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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快評》司改終歸一場空2017/8/13 下午 07:24:53
主筆室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813002602-262103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至今不斷引爆爭議,與會委員也接連退席以示抗議,顯見司改牽涉議題之廣,不同主張者短期內也難以調和各自的意見。 更重要的是,司改會議並無法定權力,決議也沒有強制性,未來如何落實當然充滿不確定性。改革必須修改法規,還是要回到政府的機制來處理,當中牽涉到修法的,還需要經過立法院。 司法界菁英認可的改革方案並不一定能夠通過民意的檢驗,立法院對會議結論也有所保留。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就明白表示,司改國是會議搞不清楚人民的需要、優先緩急,立法院不可能照單全收。 就以終審法官遴選為例,雖然經過修正,取消了總統圈選權,但交給遴選委員會的做法也同樣存在爭議。正如有學者質疑的,專業團體和利益團體難以界定,其民主正當性存在疑義。 至於司法院長的責任政治問題、遴選委員會應否納入立法委員等,在司法院和立法院內也各自有不同聲音出現,未來如何落實,恐怕還會再有一番爭論,以台灣目前的政治氛圍來看,最終恐怕又將是歹戲拖棚。 事實上,司改議題千頭萬緒,本就不該幻想能畢其功於一役。以司改會議的方式邀集各方專家參與討論,固然是一種溝通方式,但議題分散,意見主張對立嚴重,討論變成各說各話,既不能深入探究利弊得失,最後就只能達成模糊的決議。 最後的決定權只能回到原主管部門,司改國是會議的意義全然喪失。法務部和司法院都不會革自己的命,立法委員只希望把手偷偷伸進檢察系統和審判系統去操弄,誰會關心升斗小民的司法正義?
聯合/法院現在是民進黨開的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612605 嘉義縣長張花冠涉貪及洩密案,日前二審宣判均得易科罰金定讞,在得知判決結果後,仍強調「她是清白的!」。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卜敏正/攝影分享 張花冠被控洩密、貪汙、圖利等十九案,高雄高分院最近二審判決,僅依「洩密罪」輕判其一年十個月,可易科六十六萬罰金,並保住其縣長職務。主要刑責,則全由她任縣長室秘書的胞妹張瑛姬扛起。此一判決,只聞濃濃政治味,誰還敢說司法公信力是「皇后的貞操」? 根據雄檢的調查,張花冠利用主導縣府重大工程機會,授意張瑛姬找上評委和願支付回扣之廠商,協助他們取得標案,前後收賄近八百萬元。但一審認為,張花冠「欠缺法治觀念」,覺得評委核定工作「繁瑣無聊」,才將評委名單交給胞妹;且同案被告等證稱她未參與,故略去其貪汙部分之罪責。至於洩漏大埔美開發案評委名單部分,因廠商並未配合,而「無實際損害」,判其一年八月,但不得易科罰金。 二審判決則對被告體貼萬分,認為張花冠不是主動洩密,而是「因公務繁忙」,及「縣府分層負責制度不完備」所致。而且,縣府雖洩漏名單,但對方最後未參與投標,因此讓張花冠以六十六萬輕鬆了結官司,真是舉重若輕。 「欠缺法治觀念」被法官當成輕判的理由,實是不可思議的事。照理說,縣市首長應較一般民眾更具法治觀念,才能依法行政;何況,縣府體制不良,更是縣長要負責改善的事。誰料,法官卻倒果為因,反讓縣長減脫其刑責,簡直讓民眾目瞪口呆。 民眾不必再問「皇后的貞操」,法院現在是民進黨開的。
66萬換免囚 張花冠保縣長位
獲悉二審判決結果後,嘉義縣長張花冠(左二)強調:「我是清白的」,並受到縣議員林緗亭(左三)擁抱支持;議長張明達(左)也到場支持,他被張花冠力挺角逐明年縣長寶座。 (廖素慧攝)
