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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師外遇又砍死女友 劉北元獲任司改委員 美國司法制衡 社會賢達之老兵不死 過去十年 立法院的富翁、富婆
2017/02/15 10:41:09瀏覽522|回應0|推薦0

 

中時社論》拚司改 先讓司法官敢揭發關說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219003344-262101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由總統自任召集人,將先舉行分組會議。依照規畫,包括了保護人權、信賴公正、符合效率、透明參與及維護安全等5個面向,將近百人參與,其中非法律人占多數,進行為期至少4個月的密集討論,尋求共識。

司法改革是極受民眾注目,也是千頭萬緒的社會工程。萬流歸宗,司法所以長期受到社會詬病,需要改革,其實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司法不能得到社會信賴。民眾信賴與否的癥結,在於司法系統的法官與法務系統的檢察官能不能夠鐵面無私,不動如山,拒絕人情左右,包括防禦來自議會議員接受選民或親友的請託,抵擋關說?社會上對於司法關說存在而且有效的疑慮如果不能根除,司法要建立人民的信賴,恐怕難上加難。

2年前發生的馬王政爭,是台灣政治走向的一個轉捩點。當時馬英九甘冒矢石,親上第一線處理,以致吞下政治苦果,國人應該記憶猶新。該次事件的發端,正是因為國會中的政治高層,赤裸裸地從事司法個案關說,檢察系統無力招架抵擋所致。

檢察總長因為洩密而去職,甚至構成司法刑事處罰的罪名,其實坐實了司法關說存在,只是不能說;也坐實了司法關說果然盛行,而且不犯法,但不許說出來。

一位檢察總長去職獲罪事小,各黨政治人物沆瀣一氣,關說司法成風,成為全國都知道卻不能公開的祕密,才是摧毀司法信用的根源。像是當事人至今還自誇理所當然,洋洋得意,繼續理直氣壯地身居政治要職;又像檢方與法院勤於追究的不是關說者,而是揭發關說者的刑事責任。凡此種種,人民看在眼裡,還會相信司法不受關說左右嗎?這樣的司法,能算是獨立的司法嗎?

其實哪個從事關說的當事人不是自認有理而且無辜的呢?重點在於關說司法,既無法律責任,也無政治責任,升斗小民除了相信政治果然是比誰的惡勢力大,誰翻雲覆雨的手腕高,誰的司法案件就能沒事之外,還會相信司法嗎?也許大部分法官都是關說不動的,但只要人民看到有權有勢的人總有司法關係可說,人民會相信關說,還是相信司法呢?

政治人物司法關說的問題有多嚴重呢?從另外一件事也可以看得出來。約莫直到5年前,最高法院才廢止了祕密分案制度。此制世界罕見,卻是行之有年,完全否定司法程序透明的制度存在數十年,主要理由竟是在於如此才能杜絕政治關說。其結果則是最高法院鮮少開庭言詞辯論。

廢制當時,還有最高法院院長站出來公開批評此舉是重大錯誤,會破壞最高法院的司法獨立性,至今最高法院之中對此不以為然者,恐也不乏其人。果然如此,即已不難偵知台灣政治關說司法的嚴重程度。

更大的問題毋寧在於,最高法院法官心儀祕密分案制度是防止關說的有效辦法,其實暴露的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沒有能力也缺乏有效方法抗拒關說,才需出此下策。這如何能讓人民放心或信賴司法呢?

不免還會引起社會聯想,如果最高法院尚且如此,豈不表示從不祕密分案的高等法院與地方法院,早就因為政治關說而淪陷了?如果獨立審判的法院系統尚且如此,位於行政部門之內的檢察體系還能抗拒議員關說嗎?人民會認為司法從內到外,從上到下,還有哪處可堪信賴呢?

