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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震災的人禍與制度疏漏 無關土壤液化 趁災難在網路捏造事實 可恥 無良建商!指示無照助理繪圖 未滿15歲身故不賠
2016/02/23 09:41:29瀏覽228|回應0|推薦0

 

社論-追究震災的人禍與制度疏漏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228000329-260109

 

台南震災進入漫長的復原期,台南市政府昨天舉辦「震災罹難者聯合奠祭暨追思會」,馬總統帶領致奠,準總統蔡英文及行政院長張善政等人都出席致意。馬總統說,「這次的救災工作留下中央與地方合作的範例,但仍有檢討空間,希望這次救災經驗與教訓,能對將來有所幫助。」一場中型地震竟然造成遠超出常理的災損,其中潛藏的人禍與制度的疏漏,務必釐清並且補牢。否則,不可預知的天災隨時可能傷害你我的身家性命。

長期以來,因為國土基本資料不足、官僚習性造成的資訊不透明、城市興起後人地關係完全被破壞,及執法者的人性貪婪弊端,造成災害型態不斷增加,災損遠超過合理程度。前年高雄氣爆案、去年八仙塵爆,今年台南震災,每次不合理的災害成因及傷損程度都讓國人難以置信。雖然災害都在國人的愛心捐獻與專業人員不眠不休努力下盡力撫平,但對制度疏漏、人禍弊端的追究,總在新聞退燒後被官僚存參、存檔。如果災難不能淬鍊出教訓,彌補不足,下次災害必將變本加厲。

震災焦點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雖已證實與土壤液化無關,但民眾驚訝發現,居住安全竟存在土壤液化的資訊盲區,幾十年節衣縮食購得棲身之處,萬一是土壤液化潛勢區,豈不是在雷區購屋,完全沒有預防及補救空間。土壤液化資料的透明化,當然是政府職責;至於避免造成房價崩跌、民眾恐慌,更待政府妥謀配套。

看守內閣張揆勇於面對問題,迅速召開土讓液化資料公開的專案會議,確認盡速將已完成調查縣市的資料上網公開,並確定配套措施出爐日期。其實,許多都會區的土壤液化資料早在十餘年前完成,還與土石流等資料套疊出災害潛勢圖,之所以未公開,是憂心民眾恐慌、房價崩跌轉換成選票的負面效應。這種鴕鳥心態,終於累積出這次要求立即公開的輿論壓力。

問題不難解,關鍵在於給民眾正確知識及資訊。首先,讓民眾了解液化土壤對居住安全的影響極微,政府大可舉20餘年前基隆河截彎取直為例,原為河川地、行水區,經固化、地質改良後成為新生地,成為如今內科園區金雞母、大直高檔住商聚落,顯見沒有安全問題,也無房價疑慮。

如果民眾憂心難解,除了資訊透明,前天專案會議決定委由專業技師提供諮詢服務也應盡速上路;先確認疑慮是否存在,再來談補強、補救之道。當然,經最新地質調查技術若確認屬「嚴重液化潛勢區」,政府要有勇於劃為禁、限建區的承擔,回歸「危地不居、趨吉避凶」的人地相處法則。

老屋健檢是台南震災震出的新問題,張揆在專案會議也明確裁示。除老屋認定標準放寬為九二一地震前依舊建築法興建的房舍,及健檢數量、費用補助外,更關鍵的意義在於確認老屋健檢是政府的責任。看守內閣的勇於承擔,給予掌聲之外,我們建議應訂專法明確責任歸屬、執行設計,財源籌措尤為關鍵。老屋健檢放寬認定標準後數量激增到60萬棟,政府補助款至少50、60億元,錢從哪裡來?

依據《建築法》立法主旨,為維護公共安全目的授權政府高度集權,只在業務量體太大及細節部分才授權分權;換言之,「尺」由政府製作,「量」的遊戲規則也由政府訂定,無論建照、使照、雜照的申請核發,都由嚴密的公權力運作,因而,公權力擔保的建物安全,不能在使照核發後即切斷關係,撇清責任。後續因客觀因素帶來的安全影響,政府當然得負一定責任。

制度設計得再嚴密,難防人謀不臧,維冠大樓傾覆就是典型的人禍。

30年前內政部長林洋港就說過「申請建照要送14個紅包」,雖是放大的訛傳,但多少反映出建管系統的陋習。維冠大樓不是建築師設計,是助理捉刀,無照建築師借牌接案普遍存在於業界,建管機關怎可能不知?但仍放行。雖然九二一巨災後稍微收斂,但若無制度徹底改革,故態復萌是必然。

