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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6 08:59:51瀏覽398|回應0|推薦1 | |
曾國藩嘉言 近日閱讀「晚清危局中的曾國藩」乙書,欣見曾氏下列二語,與本人早年主張:「寧可傾家蕩產籌措子女學費,絕不遺留任何財產給子孫」之意念極相近似,特摘錄與好友及子女共勉之: 「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可恥,以宦囊積 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 以遺後人。」 「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錢。廉俸若日多,則周濟 親戚族黨者日廣,斷不畜積銀錢為兒女之需。蓋兒子 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飯;蓋兒子若不肖, 則多積一錢,渠將多造一孽,後來淫佚作惡必且大坫 家聲。故立此志,決不肯以做官發財,決不肯留銀錢 與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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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