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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1 10:54:55瀏覽3960|回應2|推薦39 | |
《閩南語辭典》在解釋「匏桸」詞條時,說它的異用字包括「匏瓠」。但是「匏瓠」一詞,真的可以做為匏桸的異用字嗎?
匏桸,《閩南語辭典》解釋如下:音讀是pû-hia。釋義是匏瓜曬乾挖空製成的水瓢。異用字是匏杓、匏瓠。近義詞是水觳仔、葫蘆瓢。
杓字的台語音讀是sia̍h。釋義是水瓢;用來舀取液體的器具。故「匏杓」一詞,確定可作為匏桸的異用字。至於「匏瓠」一詞,則很值得商榷,理由如下:
(1) 匏字與瓠字皆指瓠瓜,若將這兩個字合在一起用,就指瓠瓜做的勺子,真的奇怪。
(2) 《閩南語辭典》查不到「瓠」帶頭的字與詞,異用字若用這樣的字,將不利查詢。
(3) 瓠字與瓢字長相很相似,兩字皆從瓜部。瓢字在《閩南語辭典》查得到,音讀是phiô,但沒有解釋。瓢字在《國語辭典》的注音是ㄆㄧㄠˊ,釋義是用來舀取水酒等物的勺子;傳統多以葫蘆或木頭製成。因此,「匏瓢」是可用之詞語。
由於瓢字有勺子的意義,因此,台語「匏桸」的異用字,應該也包括「匏瓢」。
[參考資料]
(1)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簡稱為《閩南語辭典》)
(2)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簡稱為《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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