立委陳明文和縣長張花冠原是政治盟友,為下屆縣長選舉支持人選不同,漸行漸遠。(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政府環保局勞務及垃圾車採購等19案,縣長張花冠一審除判可易科罰金的2年6月外,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還被判處得入獄執行的1年8月徒刑;但高雄高分院28日二審宣判,改依17個洩密罪共判處張花冠1年10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張花冠等同花66萬元就可免囚,也保住了縣長寶座;審判長兼高分院發言人涂裕斗表示,改判關鍵是張花冠因公務繁忙,才委託胞妹擔任祕書協助,並非故意洩露機密等資料。 張喊清白 藍酸法院民進黨開的 獲悉判決,縣議長張明達等人都湧到創新學院力挺縣長,張花冠表示,「我是清白的」,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不過,國民黨縣議會黨團書記長李國勝則酸「法院是民進黨開的」;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應華表示,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高雄地檢署查出嘉義縣長張花冠自2010年起利用縣長有權主導縣府多項重大工程機會,授意當時在縣長室擔任祕書的胞妹張瑛姬,找上縣府科員邱豐銘擔任白手套,聯繫具有評委身分的助理教授吳銘圳、廠商葉雅強負責找尋願意支付10%不等回扣的廠商投標,談成後可由廠商指定人選擔任評委,以順利取得標案。 檢方查出張花冠用此手法,和胞妹共同收賄金額高達782萬元,依貪汙、收賄及圖利等罪起訴;但一審認為,張花冠因欠缺法治觀念,又覺得評委核定工作繁瑣無聊,基於便宜行事的心態才將評委名單交給胞妹張瑛姬,且同案其他被告和廠商都證稱張花冠並未參與犯行,因此貪汙部分無罪,改以16個洩密罪判刑。 公務繁忙 委妹處理不能算洩密 另張花冠洩漏大埔美二期開發案評委名單部分,她希望由德昌公司標得,因而讓該公司副總經理林輝武勾選甄選委員,這行為視國家公器為私物,影響採購程序的公平、公開,但審酌林未配合,也未產生任何實害,判張花冠1年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不過二審合議庭昨天宣判指出,張花冠被控收賄、圖利部分,因所有證據都顯示賄賂金錢只到張瑛姬,無事證可證明張花冠與胞妹共同謀議收賄,維持無罪原判決;洩密有罪方面,一審認定張花冠是主動積極洩密給張瑛姬,但二審認為張花冠是因公務過於繁忙及縣府分層負責制度不完備,才會請張瑛姬擔任私人祕書,協助處理部分業務,並非故意洩露評委名單等機密資料。 另張花冠認為德昌公司大埔一期工程績效良好,邀該公司參與二期工程投標,張雖然主動洩漏標案評委名單,但該公司並未投標,沒參與此開發案;合議庭認為,一審將洩密罪審判量刑都過重,才會逐一適減她們刑期,張的胞妹張瑛姬從10年重刑改判應合併執行3年4月,其中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 (中國時報)
張花冠涉貪洩密案二審免坐牢 保住縣長大位 https://udn.com/news/story/11361/2611015?from=udn_ch2cate6639sub11361_pulldownmenu 嘉義縣長張花冠(左二)涉貪及洩密案昨二審宣判,均得易科罰金定讞,張及支持者得知判決結果不會影響縣長任期後,開心擁抱。 記者卜敏正/攝影分享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貪汙、洩密案,其中大埔美二期開發案直接洩密給廠商,一審判刑一年八月,須坐牢,危及縣長資格;高雄高分院認為廠商沒投標,損害未擴大,昨天連同另十六件洩密案,改判應執行一年十月,均得易科罰金定讞,張花冠保住縣長大位。 