最高法院依賴祕密分案制度阻擋司法關說,對於程序透明化毫無認識,而且無形之中自我揭穿了司法獨立並不堅實,不足以阻擋關說,其影響豈在淺顯?現在取消祕密分案制度已經5年了,最高法院除了死刑案件之外,仍然不事言詞辯論一如過往,另一邊的最高行政法院則是從來沒有開過言詞辯論庭,毫無透明度可言。

試問,當時力持祕密分案制度可以阻擋關說,取消祕密分案制度之後,採取了什麼措施可以取信外界,現在最高審級的法院已經找到了新的辦法,樹立了新的作風,可以力抗政治關說呢?諱莫如深如故,是要怎樣讓人民相信司法一夕之間已經弊絕風清了呢?

關說,最大的利器,就是摀著不許見光,不讓外人知道誰在關說、說了啥。最能夠阻擋關說的,不是別人,就是被關說的司法官。被關說的司法官能夠公開揭發關說,讓陽光照射,使得在暗中關說者無所遁形,就沒有人敢關說了!

司法界面對政治關說盛行,抗拒之道不是用祕密分案以致司法黑箱作業更甚,而是要有鼓勵司法官願意、放心、勇於揭穿關說的途徑,而且真能出現有效揭發關說的實例,才是重建社會信任司法關說無效,也不能存在的不二法門。

司改國是會議想要重振司法的信用,是不是該從認真討論法官、檢察官如何杜絕關說入手呢?

 

避談關說、廢死 司改國是會議不開也罷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295011?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2-20 00:19聯合報 陳揮文/飛碟電台主持人(新北市)

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宣示,去年十月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承諾跳票,延到今年六月,蔡總統親任召集人,指派國安會議詢委員林峯正籌辦。

林峯正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時代力量主席團,在陳水扁總統任內,以律師身分出任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意識形態與政治立場鮮明。姑且不論林峯正有酒後駕車刑事紀錄,司法改革跟國安會的職掌完全無關,蔡總統應該任命更適合、更中性的人選。

二○一二年,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退休前自己爆料,辦公室抽屜有好多關說信件。楊仁壽包庇關說者,沒有公布姓名,還銷毀資料。試問,升斗小民有管道向最高法院院長關說嗎?

二○一三年,立法院長王金平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的弊案。王、柯關說,只有柯建銘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王金平全身而退,關說案不了了之。反而是被關說的曾勇夫黯然請辭。

日前,司法院與法務部分別公布國是會議七大、三大改革方向。令人遺憾的是,這十大改革方向跟杜絕司法關說,一點關係也沒有。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五個分組討論今天開始,「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全民信賴、公正專業的司法」,「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參與、透明、親近的司法」,「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筆者駑鈍,請問妨害司法公正罪,哪一個分組會討論?

另一方面,籌備委員會拍板決定,此次國是會議不談廢死議題,檯面上的理由是「國是會議不宜談特定政策」。如果廢死是特定政策,所以不宜談,國是會議每一個議題都是特定政策,難道統統不用談了嗎?真正的原因恐怕是,廢死目前不是我國民意主流,若貿然提出,恐怕對廢死運動有百害而無一利。

其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之中,包括多名廢死聯盟要角,甚至重要幹部,巧合的是,他們都選用其他頭銜。支持廢死,何妨大方亮出名號,勇敢大聲說出來。

這些年來,最高法院每每用光怪陸離的藉口,公然幫死刑犯脫罪,法務部長對死刑定讞案,蓄意拖延不執行,不得不說,這跟廢死聯盟、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大力奔走有關。

司法關說,積弊多年,死刑執行,紛爭已久,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若對兩大關鍵問題避而不談,這種會,不開也罷。

 

司改國是會議應補強的事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295015?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2-20 00:19聯合報 黃錦堂/台大政治學系教授(新北市)

報載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五個分組的名稱與子題已經確定。這些構想都有意義,但仍應補強屬於審判核心之認事用法的部分。

就「用法」而言,我國法官的法律解釋有無一套穩定、有可檢證性之解釋方法,讓人民(含其代理人律師)於訴訟中能有一個攻防的標準與裁判的預期?這問題進一步的意義在於,就大眾所關心之重大案件,例如頂新案或重大貪汙案要件之解釋,例如刑法瀆職罪之「職務上行為」,頂新案之「攙偽或假冒」,不同法院之各說各話,不無嚴重傷害人民的司法信任。