防災、減災是高風險國家最重要的工作,關鍵動作在災後檢討。台灣早被評定為高風險地區,如果遭遇異於常理的災害,災後檢討總是「船過水無痕」,這表示台灣的公民意識不夠成熟,危機意識更是後段班,這是面對災害加劇最不利的局面。

(中國時報)

校正編輯:吳毓敏

 

 

維冠震塌 土木技師:無關土壤液化

2016-02-22 03:35 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9446/1516499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在地震中倒塌,百餘人死亡,土木技師初步認定大樓倒塌應與土壤液化無關,完全是人為因素肇禍。

台南維冠大樓在地震中為何為倒?各界都想知道原因。檢方朝向設計、施工有問題方向偵辦,但因震災震出土壤液化問題,不少民宅也因液化下陷傾斜,維冠大樓倒塌是否也與液化有關,引人關注。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鄭明昌表示,大樓開挖後確定地下室結構完整,地下室下方的筏式基礎與蓄水池沒有受液化影響出現高低不均,有下陷、有隆起的情況,周邊土層也看不出有液化跡象。

成大土木系副教授張文忠指出,維冠大樓附近農田雖有明顯液化噴砂景象,但大樓本身及周邊看不出液化跡象。

這次震災中倒塌的新化京城大樓、歸仁幸福大樓也不在液化潛勢區裡,現場看不出有液化跡象,大樓會倒塌都與建物本身結構有關。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行政院已將「防災三法」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並安排本周四院會通過,以加速災後復原與重建。其中災防法及都更條例已完成政務審查,至於今天政院聯審的建築法修法草案,重點是對私有建築建立第三方專業審查機制,將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工程,也要由地方政府勘驗,或委由第三方審查。

 

社論-趁災難在網路捏造事實 可恥

維冠金龍大樓倒榻
圖為維冠金龍大樓受到強震影響倒榻造成114人罹難。(本報系資料照)

過年期間由於台南發生極其慘痛的震災,本媒體集團與全國所有媒體一樣,立即取消休假全力投入報導災情,並對中央與地方政府如何齊力合作救災,朝野政治領袖怎樣表達對災情的關注,都做了巨細靡遺的報導,更在社論做了〈我們都是台南人〉的呼籲,很遺憾的是,這期間竟有網友偽造「中天電視台」臉書粉絲團,除了轉貼災情新聞,並趁機加註「台灣出了武則天」等影射議論文字,隨即引發媒體同業的渲染與網友圍剿,在本集團祭出嚴正聲明後,該網頁雖立即撤下,但無可彌補的傷害已經造成。

同樣也就是在這幾天,被網路指控是釀成台南維冠大樓樓倒人亡凶手的籃太太,因向台南地檢署提出具體資料證明隔間或梁柱不是他們打掉,在網路流傳的照片僅是在修繕漏水,並非在打梁柱施工影響結構,儘管檢方藉由傳喚查證已還他們清白,但連日來流竄網路的各種爆料,乃至相關媒體後續的加油添醋,早已讓他們淪為全民公敵,面對早先外界諸多的未審先判,以及面臨諸多千夫所指的不堪,此刻的他們縱然有萬般的不平,恐怕也只有選擇承受一途。

雖然這幾起事件基本上都已經落幕,但做為一個無端受到波及乃至蒙受傷害的當事人之一,我們還是存有諸多感慨與遺憾,期盼借這個園地,做些陳述與表達。畢竟遭逢這般重大的傷痛,有誰會不跟著災民一塊揪著心?有誰會原諒那些當初偷工減料的黑心建商?更有誰會樂見這個時候還有人去操作對立?但任何的指控,任何的究責,不是都該有所本、有依據嗎?總不能任意捕風捉影,抓著片面資料就大事渲染,甚至不惜偽造事實,待造成對無辜者的重大傷害後,再佯裝無事般躲起來,甚至連個最起碼的道歉都沒有!

