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1/07 10:37:57瀏覽8625|回應5|推薦31 | |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official website"被譯成了「官方網站」,從此就泛濫開來。我曾經在2002年9月6日以「官方網站」當關鍵字蒐尋,在「蕃薯藤」找到 了534 筆,而在「Yahoo奇摩」則找到了997筆。「可口可樂」、職棒「兄弟象」、歌星李玟、演員鍾麗緹、遊戲機PlayStation、電腦遊戲「傳奇」等都有「官方網站」,無奇不有。這些組織、公司、個人、電腦遊戲公司怎麼會是「官方 」呢?難道這就是後現代對中文字「官方」字義的顛覆? 五年以後,「官方網站」的使用率更是驚人,原來以百計,現在則以百萬計,2008年1月7日我再到Google蒐尋,已有7,520,000筆了。Google的翻譯器直譯"official website"為「官方網站」;線上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也已正式收入該詞,有二解:「1.指由網站主題代表者所設置的網站,有別於網友為興趣設置的網站。如電影公司為介紹某部新片所設置的網站,即可稱為該影片的官方網站。2. 泛指政府部門所置的網站。」 英文"official"的意思原比中文「官方」寬,既有中文「官方」的意思,也有與「官方」無關的意思,含括職務上的、正式的、公認的、形式化的等。其中比較貼近"official website"的應該是「正式的」,因此"official website"可譯成「正式網站」,但若能譯成「正宗網站」應該更好,以有別於非本公司、非本人(授權)所架設的網站,也就是「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意思。 不過,既然大家都已這麼用,而且教育部也已認可,而且還把「非官方」的解釋擺在「官方」之前,我再怎麼不以為然都沒有用,我再怎麼說也形同廢話。但我就是認為把"official website"譯為「官方網站」是不妥的。而且教育部的辭典也並不怎麼嚴謹,大有媚俗之嫌;也就是說,教育部編的辭典,不但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而且日益放鬆了中文詞義。我這麼批評當然不專指把"official website"譯為「官方網站」,還有別的詞,譬如「攏絡」明顯是寫錯的,它也收了進去,但卻沒有辦法像「籠絡」一般列出典故。一味媚俗的結果,把「三隻小豬」收入成語,也就不足為奇了。 五年前第四台Action台的金氏紀錄節目,曾經播出一名婦女長了一個巨大的卵巢瘤,動手術開刀割除後,稱得的"official weight"是303磅,字幕打出來是「正式重量」,幸好沒譯成「官方重量」。不過依照中文用語習慣,此處的"official"其實是不用譯出的。 看到"official"就一定譯成「官方」,就跟看到"president"就一定譯成「總統」,看到"constitution"就一定譯成「憲法」,看到"approach"就一定譯成「研究途徑」,看到"flight"就一定譯成「飛行」一樣,是翻譯上的機械主義。 或謂語言是活的,只要約定俗成,為何除了官衙之外,就不能稱為「官方」?"official website"不是已廣泛被稱為「官方網站」,有什麼不可以? 積非成是,約定俗成固然是語言被固定下來的一個原則,但至少要有個底線,否則把一旦寫成一但,再/在不分,權力/權利不分,反應/反映不分,已/以不分的錯誤,豈不都可以接受?依照片面的「積非成是,約定俗成」邏輯,「只要很多人都寫錯,錯的就是對的」,那麼一旦不就可以等於一但,再=在,權力=權利,反應=反映,已=以?以上所舉的常見的錯別字例子,告訴我們,語言的約定俗成原則,其底線在於不能造成語意的混淆,權力絕對不等於權利,反應絕對不是反映。同一道理,把"official website"說成「官方網站」,官衙與民間不分,確實已經造成了語意混淆,不足為法。 我知道,在現今一切標準皆降低的台灣說這些,斤斤計較於生活用語的對與錯,大約是沒有什麼人理會的。雖然如此,一己之見還是要表達出來,有人聽沒人聽,接受與否,都不重要了。 |
|
( 知識學習|語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