這問題一般法官可能宣稱,這是因為法條抽象,所以無可避免,已經有審級制度提供救濟,而且也已有法官聯席會議於事後共同決議統一見解。

這些固然都是方法,但有無更為直接者?例如要求法官於判決中羅列製表兩方之法律解釋意見,然後精確說明判決所採者,從而列出三欄。對於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或基於當事人之申請,法官得否有義務對於所採見解詳為說理,指出法令依據與於仍存有爭議時之法學文獻出處。

而對於法官之無厘頭之無邊際之自由解釋,在制度設計上,能否提供一個立即且便宜有效之救濟管道?更長久而言,我國若干法律領域或案型存有法規不夠明確的問題,時常產生爭議,例如何謂「地方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何謂「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等,這些都有賴較大規模的行政解釋或法官聯席會議解釋或修法解決。行政院於法律案之理由說明,也應更為精密。

至於法官之「認定事實」,那就更是民怨之所在了。由於案件事實係發生於過去,而法官的專業未必在於事實認定,開庭的時間總是有限,現場勘驗的採行有限而且即使到了現場也多流於形式,證人之傳喚與訊問難謂都落實,鑑定人的選任、交付任務與最終鑑定報告之提出,也不無欠缺社會之高度期望。人民所要求的是法官之同理心下主動詢問與調查,乃至於既存有限證據下,想盡各種認事用法方法或舉證責任適度轉換下之突圍,而不是輕輕鬆鬆結案。

所以,有無可能,經由司法院之通案性行政函釋,最好能夠經由法官乃至法律適用者之參與,而制定出認事用法之若干指引。其中也得要求,法官必須羅列雙方適時攻防意見,以及自己的認定結果與依據,而且以三個欄位呈現。對於高度重大案件,可否規定一個較為嚴格的SOP程序?對於重大貪瀆案件或具一定專業複雜性之社會高度關注案件,是否應有一個專門的小組承辦,而且其得配置較多的檢察事務官與法官助理?換言之,現行判決書寫法過於輕鬆與簡單。

當然,無論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最後且最重要者,在於法官的心念,應該包含慈悲與合於國情與人性之專業,每一個個案審理都可以說是一個學習與服務。

 

 

名律師外遇又砍死女友 劉北元獲任司改委員

2017-02-17 20:25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291530?from=udn-hotnews_ch2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委員之一的劉北元原本是保險業王牌律師,愛...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委員之一的劉北元原本是保險業王牌律師,愛情事業兼得意,卻因一場情殺案改變一生換了一個「作家」身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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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委員之一的劉北元,現在擔任更生團契志工,也常在獄中輔導受刑人。他原本是保險業王牌律師,愛情事業兼得意,卻因一場情殺案改變一生,假釋出獄後重新做人,換了一個「作家」身分。

劉北元出生台灣雲林,台中一中、東吳法律系畢業,本來是人人稱羨的保險業王牌律師,也有元配與孩子,卻仍與兩名女性情人糾纏不清。他在2007年8月,酒後帶著菜刀去找其中一名情人談判,並激動當街狠砍她23刀。他砍完人後,打電話向擔任警官的哥哥自首,但檢察官認為他是狡辯,求處無期徒刑,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決12年定讞。

劉北元服刑期間自殘,遇到牧師黃明鎮的幫助和開導,最後還受洗成為基督教徒。他服刑7年後假釋出獄,日前出了一本書《孩子你還愛我嗎?寄不出的40封信》,書裡訴說他的悔悟及對兒子的愛,接著去年出了第二本書,《我不再當浮士德!一個律師的悔悟與重生》。

 

 

聯合/美國司法制衡 擋住了川普蠻幹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287407?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8_pulldownmenu

2017-02-16 00:23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不可一世的川普總統登基不及一個月,已連遇兩大挫折。

一是他對七國「禁旅令」,連續遭到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和舊金山巡迴法庭駁回;