張花冠的胞妹張瑛姬,共犯十九件洩密罪,一審有多件被判兩年以上徒刑,應執行刑為十年;二審合議庭認為,張瑛姬非公務員,依法應處一年以下徒刑,一審判決過重,撤銷改判每件只要四月至一年不等,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三年四月,須坐牢一年八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四百十七萬四千元確定。 張花冠姊妹被控貪汙收賄、圖利罪部分,一審無罪;二審合議庭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張花冠與張瑛姬等人共謀收回扣,張瑛姬雖是張花冠私人秘書,但不具公務員身分,收受廠商四百多萬回扣仍不構成貪汙罪。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林應華說,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張花冠姊妹的判決結果引發不少質疑,除被質疑為張花冠量身訂作、司法與民眾認知落差太大外,法界也有不少人質疑,依此標準,陳水扁透過吳淑珍向業者收賄,是不是也都要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大埔美二期開發案,張花冠直接洩漏評委名單給廠商,主要是這家廠商在第一期工程績效良好,希望廠商參與第二期,但後來這家廠商沒參與投標,損害未擴大,將原本一年多的刑期改判五月,連同其他十六件洩密案,合併應執行一年十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法院認定,張花冠任嘉義縣長後,胞妹張瑛姬在縣長室幫忙;縣政府辦理一○○年及一○一年多件採購案時,負責勾選各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的張花冠,因公務繁忙、縣府分層負責制度不夠完善,都交由張瑛姬幫忙勾選公務上應為秘密的評委名單,構成洩密罪。 張瑛姬得知名單後,主動聯繫並交付名單給吳姓大學教師和葉姓廠商,透過兩人尋找願意支付回扣的廠商,再由廠商挑選對自己有利的評委,得標後支付回扣,張瑛姬共在四案中收到合計四百十七萬四千元回扣。 其他被告部分,邱姓科員改判三年八月、吳姓大學教師一年十月、葉姓廠商一年,縣議員林幸悅一年四月,陳姓司機八月,都得易科罰金;方姓、王姓、廖姓及潘姓廠商均緩刑兩年,須分別向國庫支付二萬元、十萬元、十五萬元及六十萬元,並接受三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保護管束。
張花冠洩密案二審免關 法官:無證據證明收賄 https://udn.com/news/story/11361/2609507?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2017-07-28 12:13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嘉義縣長張花冠姊妹被控藉縣府勞務採購,涉嫌貪汙收受賄賂、圖利及洩密罪,二審今宣判,張花冠貪汙維持無罪,洩密更減輕至1年10月得易科罰金,保住縣長大位。審判長凃裕斗指出改判關鍵,張因公務繁忙,「容任」胞妹張瑛姬代核定採購委員名單,並非故意指示收回扣。 二審判決指出,張瑛姬依洩密罪一審判10年,撤銷改判3年4月、1年8月,後者易科罰金。其餘涉洩密者,縣府庶務科員科員邱豐銘從10年改判3年8月、吳姓前教授改判1年10月、葉姓廠商改判1年、王姓議員改判1年4月、議員的陳姓司機改判8月,皆可易科罰金,其餘皆緩刑。 由於此次刑度全部減輕,凃裕斗解釋,一般犯公務人員洩密罪刑期3年以下、非公務人員洩密則1年以下,一審判決不符比例原則。 檢方一直緊咬張花冠姊妹藉洩漏名單來收回扣,涉嫌貪污、圖利,一審判無罪,凃裕斗解釋,二審維持原判,法官認為張花冠沒收錢,張瑛姬雖有收回扣,但因時任嘉縣工策會副總幹事,當縣長室秘書,但這並非縣府編制,也不具公務員身分,所以胞妹也沒涉貪汙。 張花冠原本一審依16個洩密罪判2年6月得易科罰金,但「大埔美二期開發案」洩密罪判1年8月,可能是解職關鍵,但二審改判17個洩密罪,減輕至得易科罰金,法官解釋,當時張花冠確實有請林姓廠商到縣長室,並洩漏名單,不過最後該廠商未得標,沒讓其獲利。 凃裕斗強調,張花冠讓張瑛姬代為核定採購委員名單,但是因自己公務繁忙,才「容任」胞妹代核定採購委員名單,並非故意指示收回扣。
