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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班公車開往「不知道」?
2010/09/04 00:25:31瀏覽2147|回應11|推薦32
引用:〈公車開往「不知道」 網友嚇一跳

無意中看到這則新聞,真是令人一頭霧水。

不知是什麼原因,1203路公車在西門市場站的車牌上,竟是開往「不知道」的路線?甚至在中文標示下的英文翻譯也是「To unknow」?

是基於何種考量「必須」開往「不知道」呢?真是令人好奇。

如果這是一種幽默,或是一種創意,對於熟悉1203路公車路線的台北市民倒不會認為有何影響。但是對於外地人,或外國來的朋友,可能就會產生困擾了,他們應該都會站在公車牌下,摸著腦袋猜想半天:「To unknow?這是台北的哪裡啊?是一個什麼神秘的地點呢?」

其實,1203路公車路線是五股經貿商二村到台北,無論是到五股,或到台北,都沒有一個地點名稱是「不知道」啊!

我想起一部日本影片《不思議幸福列車》,內容敘述五名乘客搭乘著一輛不可思議的列車,展開了一段充滿幸福感動的旅程。
不知道1203路公車是否也想讓乘客有些什麼感動呢?
不知道,真的沒有人知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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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ry313&aid=4380847

 回應文章

蘋果蘇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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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
2010/09/04 20:36
也是公車站牌烏龍事件~~~
參考新聞:〈相距一公里 烏龍「西松國中站」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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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譴責法官的人都得回答這個問題
2010/09/04 16:10

這個回應貼在http://blog.udn.com/gzhl2005/4375977。    JC鮮師很早就送我進他的黑名單,所以我也不會去他那裏讀 :)

至於unknown/unknow,我對台灣英語告示沒有太大苛求。

=======

 

Da格子:

兩歲女童﹐尤其是在時過境遷之後﹐會記得被性侵的時間嗎﹖

因為女童記得的性侵時間﹐與醫師時後“判斷”的時間有出入﹐法官因而判疑犯無罪﹐這真是荒謬﹐沒有天理的一件事。

=====

這裡的一個問題。 如果妳認為一個兩歲女童不能記住被性侵的時間,那麼她能不能記住誰對她動手腳?

明明是伯伯對她毛手毛腳,她說是叔叔,妳要法官怎麼辦?

這就回到台灣司法的一個根本問題。  民眾希望法官"寧願放過壞人而不可冤枉一個好人",還是"寧願冤枉好人也不能放走一個壞人"?

每個譴責法官的人都得回答這個問題。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16:24 回覆:
這真得好好想一想~~~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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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10/09/04 16:00

至少也該寫unknown

unknown意即站名未定

unknow意即司機不知路線

可能開往六張犁山上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16:10 回覆:
是啊!
令人一頭霧水~~~


野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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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往不知道
2010/09/04 14:16
知道的就是天神了   開到哪裡   也都不算過站不停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15:07 回覆:
我很好奇司機該如何用麥克風說:「下一站,不知道!」:)

Jeff & J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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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Juno的講法,可能比較接近實務
2010/09/04 10:43
不過我覺得放輕鬆點,有些遐想空間也不錯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15:05 回覆:
遐想空間真的是無限大啊!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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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門暗器
2010/09/04 09:32
6 歲的法官該全部槍斃。牠們用的法條已經是 3-10 年有期徒刑,但是牠們居然輕判 3 年 2 個月。也就是說不管法條怎麼套,是套對還是套錯,刑期是在放水。這幾隻 6 歲的法官該全部槍斃,並且追回過去所有薪資俸祿。

3 歲的法官比較有趣。我猜這是很常見的情況:上級法官要立威,就發明獨門暗器壓制下級法官。每次審下級的案子,不管有理沒理就找個雞蛋裡挑骨頭的法律見解要下級服從。簡單說就是你們少做這個,案子退回更審。如果下級法官隨便作文說已經考慮過同意問題,下次就讓牠們過。

這種法官也該槍斃。為什麼基層法院積案一堆?為什麼很多案子訴訟十幾年還在為了砍 78 刀或是 79 刀發回更審?都是這些老畜生搞出來的。

制度不要改,制度也不能改。所有的制度都是爛的,都是刻意做到爛的。但是如果真的有人願意把事情做好,就會用各種合法非法的方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只要前面有人好好做,接任的人就會照著把事情做好。

台灣的問題是台灣人沒有任何自治能力,以至於不管成立什麼單位,都是尸位素餐,不求改變現況。台灣有很多在菜市場裡做好人好事的小人物,但是兩千三百萬人當中,卻沒有半隻是能用專業做大事的。也就是說好人再多也沒用。

要怎麼解決司法界的獨門暗器?

制度沒用,真的只能靠人治。沒有人治的觀念,別想談民主、法治。

簡單說就是司法院長不能是死人,司法院長手下必須有幾隻很進取,很有思想的人,用他們的權力地位去釘那幾隻習慣性發明獨門暗器的法官,用各種合法非法的手段去羞辱、蹂躪牠們,並且拿政風單位逼死牠們。殺幾隻就夠了。

只談制度的民主是假民主。人永遠優於制度。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15:03 回覆:
剛剛看過JC鮮師的〈三歲女童遭性侵案的看法〉,大概比較了解法條與實際判案的問題了。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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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一下!
2010/09/04 08:13

離題一下!

高雄地院和議庭堅持他們沒有錯,對於六歲女童被指姦案!

是立法不夠周延,建議修法!

我要說的是:

雲林張碩文他父親為他賄選案,關於他父親的案件都還沒有定讞,

台南高分院都可以用"想當然爾"這四個字判決當選失效,

難道這幾個恐龍法官連"想當然爾"這四個字都沒有在他們的心裡出現過?

PS:六歲的小女孩能有什麼表示?尤其中間還有一個女法官!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08:42 回覆:
修法?看來還有爭議。
參考新聞:〈有立委說:法沒問題 問題在法官心證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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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開一槍!
2010/09/04 08:00

我再開一槍!

現在公家機關承辦這些業務的人手極少(兵不多官倒是不少,這就是所謂的『扁平化』)

所以驗收的方式是用照片,包商將每個地點最上號碼照好照片,

再列印成冊,送上去,再由承辦官員抽檢幾個地方證實(這個方法也是作弊的好方法,

包商和驗收人員選特定點驗收)

你說這個方式怎麼可能檢查出在工程裡的小暇疵?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08:57 回覆:
剛看了聯網新聞:〈站牌搞笑? 公車目的地…「不知道」

看來是廠商的疏失?報導上說公運處已緊急派人用白漆塗去「不知道」幾個字了。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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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經辦人員沒有詳細檢查就把貼紙印出來時就是這樣的結果
2010/09/04 02:23

這些中文站名和英文站名應該是由一個電腦檔案經過程式印在貼紙上貼在站牌上,在你填入真正名稱前先放著"不知道"或"Unknown"。

在北美這裡可能放著的是TBD (to be determined)。

當經辦人員沒有詳細檢查就把貼紙印出來時就是這樣的結果。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02:51 回覆:
喔,原來如此~~~:)
謝謝你提供這個思考方向!

聽說網路上還議論紛紛,以為是「意有所指」。
原來是粗心引起的黑色幽默?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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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經貿商二村
2010/09/04 00:34
叫政府把五股經貿商二村前面的新泰路改名叫「不知大道」就好了。

以前 2185 還把囧統府前面那條怪獸路改成「凱大哥爛大道」。。。。。。。。。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04 00:38 回覆:
改名叫「不知大道」?
這倒是有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