二是他的國家安全顧問佛林因暗通俄國且事後不據實以報,被迫閃辭。

兩事說明:美國三權分立的司法制衡發揮作用,使「川皇」無法為所欲為。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兩個事件中,美國前代理司法部長葉慈均扮演了重要的「吹哨者」角色。在禁旅令中,葉慈以該命令有道德和法律的疑義,要求司法部律師「不要為這項禁令辯護」;她旋即因此遭到川普革職。

在佛林暗通俄國的事件中,葉慈在歐巴馬卸任前一日即告訴川普團隊,指佛林隱瞞其通話內容;川普幕僚一度企圖為佛林粉飾太平,但情報機構掌握了明確事證,終使佛林無從抵賴。葉慈雖然去職,但為兩案貢獻匪淺。

川普頒布禁旅令,聲稱是要履行競選承諾,並保障國家安全。據了解,白宮內部為此也有過爭辯,最後是鷹派占了上風,決定蠻幹。但上訴法院認為,行政當局未提供任何具體證據,足以證明若禁旅令遭擱置會威脅國家安全,因而駁回。川普勃然大怒,怒嗆「法庭上走著瞧」,外界原以為川普政府將繼續上訴或打憲法官司;但川普後來改口,要另簽署新的命令作為替代。這等於自打耳光,承認原來的路已走不通。

反川普陣營為此大受鼓舞,表示將會再接再厲,針對其違憲違法繼續提出挑戰。爭議雖尚未落幕,但從既有的發展看,我們有幾點觀察:

第一,美國的司法威信已屹立不搖,單單一名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的裁決,即能擋下川普的禁令,並使全美遵服。這樣的威信,是美國百年來司法體系兢兢業業、謹守分際建立起來的。這與其他國家──包括台灣在內,輸了官司,就痛罵法官或痛罵法院,有如天壤之別。

當然,也有些美國人對司法毫無尊重,川普本人即是其中之最。川普在競選期間,即曾因輸掉官司,痛批墨西哥裔法官的種族背景。

在西雅圖法官羅巴特對禁旅令發出「臨時禁止令」後,川普以「所謂的法官」來貶抑對方,並暗示如果發生了恐怖攻擊,「就怪他與司法系統吧」。但川普這些抨擊,反而讓一般民眾對他嗤之以鼻,認為他失去理智。川普意識到民意的反彈,最後也只能自行收斂,回到司法途徑上來。

其次,三權分立是美國憲法制定者的理念,憲法則是其依據的藍本,即使總統是由全民選出,並不表示他可以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的拘束。換句話說,民主不是絕對的,行政權也不是至高無上的。做為三權之一的司法權,依據憲法,能夠、也必須制約總統;否則,若總統一人可以自行其是,民主與法治要如何維持?

在美國歷史上,司法權制衡行政權的例子,其實屢見不鮮。以前兩任總統為例,小布希因處理恐怖嫌犯未經適當法定程序,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憲;歐巴馬則以行政命令允許非法移民居留,也被最高法院判定違法。

川普僅上任廿多天,就和司法權槓上,可謂破了紀錄。再看三權分立另一端的「立法權」,儘管共和黨在參眾兩院都占多數,但川普和國會之間仍在磨合和試探,關係並不明朗。在這種情況下,司法權發揮制衡作用,更顯得銳不可當。

回看台灣,蔡政府正要進行司法改革,我們的司法系統問題叢生,公民的法治成熟度也不足,要建立司法威信,恐非一蹴可幾。更大的問題是,由總統所代表的「行政權」主導改革司法,本身就是個悖論;這種手法,只會讓司法權更臣服於行政權,確是一大隱憂。

從美國司法界擋住川普的蠻幹看,司法唯有秉持人權、追求公義,並無畏於政治權力而適時制衡,才能獲得人民信任。台灣距此,仍遙不可及。

 

 

 

 

聯合筆記/川普司法戰VS.台灣司法改革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282801?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2-14 02:50聯合報 蕭白雪

美國總統川普的穆斯林禁令引發的官司戰,讓全球關注美國司法權如何制衡行政權;台灣從本月起,即將展開新一波強調全民參與的司法改革,但最近一連串事件仍感受不到司法變革的新氣象。