國事如麻 特赦…等等吧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498446?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6-02 03:25聯合報 施明雄/政治受難者(加拿大) 「給我講幾句話,政府就會倒嗎?」不見病容的阿扁,不甩五不禁令,在凱達格蘭學校募款餐會上,播放影帶向蔡英文政府高聲挑戰,強勢阿扁又回來了。他是否忘記自身是垂垂病危、保外就醫的身分?實在是給民調低落的小英,再添困擾。 坐過牢的應該都知道,保外就醫是非常困難的;何況當時醫療團隊證明阿扁手抖、柏金森症、尿失禁,加上又是卸任前總統,執政後期馬政府的法務部如不批准,定會招致更多罵名;賣個人情讓你保外就醫,也可省下在獄中侍候的麻煩。 其實保外就醫,即形同出獄自由之身;家中時時有仰慕者拜訪,不時看他在看護扶持下散步公園,家中夫妻團聚兒媳隨傍孝順,一幅安養自在的生活,人生所求也不過如此。 奈何阿扁勢必深覺自己是無罪被冤枉受難的(其實沒有那群坐牢的美麗島前輩的犧牲,怎有辯護律師的出線。)心中倘若存有:沒有我當總統在先,豈有妳小英坐擁權力的今日… 只是小英剛執政一年,競選承諾,年金改革、追討黨產、轉型正義均尚未有成果,世界衛生大會台灣連會場都進不去,國內經濟又不見起色…在這關鍵時刻,怎有時間思考正保外就醫阿扁的特赦問題;究竟整個國家、眾多的台灣人民一定比阿扁重要吧。 再說小英又不是沒嚐過敗選滋味,倘若阿扁你當年沒有海角七億建國基金及貪婪的醜事,她早在五年前就當上總統了,何況她如今尚未在第二任期上,特赦的事,等會兒吧。
聯合筆記/扁獲特赦還獲冤獄賠償? 2017-08-01 02:40聯合報 蕭白雪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615820?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綠營內部要求特赦陳水扁的聲浪越來越大,曾在扁總統任內獲特赦的蘇炳坤,最近則為爭取冤獄賠償聲請再審,令人好奇,未來會不會出現扁獲特赦、還來聲請巨額冤獄賠償呢? 陳水扁在首任總統第一年的國際人權日,特別挑選被檢方認為是冤獄、歷經多次非常上訴與再審等司法救濟管道無效的蘇炳坤、工運人士曾茂興及宗教良心犯等廿二人施以總統特赦的權力。 蘇炳坤是當時唯一獲總統赦免「罪刑皆無效」,相當於宣告司法的有罪判決錯誤。其他廿一人則是免刑未免罪。 當時同樣被人權團體爭取特赦的還有著名的蘇建和等三死刑犯,但蘇案在陳水扁上任前夕,獲得高院准予再審機會,反而讓他們失去獲特赦的機會。 蘇建和三人後來持續在法院奮戰多年,直到二○一二年拿到無罪判決,後來各自獲五百多萬的冤獄賠償;蘇炳坤雖因特赦提早取得「罪刑無效」的清白證明,卻反而因不符合冤獄的刑事補償規定,聲請四百多萬的冤賠遭駁回。 法院不准蘇炳坤的冤獄賠償,主要理由是經司法判決有罪之人,雖獲總統特赦「罪刑宣告無效」,但與獲不起訴或無罪判決確定得聲請冤獄賠償的情形不同。 獲特赦的蘇炳坤如今聲請再審,未來能否因不同法官的新見解而取得冤獄賠償金仍待法院裁決;想爭取特赦的扁家或許可先比較後想想,再決定該走爭取特赦,還是上法院爭取無罪清白的路。 再看看當年曾為蘇炳坤發聲喊冤的民間司改會,曾召開記者會以蘇炳坤因視網膜剝離保外就醫治療後必須回監繼續服刑,但保外就醫期間生龍活虎的前立委伍澤元,卻得以無限期保外就醫,批評政府有雙重標準,不公平。 標準不一、見解因人而異,向來是司法難有公信力的一大主因。扁案在司法、監獄人權都曾留下歷史性的指標意義,同時也常被拿來與其他人的類似情況作比較,將來會不會出現扁獲特赦還獲冤賠的情況,民眾只能靜待結果了!
