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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ㄟ馬英九,悲
2009/03/25 11:44:41瀏覽240|回應0|推薦0

這款ㄟ馬英九,悲

  • 2009-03-25

  • 【黃創夏】

「馬總統」所考慮的只有一個,「馬總統」該怎樣「領導」台灣脫離對立,不是要為了「馬英九」去刻意討好五四四萬沒投他的人,而是要「領導」台灣走出對立夢魘,這是「馬總統」的責任,而不是為了競選連任的算計。 

安區立委補選,蔣乃辛該不該支持?是不是一個值得推薦的好立委?這是一個可以開放討論的問題,也是提名蔣乃辛的國民黨應該向選民交待的課題。 

問題是,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卻是為蔣乃辛「抱屈」,什麼當年放棄了台北市副議長、什麼曾經推薦當監委,可惜馬英九未提名‧‧‧

 

這些條件,可能都是蔣乃辛的優點,問題是,這些是吳伯雄與蔣乃辛彼此之間的情與義,和蔣乃辛是不是一個足以代表大安區的立法委員,有什麼直接關係呢?

 

同樣的,好久不見身影的宋楚瑜最近又有聲音了,他想要辦公益,美事一樁。他可能想要參選台北縣長,他的合法權益。

 

但是,宋楚瑜卻突如其來的一句話,說是2000年時,陳聰明沒有遵守當時國民黨的指令,用「興票案」起訴宋楚瑜,所以,後來親民黨才支持陳聰明當檢察總長。

 

宋楚瑜「感念」陳聰明是他不忘舊恩,問題是,就為了陳聰明的「恩情」,把國家最高的檢察權拿來當「人情」,適當嗎?

 

就因為陳聰明對宋楚瑜有恩,所以,當年推薦過陳聰明的前親民黨,就可以不必為現在的特偵組的許許多多光怪陸離負責任了嗎?

 

如果這樣的道理說的通,那麼多藝人因為代言出問題之「黑心商品」,為什麼要受到連帶的處分與代價呢?

 

郭冠英與莊國榮,馬偏心

也許,不必太苛責吳伯雄與宋楚瑜兩位泛藍軍的黨主席,那位最高權位的馬英九,不也是如此的「重私情」嗎?

 

鬧了近兩個星期的「范蘭欽」事件,馬英九終於說話了,譴責了挑動族群之不當,也對新聞局的處理給予讚揚。

 

身為公務員,郭冠英當然得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承受到總統的批評,郭冠英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但是,馬英九的「雙重標準」模式,卻是另一個疑問啊!

莊國榮與郭冠英同樣是公務員、同樣是挑動了族群敏感的神經線,為什麼馬英九的態度,差到天與地這麼遠呢?

 

郭冠英是九職等,莊國榮是十二職等,兩個人犯的錯,都是在陳水扁時代就發生的。

 

但是,接任總統之後的馬英九,卻為莊國榮出面說情,替莊國榮保住政大的教職。對於九職等的郭冠英,總統之尊卻出面抨擊。請問,總統之怒的標準是什麼?

 

更讓人不解的是一個九職等的郭冠英,可以驚動總統。一個地位和法務部長平起平坐的檢察總長陳聰明,對於特偵組這段日子以來的光怪陸離、黃芳彥遁逃的不明不白,馬英九卻「不沾鍋」?

 

是柿子挑軟的吃嗎?因為九職等只是中央政府的科長級,像踩螞蟻一樣輕而易舉嗎?堂堂國家機器的領航人,視自己的行政機器如草芥嗎?

 

總統視行政機器如草芥嗎?

還是因為莊國榮鬧劇的對象是馬英九個人,為了展現馬英九「個人的胸襟」,所以,公是公非擺一旁,展現馬英九的「個人」修養為先?

 

是因為怕得罪泛綠的選民,影響馬英九二○一二的選票嗎?所以,陳水扁與蔡英文打出「政治追殺」口號,馬英九就對扁珍貪腐不敢處理?是因為陳聰明是陳水扁宋楚瑜當年支持的人選,所以,外對綠、內對深藍,馬英九就不敢動陳聰明?

 

不是要馬英九去指揮辦案,介入司法。但是,連幾句宣誓除弊到底、絕不妥協的漂亮話都不肯講、連關心特偵組是不是人手不足、責成各部會全力配合的話都不表態;卻對莊國榮與郭冠英這樣的個人說了標準不一的話。

 

哎‧‧‧這款ㄟ馬英九與這款ㄟ泛藍領袖,心目中到底對他們手中的權位,與他們應盡的責任,是怎樣的心思?

