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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1 17:47:54瀏覽2568|回應6|推薦62 | |
引用:〈罵人「娘砲」 納性平法議處〉 報載,立法院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性霸凌納入學校防制規範,修法增列性霸凌、性別認同定義,如果罵人「娘砲」、「娘娘腔」、或「男人婆」等性別貶抑的用語就涉及「性霸凌」,除了要向對方道歉,嚴重者還要接受8小時教育課程,甚至最重可能處以退學。(參考文末新聞連結)。 學生之間惡意譏笑他人的人格特質,且以貶抑的用語稱呼對方讓他感到不舒服,確實需要師長糾正,但如果因此遭到退學處分,這處罰會不會太重了? 輕重之間的罰則該如何定義? 有沒有標準可循? 同樣說一句「娘娘腔」或「男人婆」,該如何判定犯錯的輕重呢?是當孩子屢勸不聽時?還是當譏笑伴隨有羞辱對方的動作或其他言詞的時候? 處罰要有準則,才不會讓學生在成長過程有遺憾。 關於性別教育,有一本優良的繪本讀物─《奧力佛是個娘娘腔》。 這本書曾獲2004年衛生署優良健康讀物推介獎,書中常常被同學笑娘娘腔的奧利佛,即是作者湯姆‧迪咆勒(Tomie dePaola)兒時的化身,狄咆勒小時候喜歡繪畫、喜歡跳舞、尤其更愛跳踢踏舞,但是,他卻不愛運動,他的球技很差,因此沒有同學想邀請他參加球隊。 書中的奧利佛堅持著自己的性向,努力習舞,不怕同學嘲笑,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個非常了解他的媽媽,經常鼓勵他,讓他從「娘娘腔」的陰影裡走出來,認真的學習,並且參加才藝比賽,雖然最後他並沒有得獎,但是他認真完美的演出贏得了眾人的掌聲,讓原本取笑他:「奧利佛是個娘娘腔」的同學們,從那天起改稱他為:「奧利佛是個大明星!」 性別教育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也許透過懲罰可以嚇阻學生不會譏笑他人的性別特質,但是,重點不在禁口,而是在於教會孩子能夠以同理心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的性別取向。 教導孩子學會如何尊重別人,接受每一個人不同的性向、喜好,無論是穿著打扮或性別認同,即使與我們不同,也要予以尊重,要能夠不只是不譏笑對方是「娘娘腔」或「男人婆」,也能從心底接納、與尊重。我們期許無論是家庭或學校都能如此教導孩子。 但也希望對於孩子之間非惡意中傷的玩笑話,大人無須對孩子過於嚴格處罰,比如退學處罰。 當一個社會願意努力地走向良善的道路時,我們自然也不須刻意的去教導孩子什麼,孩子也會依循大人的腳步前行。 當大人們不再說哪個男人是個「娘娘腔」,哪個女人是個「男人婆」時,我想,孩子們不用處罰來規範也不會再以此來取笑他人的性別特質了。 ~~ 蘋果蘇打 2011.5.21~~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4514 參考新聞:http://www.ttv.com.tw/100/05/1000520/10005204927401I.htm 參考新聞:性霸凌納性平法/譏人 娘砲 最重可被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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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