冷眼集/特赦扁緊箍咒發作 蔡總統選哪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611584?from=udn_ch2cate6638sub6656_pulldownmenu 特赦阿扁議題再起,蔡英文在9月民進黨全代會恐難以迴避。 報系資料照分享 蔡英文總統一方面要面對許多爭議政策引發的後遺症,又無法迴避的民進黨家務事,特赦陳水扁議題。赦扁議題如同緊箍咒,挺扁人士一念咒,便讓民進黨頭痛欲裂。蔡總統聲望低,民進黨基本教義派赦扁聲浪就愈來愈大,如何面對這個爭議,考驗蔡總統的政治智慧。 蔡政府執政後,總統與內閣滿意度,始終在低檔徘徊。不斷拋出爭議政策,雖然政府自詡是改革政策,但是缺乏合理論述,引發許多質疑。但是自己人往往最可怕,蔡政府民調不好,內閣改組傳聞多,民進黨各派系紛對人事問題放話。獨派大老辜寬敏創辦的智庫公布民調,台南市長賴清德參選2020年總統的支持度,高於蔡英文,辜寬敏更表達了蔡英文總統做四年就好的看法。 這一連串問題,足以讓蔡總統焦躁不安,民進黨高雄市議員蕭永達發起台灣地方議會特赦阿扁大聯盟,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也提案連署響應特赦陳水扁,民進黨全代會終將要面對赦扁議題。 總統滿意度差時,為了鞏固權力,有時會往基本教義派靠攏,擠在同溫層政治取暖。一旦如此,很可能與現實脫節,失去民心。面對民進黨各派系、深綠、獨派的不斷叫牌,蔡總統是要扛住壓力,重整旗鼓往前衝,或選擇妥協低頭,是一道困難的選擇題。
保外就醫的荒謬…扁趴趴走 癌末關到死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606660 2017-07-27 03:17聯合報 謝宗翰/會計師(高雄市) 前總統陳水扁在獄中享有最高等級醫療診治,不只申請保外就醫獲准,期間還屢次違反監所規定,出席有高度政治爭議的場合。 圖/本報資料照 報載一位罹患食道癌因酒駕入獄的受刑人,因病情惡化,家屬屢次申請保外就醫遭拒,直到往生前八日才獲准,最後不幸亡故。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監所對一般受刑人保外就醫的審查,採取相當嚴苛的標準,縱使重症且有相關醫療院所的診斷建議,申請保外就醫仍屢次遭拒。 反觀在獄中享有最高等級醫療診治的陳前總統,不只申請保外就醫獲准,交保期間還屢次違反監所規定,出席有高度政治爭議的場合,甚至透過媒體針貶時事。兩相對照實在讓人不勝唏噓,更讓人質疑當前保外就醫的判定標準為何、國家制度是否因人置宜。 近年來國內的人權意識高漲,本來是令人欣慰的事情,但從前總統保外就醫獲准,但一般癌末受刑人卻被否決的情形來看,我國的人權改革根本就只是政治人物操弄民意的工具。 更直接一點地說,人權在台灣是有身分地位的排他性的,彷彿只有皇親國戚、高官富賈才有資格講人權,而那些平常高舉人權大旗,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民意代表,在這種時候都統統噤聲了! 保外就醫制度,本來就是冰冷法律制度下為人權開的一扇暖門,基於法律的安定性及公平性,審查與執行本應採取嚴謹態度;然而,在陳前總統與本文癌末受刑人的兩個案子裡,民眾卻很明顯感受到兩者的差別待遇,如果國家制度有兩套不同的認定標準,要如何讓人民信任法律是公平可靠的?更何況,任何人應該都不會否認癌末病患的就醫迫切性,應該遠高於前總統。 過去八年,許多政治團體、民代,因陳前總統的貪汙案而不斷抨擊我國司法制度的公平性,更有政治人物三不五時就以促進族群和諧、政治和解等訴求,爭取陳前總統的特赦或要求放寬其保外就醫的限制。 如果司法體系及保外就醫制度真有問題,能藉陳前總統一案來得到改革也就罷了,但從前述個案中我們卻發現,這位聲稱是法律受害者的前總統,實際上享有比一般民眾更多的法律特權,因此如果這個以推動改革為己任的執政黨,真的要落實司法改革及人權革新,首先要做的就是讓人民重新相信,法律不會因為身分不同而有差別待遇;陳前總統果如他所聲稱的深愛台灣,就更應該勇敢走出政治量身訂做的保護傘,面對法律責任,而不是成為台灣司法改革的笑話。