更有甚者,部分媒體為打擊同業,面對網路所流傳的若干無端指控,不僅不予查證核實,反而加料渲染,待眾多網友被激起情緒,在社群媒體群起展開圍剿撻伐之後,他們再搜尋其中最辛辣的文句另行加工炒作,然後網友再跟進追殺,等到真相大白後,不論是擔任幫凶的媒體,或是跟著起鬨的網友,都彷彿沒事般,對於他們先前妄加指控所造成的種種傷害,似乎完全不認為有需要負任何的責任。

過往每逢遭遇重大災變,在大家都全力投注關懷與支援之際,總會有一些人,不論他是政客、名嘴或網友,企圖在中間操作朝野或藍綠對立,甚至還會刻意打造出一個「公敵」,讓媒體與網友作為一個靶子群起撻伐,對於這種作為,我們不僅深不以為然,甚至還感到嫌惡,而這種現象我們過去很早就曾批判過。很遺憾的是,在這次台南大地震中,還是不能避免地發生了。

受波及的中天電視,不僅被有心人士虛構粉絲頁,散布不實影射,引發網路鄉民圍剿之外,甚至在災變現場與國軍溝通拍攝事宜時,也被渲染成在對國軍「干涉作業或咆哮」,中天與所有在現場的電視台一樣,關注的就是如何將最真實的畫面傳遞給全台的閱聽眾,哪來的能耐去對國軍干涉或咆哮?但就是有人意圖在其中摻沙子抹黑,等於就是在消費那些日夜辛勤救災與報導救災的人們!

針對這些利用災難捏造事實乃至煽動對立的行徑,有論者認為不妨透過官方行政力量加以管束,但如此做必然會傷害到言論自由;也有論者主張可藉由司法訴訟討回公道,但誰都清楚面對漫長的司法纏訟,能不能喚回些許「遲來的正義」,誰都拿不準,而那些殘留在網頁上的無端指控,卻是永遠留在網路空間中,形同抹不去的塵埃,甚至成為受害者永遠的烙印,這樣的結果,絕不是一個自許為公民社會的台灣,值得引以為自豪的現象。

我們點出這一點,或許不能縫合已經被撕裂的傷口,但最起碼還是盼望能有更多的有識者重視這個議題。一個不希望受到管制的網路空間,最起碼得建立一個大家都信守的公義倫理,而不是打著公義旗號卻使勁在傷口上抹鹽。

(中國時報)

校正編輯:劉浩廷

 

 

 

維冠金龍 核照放水?蘇金安:當年依法僅行政審核

蘇金安:當年依法僅行政審核
台南市工務局副局長蘇金安。(本報資料照片)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傷亡慘重,檢方懷疑建商林明輝操控變更設計,並指示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助理繪圖,擬調查核照的公務人員有無放水?當初發照的前台南縣工務局長、現任台南市工務局副局長蘇金安昨晚表示,尊重檢方的調查,也強調當時的法令公務員僅文件行政審核,絕無放水。

 

從未聽聞打通關節

蘇金安表示,依照《建築法》規定,建築物的設計監造與結構安全,全都由建築師負責,公務員只負責相關證明文件的行政審核;換言之,只要文件齊全,建築物與土地使用符合規定,就必須依法核發建築與使用執照。

蘇金安說,維冠金龍大樓的使用執照核發至今已20多年,當初核發建築、使用執照的經手人,除了他之外,建管課長李祈榮也已經退休10多年;外傳當時有所謂的「打通關節費用」,他強調從未聽聞,未來也會配合檢方調查。

監造由建築師負責

蘇金安強調,《建築法》第13條規定「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這項規定是基於專業分工;不過,條文的但書中,也明訂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程師部分,除了5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外,其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開業的專業技師負責辦理,並規定建築師負連帶責任。

50米以下不必外審

蘇金安還提到,依《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施工必須勘驗的部分,應由各專業技師查核簽章。公務員只負責相關證明文件的行政審核,只要文件齊全,建物與土地使用符合規定,就必須依法核發建築與使用執照。

外界一直都質疑,維冠金龍大樓刻意規避建築法律的漏洞,只設計49.5公尺,躲過超過50公尺就必須「外審」的規定;對此,蘇金安也認為,當時法令就是如此,他只進行文件行政審核,維冠金龍大樓在結構安全與建築技術方面都由建築師與專業技師負責,公務員並未負責到場驗收。

(中國時報)

校正編輯:林宜靜

 

 

無良建商!指示無照助理繪圖 害死維冠115命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223000346-260102

無照助理繪圖 害死維冠115命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奪走115條人命,檢方疑建商操控變更設計,指示無建築師證照的助理繪圖。圖為把5戶打成1戶的店面(摘自鄭秀玲臉書)。
無照助理繪圖 害死維冠115命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奪走115條人命,檢方疑建商操控變更設計,指示無建築師證照的助理繪圖。圖為罹難者頭七法會。(本報資料照片)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奪走115條人命,台南地檢署正卯足全力期能辦倒無良建商林明輝。檢方連日傳訊相關證人追查發現,維冠金龍大樓有諸多不符建築常理之處,高度懷疑林明輝一手操控變更設計,並指示沒有建築師證照的助理繪圖後,再交由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蓋章送審。

