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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仙 - 馬蹄 – 行道者不以外物傷性 2
2016/02/29 10:02:32瀏覽864|回應0|推薦16

 

前言

這篇『馬蹄』與前一篇『駢姆』的主旨相同,因此就不再多加申論。以下是原文與解譯,請慢慢體會其中含義。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臺路寢,無所用之。

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馽,編之以皁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

飢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

陶者曰:「我善治埴。圓者中規,方者中矩。」。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繩。」

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

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

 

馬,擁有四蹄,可以踩霜踏雪,體毛可以抵禦風寒;餓了就吃草,渴了就喝水,高興起來就跑一跑、跳一跳;這是馬本身原來就具有的自然天性。就算給他住在高臺大廊,他們也毫無興趣;對馬而言,那些人類所認為地『享受』,其實根本毫無用處。

等到有一位自稱是『伯樂』的人出現了,說:「我很會馴馬。」;後來,馬的命運和下場,就變得十分悲慘了。他在馬的身上烙印、剃毛、削蹄、頭上套絡,然後用繩索把牠們一個個地綁起來,編成隊伍,一排排的養在馬廊裡面;這種安排,常常使得十分之二三的馬無法適應,而導致死亡。

然後,牠們有時候必須面臨飢餓、口渴、奔馳、快跑、排隊、整齊劃一;頭前有銜勒韁繩的痛苦,身後有馬鞭揮舞的威脅;這種馴馬的方式,常常又造成了過半的馬兒死傷夭折。

就像是製陶的工人,總是會說:「我精通於黏土工藝製作,我所做出來的東西,圓就是圓、方就是方,通通都合乎規矩。」。

木匠也說:「我對木工很專業,凡是彎的部分必然可以跟曲尺吻合;而直的部分,也都會合乎準繩的規範。」。

但是,有誰問過那些黏土和木頭,難道自己原本的天性,真的會願意去合乎人類所訂下的『規矩』和『曲直』嗎?

然而,世世代代的人們卻總是稱讚著他們說:「伯樂是最懂馬的專家;陶工、木匠是精通製作罐子和家具的專家。」。其實,那些治理天下的人,跟伯樂、陶工、木匠都犯下了同樣的過錯。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

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

一而不黨,命曰天放。

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

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

是故禽獸可係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

 

我認為,好的治理天下方式,應該不是這樣子做的。

人類,本來就具有他們天賦的生存方式。為了保暖就會織衣服來穿,為了有食物吃就會去耕作;這就是『與德相同』(得道)

也就是說,放任他們跟隨自然界去生存變化,渾然為一,不偏向任何人為的規範。

所以,在從前的至德時代,人們的行為舉止都表現得從從容容、不疾不徐;看起來都很悠哉淡泊。

那個時候,山裡面沒有路徑通道,水澤裡沒有舟船橋梁;萬物都聚在一起生活,也沒有鄉里的分別;禽獸都活躍成群,草木也都生長茂盛。

所以,當時的禽獸都可以任人牽著遊走,鳥窩也任由人們爬到樹上觀看,禽與獸不會覺得遭受絲毫的危險或驚嚇。

 

『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

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

及至聖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

澶漫為樂,摘辟為禮,而天下始分矣。

故純樸不殘,孰為犧尊!

白玉不毀,孰為珪璋!

道德不廢,安取仁義!

性情不離,安用禮樂!

五色不亂,孰為文采!

五聲不亂,孰應六律!

夫殘樸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

 

古時候的社會原本是至德的時代,人與禽獸住在同一個環境,與萬物並存;根本不知道、也沒有,所謂的『君子』與『小人』的分別。

大家都不需要知識計謀,因此他們本來的徳性都不曾失去過;人人都沒有多餘欲求的必要,這就叫做素樸。素樸,就是人類最純真的性情。

一直到後來,忽然有了所謂『被世人推崇讚譽』的那些聖人出現了,他們推廣『行仁』、呼籲『守義』,搞得天下人開始疑惑(興起執著與分別之心),常常懷疑自己的行為,到底有沒有出了甚麼差錯?

接著又有人製作了讓人放縱享樂的音樂,訂定了繁瑣的儀軌禮節;還比較來比較去,一定要分辨出到底誰對誰錯;於是天下就從此開始形成爭奪分裂的局面了。

所以,演變到最後;

原本好好的木頭,被鋸斷雕成了酒樽!

原本天然的璞玉,被雕刻研磨成珪璋等玉器!

原本自然就具有的道德,就被那些聖人規範的『仁義』給取代了!

原本天真樸實的性情,就被那些人為訂出的『禮樂』給趕走了!

原本單純夠用的五種顏色,就被搞出很多複雜的中間色!

原本單純容易辨別的五種聲音,就變成奇奇怪怪的旋律!

因此,砍伐原木來製作器物,這是那些工匠所犯下的過錯。而把原來就具有的道德給摧毀,改推行所謂的仁義,就是那些所謂的『聖人』所犯下的過錯。

 

『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踶。

馬知已此矣!

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扼、鷙曼、詭銜、竊轡。

故馬之知而態至盜者,伯樂之罪也。』

 

馬,平常就只是吃吃草、喝喝水;高興的時候,就交頸摩擦;生氣的時候,就背對背的相互踢踏。

馬的智慧本來也僅止於此而已。

可是一旦將韁繩強加在他們的額頭和頸子,而且把他們並排連在一起拉車以後;那些馬就會開始懂得生氣怒目、彎著脖子抗拒、桀驁不馴、吐掉勒住嘴巴的繩子、咬斷身上束縛的繩索。

搞得這些馬到最後,誇張到什麼花樣都會用;這都是伯樂造成的罪過。

 

『夫赫胥氏之時,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遊,民能以此矣!

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爭歸於利,不可止也。

此亦聖人之過也。』

 

結論

上古,在赫胥氏那個時代的時候人們安居樂業,純樸得不知道除了生活之外,還有什麼其他的花樣可想;想出去走走,也無從可去。每天吃飽飯後,就玩樂嬉戲,四處遊玩。人民所能做的,也僅止於此而已!

等到所謂的聖人出現,訂定禮樂來框住天下人的行為,標榜仁義以束縛天下人的心靈。搞得人民爭相學習各種知識技藝,藉著專長跟人競爭牟利,各種欲望氾濫,最後一發不可收拾。

所以聖人也犯了伯樂所犯的罪過。

 

請藉此反身自省地思維一下自己的人生觀,是否也被一些『以前受教育時的思想和觀念』束縛住了?

 

 

伴霞樓主 

於 新北市 新店碧潭 2016/02/29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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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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