 

台灣已經付出八年的「扁珍之亂」當學費,從「扁珍之亂」的「不可治理」之害中,馬英九既然有七百六十五萬選民託付,絕對需回到民主和選舉的本質,更重要的是要擺脫民進黨和陳水扁那種「統治者」的私產幻覺。讓「國家」和「總統」回到正常的相對位置。

 

讓「總統」回到該有的正常位置

陳傳興在他的著作《道德不能罷免》(200610月初版,大雁)特別指出「統治者幻覺」:引用一段如下:

 

政府‧‧‧將原本是一種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的這項定義特質,錯誤地看待成是權利‧‧‧甚至由此而產出想據有主權的幻想;逾越了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導致政府原本的中介位置與角色,欲求從治理者這種法定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者,轉換成統治者。」

 

也就是說,在「統治者幻覺」中,執政團體不由自主的將「經營代理人」自我想像是「產權所有人 」,變成了是一種「剽竊人民主權」的「主人」狂態。遂忘了,總統、行政院長、部長、甚至是科長與科員,都只是「受託之功能代理人」,都該在制度下擁有他的權責。也該受到同樣的尊重。

 

民主憲政中,總統與政府應只是「受託執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國家機器分官設職,都是制度一環,也都是依法授權的「功能代理人」,都受到法令的制約與保障。

 

任何一個執政者要是自我沉溺在「統治者幻覺」下,將扭曲「權利」與「權力」從「代理人」變成了「所有人」。這就會有種「家天下」,國家是「家業」,官位、資源,當然可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壞事情都是壞官員害我的」,「功能代理人」成為補獲品,淪為「政治獎賞」或是「卸責道具」也不以為忤了。

 

身為「馬總統」,就不該再有「馬英九的自己人」和「聽馬英九命令的外人與舊官僚」兩種差別。

 

台灣政治喜愛搞圈圈,不只是陳水扁,先前有「連家班」、「宋團隊」,台灣政壇這些年,特別喜愛搞「誰家軍」、「某團隊」,「自己人」文化當道,這種「幫派政治」已證明了既不能納百川,也無法給人民許諾。

 

馬英九與吳伯雄和宋楚瑜等藍軍領袖,就該以扁為鑑,跨出「自己人」與「統治者」思維,一切都以回到體制內為依歸,尊重各種分官設職的設計本旨,建構一個決策更透明,程序更明朗的運作機制,先守各自法理上的分際,讓崩壞已久的國家機器能恢復運轉,離散的體系重新連結。

 

總統、部長與科員都是「代理人」

「馬總統」要尊重所有成員,需知,上至總統,閣揆、部長‧‧‧下至科員都是同等本質之「代理人」,也是各自平等的代理人,而不該是對綠寬、對藍嚴!這樣,一個讓人民覺得有希望的新國家機器,也才可能逐漸地浴火重生。

 

坊間有書,「領導學之父」華倫‧班尼斯(Warren Bennis)的「領導者該做什麼」(On Becoming A Leader),班尼斯整理了「領導者」和「管理者」兩角色,差異是巨大且關鍵的:

管理者是執行者,領導者是改革者。

管理者人云亦云,領導者獨樹一格。

管理者視野狹窄,領導者的視野寬廣。

管理者問怎麼做和何時做,領導者問是什麼和為什麼。

管理者眼光總是在眼前,領導者的眼光在遠方。

管理者接受現實,領導者挑戰現實。

管理者把事做對,領導者做對的事。

班尼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是一九八九年,當時美國政商醜聞不斷,政治開始陷入惡鬥的困局,政客們天天搞撕裂與製造對立的遊戲,班尼斯百感交集,心情苦澀,為美國沒有好的領導者而嘆息,也寄望有領導者出現,引領美國「跳脫瑣碎的格局,超越撕裂社會的衝突。」

 

班尼斯當時的痛苦,台灣人應該不陌生!

正因為台灣,政黨之間及國會之內,曾因藍/綠結構早就被權力和利益所「綁架」無法解決民意對「責任政治」的追究聲浪,才讓人民渴望「改變」。

 

改變什麼?不是要為了「馬英九」去刻意討好五四四萬沒投他的人,而是要「領導」台灣走出對立夢魘,這是「馬總統」的責任,而不是為了競選連任的算計。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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