當川普以國家安全為由,所下的一紙行政命令、接連被美國法官裁定暫停執行,川普再不開心,最多仍只能嗆聲「法院見」,等待司法最後定奪;即使聯邦最高法院的終審決定尚未出爐,此案凸顯的是,當行政權恣意妄為、為所欲為時,仍有司法權可讓國家回到憲法的軌道上。

當台灣不少人為美國司法權對抗總統的表現而讚賞時,反觀台灣的行政法院最近對不當黨產委員會的某些決定,行政權追討黨產的正義,仍需透過正當程序藉以實踐,是行政法院提醒黨產會的基本原則。結果只見黨產會主委等人對法院裁定大分貝批評,罕見肯定司法制止行政處分濫權的聲音。

試想,接下來大法官會議將在言詞辯論庭不久後,對同志婚姻案作出解釋,屆時挺同與反同團體可能一致認同叫好嗎?大法官在此號議題的解釋會是「橫看成嶺側成峰」、讓挺同、反同者各取所需?還是讓司法再度淪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讓政治操控司法的貶抑聲再起?

台灣司法長期沒有威望與公信力,除了司法系統缺乏良好的傳統外,政治人物或社會名流總以政治角度對待司法、看待司法;有權力者私下對司法案件關說、運作的傳言不斷,甚至傳言總能成真,一再加深普羅百姓對司法不信任。

但是,檢視此次司改會議各小組表列討論議題,不管是司法院審判機關化、最高法院人力配置到檢察官法律定位等,多數仍屬於法律圈內人的制度論辯,就算作出結論,民意對司法的觀感真會因此改觀?民眾會因此更信賴司法?

有人形容,司改國是會議從議題、參與者、小組分配,仍由特定團體主導,不少人形容接下來的司改小組會議,到最後由總統主持的司改國是會議,與年金改革會議一樣,劇本早已寫好,會議只是過場、配合演完這齣戲。如今,戲都還沒開演,已有演員揚言退出。

台灣司法要擺脫恐龍標籤,最終仍得回到在每件個案的處理,能否經得起有無違反憲法精神、是否符合基本人權價值的檢驗。

 

聯合/社會賢達之老兵不死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285296?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8_pulldownmenu

2017-02-15 02:39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蔡英文總統(左二)出席「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會議。 圖/取自總統府網...
蔡英文總統(左二)出席「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會議。 圖/取自總統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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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乃小英總統期許「使命必達」的任務之一,她親自出任籌委會召集人。兩位副召集人最近出面說明籌辦進度,一是理應德高望重、卻自我解釋「再任大法官不違憲」而飽受爭議的司法院長,另一位是學界出身卻意識形態鮮明、各種社運幾乎無役不與的白髮教授。今夕何夕?改革向前行的展望如何?這樣的領導組合,不免讓人產生「預知未來紀事」的想像。

回顧上次的司法改革,揹負重大社會期待,許宗力恩師翁岳生院長全力號召法界精英參與,結論洋洋灑灑,「具體時間表」至今躺在司法院,「屍骨猶存」,但成果安在?當年的籌備委員亦見社會學教授忝列其中,中研院長也以「社會賢達」身分參與。學界事後評論得失,謂「已窮盡學術理論討論,缺的只是政治上起而行」,可謂一針見血。

司法是台灣競爭力的致命傷,也是人民最感失望和不信任的公權力一隅。但每次司改都以政治使命起步,召社會賢達背書,最後不了了之於政客的不願放手。

事實上,凡重大國是會議與改革議題,不都見同樣下場?從李登輝修憲開始,其後的教育改革、反媒體壟斷、陳水扁的「國政顧問團」、乃至人權改革……,哪次不見政治人物信誓旦旦?哪次不見學界自命「清流」者不甘寂寞進出於權勢之間?但至今哪一次的改革,真正贏得社會掌聲並推促了台灣的進步?

改革尚未成功,「老兵」從不凋零!政治誠然可怕,而「清流」寧非更加誤國?

