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9/17 09:07:31瀏覽6075|回應24|推薦54 | |
如果你看過昨天《華視》的新聞報導,你一定會發現,打從 然則事情之所以翻轉,當然是因為這位接受《今周刊》採訪的清大生,赫然發現自己所講的內容,不是被該刊扭曲,就是他沒講的,也在記者的惡意栽贓下,被迫背了天大的黑鍋。 為此,他向臺灣各傳媒發出抗議聲明,還透過臉書轉刊到臺灣最有名的ptt網站。然則《今周刊》不是沒回應,但所回應的內容,不儘毫不認錯,甚至認為他們的新聞製作內容,純粹基於「苦勞議題」的關心留學生打工處境,自是何錯之有? 總是這樣的,魔鬼總是躲在新聞細節,騙子騙人,黑道殺人,都有各自的光明動機。這不,陳水扁貪污所得「海角N億」,不也宣稱他一家人貪腐都是不得已的嗎,都是為了籌備「建國基金」所用? 可話又講回來,你可知道臺灣有個台獨深綠份子所辦的「苦勞網」? 事實上,《今周刊》創刊起,十幾年來一向就以宣傳臺獨為自許,奉「說謊、抹黑、造謠、誣衊」為新聞寫作最高信條,以顛覆台灣社會為建國大計。單以此案為例,兩者其實都是假藉關懷勞工為名目,但幹的卻是舉目所見、皆屬謊言的下流行為。 以此《今周刊》當然不在乎PTT網友的踢爆新聞造假,更不在乎這位清大生的抗議。誰讓你願意接受他們的電話訪問呢?只要一開口,當然要任其宰割了,至於清大的校譽,臺灣學生的渡假打工是否慘遭污名化,以及澳洲這一國家的慘被消費,他們皆非所計。為了達到台獨建國這一崇高的目標,在綠營支持者而言,不都是向來「只可死道友,不可死貧道」嗎? 但問題還不止於此,而是我們大眾傳媒的新聞過濾機制,在以「反馬」、「倒馬」為目標的政治特定立場下,在在形同虛設。在他們可來,清大生到澳洲竟淪為屠夫,當然是牽拖給馬政府的絕佳議題,至於內容是否真偽,哪裡需要查證?只管開罵就對了。 以是臺灣在他們的長年洗腦下,是非不重要,人之所以為人的道德和公義更不重要,千錯萬錯,都是馬英九的錯,遂成這幫媒體人和政論名嘴的共識。 新聞不需要查證,只要是反馬的聲音,就一定刊登。如果不是打馬的,沒關係,記者在總編輯一聲令下,閉著眼睛改一改,哪怕亂點鴛鴦譜的鬧出天大笑話來。放心,有媒體老板罩著呢。 這就是過去四年多來,臺灣媒體最邪惡的現象,而且一日比一日更惡毒,更下三濫。可你若以此質疑其故,他們的搪塞理由可現成了,一是社會自有公評,一是他們不登,別家傳媒也會登。 但這種望之可知的荒謬藉口,其實不堪一擊。因為臺灣的記者最愛亂發謬論,果然「社會自有公評」,理應出自臺灣民眾的真正感受,何需他們不分晝夜的在街上脫褲子拉屎拉尿?之所以愛寫政論者,無非是可以填充版面,可以少發新聞稿,報社老板可以因此省下聘雇記者的成本,乃至於默許記者上網抄新聞。 所有的罪惡,我們的媒體永遠有脫身之計,也永遠有著冠冕堂皇的高尚用心。民主也,監督也,揭發新聞事實也,宣傳網路公審有理的鄉民正義也,他們都可以面不改色的端了出來。不然,你要怎樣,你敢退報、燒報社、火焚電視台嗎? 請問,一杯清水只消加了一滴砒霜,你在不疑有他的情況下喝下去,會不會死?這碗清水,能不是毒水? 過去六周,每個星期三的晚間九點,HBO的自製影集《新聞急先鋒》,The newsroom,就不厭其詳的一再反覆傳達給觀眾下列的信息: 第一、《維基百科》網站的資訊,屢易遭人篡改,絕不可採用。 第二、網路上隨機取得的新聞,非但不是新聞,更有可能是假新聞,不可採用。 第三、事關人命安危新聞,被害人如果送到醫院急救,未經醫院發言人宣布確實消息前,絕不可轉載同業媒體的馬路新聞報導。 第四、任何電訪內容,未經當事人首肯,一字都不准外洩,更不可透露當事人名姓。 第五、屬於事涉國家駐外人員安危新聞,必須向政府相關部會交相確認,寧可漏新聞,不可搶新聞。 然則看看我們眼下的臺灣傳媒,上述信條與行規,有哪一家做到了?不都在一直欺騙廣大的閱聽大眾嗎? 他們都是常業詐欺犯,明顯觸犯刑法第309條的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此看來,不僅這位清大生控告《今周刊》詐欺,乃至全臺灣所有傳媒都可以是你控告的對象,只要你繳過電視頻道費,買過期刊報紙。 ●註1:華視踢爆《今周刊》造假,內容詳見http://news.cts.com.tw/nownews/money/201209 /201209171097103.html ●註2:該刊回應新聞,詳見http://news.cts.com.tw/nownews/money/201209/ 201209171097104.html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