時就選擇了「黑人總統」。 問很多美國白人,他們會說出一堆不喜歡希拉蕊的理由,如不喜歡「克林頓家族」回朝、不喜歡希拉蕊的「老舊過時」、不喜歡希拉蕊的權謀,喜歡歐巴馬的聰明、坦誠、「改變」,等等。但所有這些,份量都太輕,不足以克服「種族成見」,向來不喜歡黑人的華人和亞裔,當時就壓倒性地支持希拉蕊,比例大約是75﹕25。 歐巴馬戰勝希拉蕊,而非當選總統,才是美國人對黑人總統沒有「種族偏見」的最佳例子。 第二個典型例子是美國西北部的華盛頓州,早在十五年前的一九九三年,就選出了華人駱家輝當他們州長。華盛頓是「白人州」,華人、黑人都很少,黃人州長駱家輝純粹是白人選出來的,而且連任兩屆。 第三例是布希總統任內的兩位國務卿,鮑爾將軍(二00一年十二月被任命)與萊斯女士(二00四年十一月被任命),都是黑人。國務卿雖然由總統任命,非經民選,卻是美國由任命產生的最高行政官員,鮑爾與萊斯也是歐巴馬之前美國黑人有史以來擔任的最高官位,萊斯還是「唯二」的女性國務卿之一,且鮑爾與萊斯都在共和黨,美國社會也從未出現過對這兩位國務卿膚色的反彈。看,黑人經由任命產生的兩位最高官員出在共和黨,經由選舉產生的一位最高官員出在民主黨,兩個黨產生的這三位最高級別的黑人官員,說明了全美國社會對黑人的平等態度。 這些只是我所熟悉的例子,更多類似例子,是我所不熟悉的,如其他黑人、印度裔人、拉丁裔人等擔任大城市市長(如洛杉磯市長是黑人)、州長、參院和眾院的議員、大法官…… 按我的知識,以一九九三年駱家輝當選華盛頓州長為契機,就可知道,只要候選人本身夠資格,不管什麼膚色,美國(白)人都會選他/她當總統。 華人媒體慣於渲染美國社會如何「種族歧視」,對此,我只能說,他們對美國了解太少,包括常年生活在美國的華人媒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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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