 

 

獨派大法官?:沈富雄》許志雄已失格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1018005782-262105

立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的審查會上,許志雄教授與委員們之間的一番對話,坦白到令人吃驚,卻也荒謬得令人咋舌。

我試著把自己虛擬為他,逐項列出個人的淺見:

一、願意不願意唱國歌?

許:第一句「三民主義」問題很多,人不能違背良心。

沈:整首國歌值得商榷的地方不少,但它是黨歌演變而來,是孫中山先生的訓詞,有它的時代背景,這種與時代脫節的國歌其他國家也所在多有,我在意的是第一句,但執政黨人在意的是第二句「吾黨所宗」。國人有不唱國歌的自由,但大法官在公開場合,如眾人皆唱,獨我不唱,的確有所不宜。

二、中華民國是否存在?

許:台灣國號為中華民國,《聯合國憲章》的中華民國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沈:中華民國一直存在,不過幾番播遷,當然今非昔比。《聯合國憲章》的創始國之一,南京時代的中華民國,那是不爭的歷史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能取代。

三、兩岸是什麼關係?

許: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國家。

沈:兩岸都是主權國家,且各自把對方包括在自己的主權範圍內,只是當今全世界多數國家承認對岸,而只有少數國家承認我們,這是國人極感委曲的地方。

四、能否與過去的兩國論主張切割?

許:人不可跟過去主張切割,以前怎麼講,未來還是這樣講。

沈:不是切割的問題,而是主張是否改變,如蒙大院同意,就任大法官以後,對這一部分的主張是否應該堅持的確是一個問題。大法官職司釋憲,就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的序言部分,有關兩岸關係的陳述與本人主張不合,這會使我十分掙扎。

五、對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的看法?

許:「固有之疆域」是什麼?黃帝、蚩尤大戰時候的疆域嗎?這沒有任何意義。

沈:當年憲法第四條以「固有疆域」含混帶過,有其方便取巧之處,但近年來,在台灣卻被制憲及修憲派人士視為極其荒唐的眼中釘,欲去之而後快,但此一條文卻被國民黨及北京當局視為維繫兩岸臍帶關係的指標條文之一,本人為獨派學者及民間人士,當然視該條文為「老母雞條文」,十分不妥,如蒙大院同意,就任大法官後,如需面對該條文加以釋憲,將會十分為難,所幸我認為任內這個機會不大。

總之,許志雄教授的一番詢答是典型獨派學者的基本看法,不為五斗米折腰的坦白令人佩服,但荒謬的是有兩個職位是許志雄絕對不該出任的,一是已經出任過的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另一就是別事不必幹,專司釋憲的大法官。

(作者為前立法委員)

 

 

 

 

【你還不知道】過去十年 立法院的富翁、富婆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286554?from=udn_ch2cate6638sub6656_pulldownmenu

2017-02-15 17:23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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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天出版最新一期「廉政專刊」的財產申報資料,尤美女與其丈夫、大法官黃瑞明名下存款加上有價證券約上億元,身價驚人;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和妻子擁有80筆不動產,獲封立法院的「地產王」稱號。

監察院每年不定期出版廉政專刊,公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其中,立委理財方式五花八門,存款、不動產、有價證券等財產總引起外界好奇。盤點過去十年,曾擔任第六、七、八屆國民黨前立委張慶忠,就曾因土地申報達上百筆,被外界戲稱「立法院地產王」、「立院土地公」封號。民進黨前立委薛凌則因持有上億元有價證券,也蟬聯多屆「立院富婆」。

此外,文化部長、民進黨前立委鄭麗君和其丈夫沈學榮在去年公布的財產申報也很驚人,夫婦申報存款1億8556萬元、土地2筆、建物4筆,1億3637萬餘元債權,1億9375萬元事業投資,另有土地3筆、建物10筆、1億2899萬元股票交付信託;不含土地,財產合計就超過6億元。

以下盤點過去10年,部分立委曾申報的「豐富」資產:(監察院廉政專刊為不定期、不固定公職人員刊出)