林明輝惡搞 打4面牆

檢方專案小組取得維冠金龍大樓的相關建築圖說,經比對該大樓1993年申請建築執照圖及1994年的變更設計圖,發現建築執照圖原本B到F棟的1樓都有牆面,每棟大樓平均分割為2個店舖,但隔年變更設計時,卻將B到D棟之間的5戶打通成1戶,即取消4面結構牆。

專案小組透露,維冠金龍大樓的建築圖說雖由建築師張魁寶蓋章,但實際繪圖卻是由建築師鄭進貴的事務所設計繪圖。鑑於圖說有諸多不符合建築常理之處,像是梁柱鋼筋銜接點竟在一樓騎樓的地面處,與一般在梁柱中段頗為不同,加上林明輝逕自決定變更設計打通B到D棟之間的結構牆,可能因此肇禍。

2建築師 淪為橡皮章

專案小組還懷疑,實際繪圖者可能只是事務所內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助理,鄭進貴應是單純蓋章;至於後續的變更設計以及施工時偷工減料,更都由林明輝一手操控,再交由負責監造的張魁寶、鄭進貴蓋章後,送交台南縣政府工務局備查。

連日來,專案小組傳訊當年維冠大樓負責建造的營造商─大信工程的工地監工、領班等相關證人,藉此鞏固事證時,居然有人還保留1992年大信工程的內部通訊錄,讓專案小組如獲至寶得以擴大傳訊相關證人,但因部分資深幹部過世,加上年代久遠部分證人對細節的記憶已模糊,專案小組正設法還原事實。

24年前通訊錄 見光

檢方指出,目前所有在現場採集的物證,已經委由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最快仍須半個月結果才能出爐。專案小組除續傳營造商周邊人員外,也將追查當年審圖的公務人員有無涉及不法。

當年核發建照及使用執照的前台南縣工務局長、現任台南市工務局副局長蘇金安表示,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的設計監造與結構安全,全都由建築師負責,公務員只負責相關證明文件的行政審核,只要文件齊全,就必須依法核發建築與使用執照,尊重檢察官的調查。

(中國時報)

 

 

未滿15歲身故不賠 南台大震又一憾

http://udn.com/news/story/9446/1516082

2016-02-22 03:35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6南台大地震,商業壽險卻沒有發揮預期中的保障功能。壽險業者說,主因這次116名罹難者中,有1/3是未滿12歲孩童,即使爸媽曾經幫小朋友買保險,但依照「保險法」規定,小孩在未滿15歲前死亡,壽險業不能給付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完全失去保險意義。

為避免爸媽幫小孩投保後,對小孩不利,出現詐領保險金的「道德風險」案件,「保險法」第107條經過兩度修正,並自民國99年起規定,針對「未滿15歲」孩童,若投保後身故,壽險公司只能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不過,政策性保險、例如學生保險可排外。

但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說,虎毒不食子,不應拿少數的個案,將大多數父母親都認定是壞人,他說,歷次重大災難事件後,會向金管會保險局建議,應重新檢討這個「因噎廢食」的法條,就以這次206南台大震為例,1/3孩童除了學保,等於「沒有保障」。

許舒博還表示,金管會和外界老是指責,台灣人身保險「保障偏低」,但依照現行保險法,15歲以下小朋友,可自商業壽險公司獲得的人身保障「卻等於零」。

根據壽險公會調查,民國99年後,爸媽為詐領保險金對小孩不利的投保行為,「一案都沒有」,99年之前,也只有一案。但許舒博表示,此次30幾個小生命一瞬間就沒有了,「到底是這些孩童的人身保障重要?還是去防堵那些微乎其微的道德風險重要?」。

根據金管會初估,此次全體壽險業理賠206南台大震,金額約1.68億多元,不僅低於預期,也低於產險業初估理賠金額3億多元。

也有壽險業者說,這次有高達1/3的罹難者「都是小孩子」,因為15歲以下小朋友身故「不能賠」,這次變成大家都在「退保費」,針對每名罹難孩童保戶,壽險公司只能退回幾千到上萬元保費。

 

校正編輯:黃孟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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