罹癌無法保外醫治死亡求償 法官:保外非受刑人權利 2017-07-25 12:26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03117?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男子詹保男因食道癌接受放射化療,但他2015年3月31日因違背安全駕駛罪入監服刑,後來病情惡化而死亡,詹的家人認為台北監獄和矯正署遲遲不讓他保外醫治,有明顯過失,提國家賠償訴訟。桃園地院一審時判北監與矯正署應連帶給付詹妻63萬2083元、兩個兒子各新臺幣50萬元,北監與矯正署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保外醫治「並非受刑人權利」,北監多次安排詹掛監內門診、戒護外醫門診,已是盡力照顧,廢棄原判決,北監、矯正署不用賠。 詹保男因案入監,但他先前就罹食道癌,並在榮總接受放射性化療。家屬指控,醫師建議「應回台北榮總醫院治療」,兒子5月7日即向台北監獄申請保外就醫,妻子也在5月14日向北監提保外醫治申請,但北監以「詹員病情尚未符合保外醫治要件」為由駁回。北監直到7月1日詹進食困難、身體衰弱、食道癌為由,將詹送桃園醫院醫治。台北監獄7月14日,向矯正署報請許可詹保男保外醫治,矯正署准許詹保男保外醫治1個月,結果詹一星期後撒手人寰。 家屬認為台北監獄與矯正署延誤病情,有明顯過失,且他只是酒精重癮的輕刑犯,並非罪無可赦的重刑要犯。 桃園地院認為台北監獄前年5月26日駁回詹的兒子、妻子保外醫治申請,矯正署駁回時也沒有說明不採醫師建議的原因,無視醫師明載保外就醫的建議,公務員有因過失而未能即時發現詹有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醫院必要,詹未能及時獲得醫治進而,有因果關係,兩單位要連帶負國家賠償責任。 但高等法院見解與地院迥異。高院指出,監獄行刑是國家對犯罪刑罰執行的主要方式之一,為國家對受刑人剝奪人身自由的刑罰權行使,作用是為使受刑人達到矯治處遇目的。如受刑人有就醫需求時,仍應先由監獄內醫療,而後戒護就醫,最終保外醫治,以兼顧國家刑罰權實踐及受刑人健康權。 高院強調,監獄行刑法的保外醫治是基於保障受刑人生命權、醫療權,衡酌醫療需求、社會安全各項因素,並考量國家刑罰執行的公平與妥適,附條件暫時停止刑罰之執行,「並非受刑人權利」。 且北監為詹保男所安排的監內門診及戒護外醫門診次數之多,法官認為已盡力照顧,無違反實踐國家刑罰權時應兼顧受刑人生命權、健康權及醫療權之職責。家屬要求國家賠償,理由不足。 因本件家屬敗訴金額逾150 萬元,仍得上訴第三審。
【即時短評】扁保外就醫狀況頻 司法信任崩解中 2017-05-20 12:34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11144/2474415?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陳水扁因案判刑定讞入監服刑後,保外就醫,陳水扁身為受刑人,經常申請參加各種活動,陳水扁昨天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坐上主桌,播出談話影片,往紅線前進的腳步得寸進尺,步步進逼,擺明不甩台中監獄的「五不」,頗有挑戰最後底線的意味,是否法律碰到阿扁就轉彎,政府沒有明確的處理,將造成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崩解中。 陳水扁一再觸及保外就醫的紅線,包括出席剪綵、友人餐會,到昨天的凱校募款餐會,步步進逼,昨天的餐會原本還不想申請,中監擺出強硬姿態,經過折衝,提出申請,中監祭出「五不」大限,卻限制不了阿扁。 陳水扁保外就醫後,扁家得寸進尺,法律步步退讓,看在其他受刑人眼裡,保外就醫的種種限制與規定,只是規範一般受刑人,到了受刑人陳水扁身上,甚麼都能改,甚麼都有彈性。 當年陳水扁在馬英九政府時期,獲准保外就醫,就有資深監獄官指出,問題才剛開始,如果不准展延,等於引爆政治核彈,誰敢。要扁回監,難如登天。這幾句話道出了政治干預司法的精髓。 新政府大談司法改革,如果連一條保外就醫的法律界線,都畫不出來,獄政管理碰到陳水扁就轉彎,今後誰還會相信司法改革。
趴趴走踩紅線 高院要扁出庭
《周刊王》曾拍攝到前總統陳水扁獲准保外就醫後,於高雄人文首璽住家附近的美術公園散步,並在外傭的陪同下步行復健。(周刊王提供)