2007年

台聯前立委黃政哲,不動產29筆,存款1500萬元,有價證券近5500萬元(每股10元計價)、營造等事業投資7億1千多萬元,債務雖持有5300多萬元,但另擁有3億餘元債權。

前立委張慶忠與太太台北縣議員陳錦錠,申報161筆土地、4筆房屋,有價證券2千3百多萬,另有近千萬元存款、事業投資「漢寶開發」等十家建設公司共1億8700多萬元。

2008年

前立委王昱婷有價證券達1億2647萬元,擠身億元俱樂部,被外界戲稱最有身價的單身貴族。

張慶忠申報169筆土地(其中一筆已出售但未辦理過戶)。

2009年

民進黨前立委薛凌和丈夫、民進黨時任中常委陳勝宏,不動產逾6億5千萬元,存款3411萬元,有價證券有5億2456萬元。雖有2億多的債務,但身家仍約10億元。

2010年

薛凌申報88筆土地、38筆建物、存款1601餘萬元,有價證券高達5.24億元,債務有2.34億元。張慶忠申報土地共110筆,遍布台北縣市、新竹市,存款4190餘萬元,有價證券2.41億元,2732餘萬元珠寶古董,債權更高達6.85億元,事業投資7650萬元,扣除不動產之外,財力就逾10億元。

2011年

國民黨前立委蕭景田,夫婦總資產至少18.1億元,較上次申報多了近億元。蕭景田與妻子翁秀文前一年土地出售12筆,進出股市交易達4千多筆,申報資料高達181頁,占了廉政專刊頁數一半以上。

2012年

民進黨前立委鄭麗君與夫婿沈學榮合併申報財產,光動產就申報7.9億元,鄭麗君名下也新增5600多萬元的3筆房地產,丈夫名下還有價值數億元的4筆土地、9筆建物。

2013年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夫婦首度申報財產,擁有台中市土地67筆、建物13筆、存款高達2.8億元。

2014年

張慶忠申報143筆土地、有價證券新台幣3億餘元、債權7億餘元。

國民黨前立委鄭汝芬申報彰化等地60筆土地、21筆建物,存款1.5億元,有價證券1612萬元,珠寶215萬元,債權12億餘元,事業投資485萬元

2015年

張慶忠申報土地共200筆,範圍遍及新北市中永、永和、土城、新店、三峽及台北市中山區,價值破百億元。

2016年

鄭麗君擔任立委時財產申報超過7.3億元身價,與夫婿沈學榮在房產,存款、事業投資和股票達6億多元,兩人擁有土地5筆、建物14筆,共同存款部分高達1億8556萬元,債權總金額1億3637萬元,債權人皆為沈學榮。

 

財產申報曝光 尤美女身價上億 顏寬恒登地產王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286126

2017-02-15 14:15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 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 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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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公布50餘名朝野立委的財產申報。其中,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與丈夫、大法官黃瑞明存款加上有價證券約上億元;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和妻子則擁有80筆不動產,堪稱立法院「地產王」。

根據監察院今出版第116期廉政專刊的財產申報資料,尤美女與丈夫黃瑞明名下共有11筆土地(台北市、南投)、13筆建物(台北市)、2輛車、存款3832萬576元、有價證券6113萬3704元、保單38張,另有總價60萬的投資事業。

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夫妻共申報70筆土地、2筆建物,存款1317萬4434元,股票價值62萬6490元,2筆保單。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和妻子名下共有65筆土地(含1筆信託)、9筆建物、存款1223萬4249元、有價證券2622萬7796元、9筆保單,不過林為洲夫妻房貸、信貸等債務也高達逾3億元,另有價值約6378萬元的事業投資。

顏寬恒和妻子擁有67筆土地、13筆建物,另包括BENZ、BMW等4台名車,存款1億6880萬餘元,有價證券496萬餘元,22筆保單,8040萬4676元房貸債務,投資事業4800萬元。

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與妻子申報1筆土地、1棟房屋、1輛汽車、存款65萬5935元、股票63萬9490元、5筆保單,還有妻子的4筆房貸共5484萬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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