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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慧離職金1萬 馬是她的250倍 馬永成:扁家31項公款私用
2009/05/20 09:56:26瀏覽426|回應0|推薦0

陳鎮慧離職金1 馬是她的250 馬永成:扁家31項公款私用

  • 2009-05-20

  • 中國時報

  • 【郭良傑、顏玉龍、李永盛/台北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729+112009052000162,00.html

台北地方法院十九日再次就國務機要費案開庭,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證稱,他與陳鎮慧在本案都是被害人的角色,總統辦公室及官邸開銷都沒有貪汙問題,最大爭議是扁家動支國務機要費,為此當庭向合議庭指出扁家卅一項明確公款私用情形。

     

馬永成是應昔日部屬陳鎮慧律師的聲請,昨日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

     

馬永成說,「我和陳鎮慧兩人在扁案都是受害人」,官邸開銷是否有涉貪汙,仍有討論空間,但總統家人明確私用情形,才是討論重點,陳鎮慧在吳淑珍指示下,動用國務費,他只負責簽核,不知道真實的支出狀況。

     

審判長蔡守訓問馬永成審理過程中,曾兩次提到扁家有明確私用情形,請他當庭依起訴書附表指出扁家私用項目。

     

馬永成當庭指出包括陳致中的健保費、超速罰款、牌照稅、陳幸妤所得稅、地價稅、寓所雜支等卅一項扁家明確私用國務機要費的項目。

     

蔡守訓又問馬永成,扁家用非機密費支付「民進黨公職分擔金」是否為明確私用現象?馬永成避重就輕說,因為政黨也是社會團體,黨公職分擔金應該是總統交辦去繳的。此話引起檢方質疑,追問馬永成此舉是否為「國庫通黨庫」?馬永成臉色一變立即改口稱「我不應這樣回答,因為我不確定知道黨公職分擔金部分,因為國務費有特別費性質,我這樣回答怕會引起誤會。」

     

陳鎮慧委任律師林達傑問馬永成在離開總統府時領得多少犒賞金?馬永成不假思索的回應領得二百五十萬元。對照陳鎮慧只領到一萬多元的落差,馬永成解釋說,林德訓告訴他,辦公室的同仁都有領到一筆退職金,他說,陳鎮慧的職等雖然不高,但她領到的犒賞金絕對不會比其他同仁低,至少是中上的水平。

林德訓:國務費核銷單為陳鎮慧交代銷毀

  • 2009-05-20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20729+132009052000032,00.html

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今天出庭證稱,國務費核銷相關單據,是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交代才銷毀;至於當初拒絕審計部查帳國務費,是奉前總統陳水扁指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費案,今天由陳鎮慧律師林達傑詰問以證人身分出庭的林德訓。

     

今年4月林德訓律師詰問陳鎮慧時,陳鎮慧表示,她放在總統府3樓的國務費單據,去年520搬到扁辦後,林德訓的秘書陳慧雯就告訴她,單據已被林德訓銷毀;此外,陳鎮慧也說,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有時要求把國務費搬到官邸,搬錢前,她會向林德訓報告,林德訓說「她(夫人)高興就好」。

     

不過林德訓今天反駁陳鎮慧指出,去年他被羈押時,來訪談他的2位監察委員曾轉述前總統府秘書陳心怡的說法,陳心怡告訴監委,是陳鎮慧曾交代若被檢察官約談後無法回到辦公室,就請陳心怡幫她銷毀民國9412月前的核銷單據。林、陳對於是誰銷毀單據,說法不一。

     

此外,林德訓說,陳鎮慧從沒向他報告要把國務費拿回官邸,他也從沒說過「她(吳淑珍)高興就好」的話;陳鎮慧則還是強調有向林德訓報告過,林德訓也確實說過「她高興就好」那句話。

     

受命法官徐千惠問林德訓,如果總統辦公室不像總統府會計處,有審核國務費的權力,為何又拒絕審計部的查帳。林德訓答稱,不給審計部查帳是奉陳水扁指示。此時徐千惠以嚴厲語氣質疑林德訓,依法審計部可以查帳,為何只聽陳水扁卻不依法行政;林德訓說,他不了解法律,但往例國務費就是不會讓審計部來查核。

     

陳鎮慧今天透過律師表示捨棄傳喚陳水扁,因此國務費案陳鎮慧的部分,相關證人已詰問完畢,審判長蔡守訓諭知,陳鎮慧的部分將「候核辦」,另擇期開庭。980519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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