保外就醫卻到處趴趴走的前總統陳水扁,是否恢復就審能力?高院法官曾德水昨日開庭,但扁跟律師都未到庭,法官當庭播放扁出席公開場合的影片,質疑扁可以自己行走、講話沒有結巴、可自己夾菜,不排除對扁撤銷停止審理處分,但會再給扁一次到庭陳述的機會。 未到庭 扁辦提3澄清 扁子陳致中代發扁辦3點澄清回應,表示法官論及陳水扁病情「有所誤解」。扁辦3點澄清如下:1、陳總統手抖症狀是經北榮儀器檢測,每秒6.6次,科學證據應予尊重。2、519餐會當晚,陳前總統行走除使用柺杖,仍須由看護與旁人施力攙扶兩側,避免跌倒,入座或起身時仍多次差點跌跤,隨行醫療小組均有觀察記錄。3、法庭非醫療專業,如對醫療事項有須查詢之處,或可傳喚醫療團隊醫師陳述專業意見,以釐疑慮。 陳水扁2015年1月5日聲請保外就醫獲准,他隨即向法院聲請停止審理相關未定讞案件。法院依據扁所提的醫院診斷證明,認為他有語言障礙、失智,對問題的認知及記憶能力都有下降情形,已無法進行訴訟行為,分別裁定對扁涉及的二次金改、國務機要費、隱匿國家機密案等5件官司停止審理。 但扁近期神采奕奕四處趴趴走,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時,更挑戰中監的紅線,公然違反「不進入會場」、「不談及政治」的2項規定,還隔天才返回高雄住處,被認為公然打臉司法威信,承審二次金改案的高院法官曾德水也質疑,決定開庭調查。 法官指說話行動正常 昨天的庭訊只有公訴檢察官到庭,扁檢附醫療證明請假;扁的律師鄭文龍、洪貴參、石宜琳都未到。曾德水仍決定開庭,他當庭拿出扁的醫師陳順勝今年5月鑑定報告,特別標示其中內容,指扁「病情有改善,對政治及法律議題判斷及分析有相對優異表現」。 隨後,曾德水當庭播放3段從網路下載的影片,包括麵包師傅黃士福拍攝扁與外籍看護在街頭行走、扁怒責黃男偷拍的對話,及今年5月19日扁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的畫面。 將再開庭給陳述機會 曾德水邊播放影片一邊講解,他認為這些影片顯示,扁雖由看護陪伴行走但無須攙扶、沒有蹣跚且步速正常,扁質問黃士福為何偷拍時說話順暢。出席餐會入座時也不用人扶,還主動拿起飲料向同桌賓客致意,扁也自己夾菜;手沒有抖動現象。 近1小時的審理,檢察官均答稱「尊重醫師判斷或沒有意見」,庭末曾德水說,醫師鑑定只能作為法官參考,如果決定撤銷對扁的停止審判,因不能抗告對其權利有重大影響,他將會與另2位合議庭法官討論,考慮再次傳扁到庭,陳述意見。 (中國時報)
【即時短評】「阿扁們」又出招 蔡政府如何接燙手山芋 2017-06-20 13:13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9542/2535301?from=udn_ch2cate6638sub9542_pulldownmenu 特赦陳水扁議題始終困擾民進黨,這次「阿扁們」更大動作組「赦扁大聯盟」,擴大「赦扁聲浪」,劍指的當然還是擁有特赦權力的蔡英文總統。不過,陳水扁貪瀆是法律認證,在陳水扁本人、扁家未向台灣社會認錯道歉前,如何奢談特赦。蔡政府目前內政外交壓力交逼,還要面對赦扁這顆燙手山芋,是否會在壓力下屈服,全民都在看。 正在保外就醫的陳水扁,近期頻頻出招,日前北上參加餐會,強調千萬不可汙名化軍公教,讓正積極推動年金改革的蔡政府,啞巴吃黃蓮;近日,陳水扁更因不滿中監要求前離開處所時均應事前申請,另增醫學中心就診,親筆寫信「死諫」,多位立委也跳出來「幫腔」。 「良心告訴我,不能再繼續欺騙自己和別人。我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陳水扁在2008年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坦言海外賬戶匯款不法事宜。但這幾年來,扁家卻自稱受到政治迫害,支持者高喊特赦陳水扁,不啻自打嘴巴。況且,特赦是針對已判刑部分,不再接受刑罰,陳水扁始終不認為自己有罪,如何要求特赦,國人如何原諒? 民進黨對陳水扁又愛又恨,陳水扁曾帶領民進黨取得執政,攀上權力巔峰;但也因為他的貪腐、執政不力,讓民進黨墜落谷底,失去中央政權,國會席次更剩下27席。談起陳水扁,民進黨有人同情,但更多人是避之唯恐不及。 特赦陳水扁議題,代表的不只是扁個人,更重要的是,陳水扁背後有一群深綠、獨派的支持者,這個勢力不小,讓民進黨難以忽視。內政、外交與兩岸事務,幾乎已壓得蔡政府喘不過氣,現在「阿扁們」又出來添亂,特赦扁議題短期內不會落幕,要如何做,考驗蔡政府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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