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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8 23:46:43瀏覽4251|回應15|推薦45 | |
以上﹐是我今天(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在家中的信箱收到的、 一封通過郵政、由郵差送到我家的信 —— 恐嚇信。 看來﹐除了報警和通知一些應該知道這件事的人﹐我沒有其他的選擇。 (幸好我的鄰居中﹐就剛好有警務人員﹔如果能裝監視器﹐會更好…) 而且﹐可能還要趕快去買保險才行﹐到時才有得賠。
為甚麼不用其他的方法﹐如電郵等? 大概是怕被追查和會留下記錄﹐順便讓我知道 —— 他(們)知道我住哪裡… 可見有些“人”不只不悔改﹐還一錯再錯、變本加厲、越來越惡… (包括從「暗中的抹黑和恐嚇」﹐到「明目張膽的抹黑和恐嚇」…) 而且﹐從信封上﹐對方所寫的地址﹐已經可以知道一些線索了… (阿亮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說「凡做過必留下證據」﹐哈哈!)
最重要的問題是:誰寄的呢? —— 和我有官司糾紛的人? —— 和教會方面的事有關的人? —— 當初我曾工作過的報館裡的性騷擾者和惡意譭謗我的人? —— 我曾工作過的電台裡那些也曾譭謗我和暗中恐嚇過我的人? —— 在《 有些男人不能碰! 》一文中提到的那個假基督徒?
經過仔細的思考﹐嫌疑最大的﹐是以上最後提到的那個假基督徒。 還記得當初到我網誌這裡留言中傷我的那個「...」先生嗎? (關於「...」先生當初來我網誌留下的譭謗性留言﹐大家可以看 關於抄襲和盜用 這篇文回應區的部份。) 在前一陣子﹐機緣巧合之下﹐我遇見一位好久不見的教會弟兄﹐ 我就告訴這位弟兄關於《 有些男人不能碰! 》中提到的那個假基督徒的事﹐ 和關於他的許多調查結果﹐結果﹐之後沒多久﹐這封信就寄到我家了。 當然﹐在證實是誰寄的之前﹐就當這封信是“沒有人”寄來的吧! 時候到了﹐我們自然會知道是誰寄的。
說實在的﹐信的一開頭就用了這麼多成語﹐這個人的中文還真不錯啊﹐哈哈! 但第二段就開始賊喊捉賊了 —— 被我傷害?反擊?奉陪?被動? 我才是那個被傷害、被人欠錢不還、被性騷擾、被譭謗、被恐嚇…的人吧? 而那個「之反擊」﹐也應該寫成「之報復」才對吧? 至於「奉陪」、「被動」﹐恐怕也應該由我來說才對 —— 因為被恐嚇﹐所以只好報警;我不惹事﹐但我也不會怕事。 就好像我很多事其實都沒說也沒有追究﹐但心裡有鬼的人一聽見甚麼風吹草動﹐ 就會開始暗中去做一些事﹐免得被人揭發或知道他們的真面目…
而這封恐嚇信的後面兩段﹐就更是自欺欺人的話。 大概是怕:萬一我將收到恐嚇信的事和信的內容說出來﹐ 說不定還可以騙人說他(們)是“正義”的那一方吧? 但那些話﹐似乎比較像是我想對他們說的 —— 呵呵﹐還真替我省了事。
對於這個恐嚇者﹐我想說:歡迎做你想要做的事﹐我兵來將擋、水來土淹。 潑漒水?—— 哇﹐那不是可以讓警察現場就逮到人?真是太好了! 毀容?—— 以我的樣子﹐「之前」和「之後」應該沒甚麼差別吧? 告發?—— 像上次去電小二那裡告發我一樣?恐怕是我告發你才對吧? 定罪?—— 你是指法律還是神的審判?恐怕你才是兩方面都要擔心的人吧? (種甚麼就收甚麼﹐到時吃不了要兜著走、害人反害己的﹐恐怕是你)
所以﹐很明顯的 —— 對方如果不是做了甚麼見不得人又怕人知道的事﹐何必這麼做? 我說的如果不是事實﹐又何必要寫這封要我“回頭是岸”的恐嚇信? 還有﹐如果對方是清白正直的正人君子﹐大可以採用正當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就像是我用的方法(法律、警方…)﹐而不是這種威脅恐嚇的下三濫手段。 可見 —— 對方一不清白( 如廣東話說的「身有屎」 )﹐二也非正人君子。
我曾說過:如果有人要對我採取法律行動﹐那最好﹐我不會再主動打官司。 因為這樣一來﹐大家就可以知道:這麼久以來﹐是誰在背後搞鬼、譭謗我 和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到時不可能是路人甲乙丙丁要對我提出告訴吧?) 二來﹐對方扭曲、抹黑我甚麼﹐我就會在適宜的時間和場合(如在法庭上) 作出相關和相對應的矯正和說明﹐包括許多事的真相。 三來﹐讓那些害人和譭謗人卻賊喊捉賊的人自食其果﹐ (「自食其果」要這樣用﹐知道嗎?) 也就是「花錢花時間請律師打官司送他們自己去坐牢」。 (譭謗和恐嚇都是屬於刑事罪﹐尤其是恐嚇﹐更是被警方列入重大刑事的範圍。 而我除了可以省錢省事外﹐還可以將許多事的真相說出﹐然後將他們繩之以法。)
順便要在這裡告訴大家﹐尤其是一些關心我的人 —— 我所提到的官司﹐目前正在進行「履行協議」的部份﹐也就是相關產業的買賣﹐ 而這是雙方都同意、在協議或合約中有註明的事。 所以如果有誰聽說「我沒有得到對方同意﹐私自進行買賣」的話﹐那是謠言。 (如果這個謠言的來源﹐還是和我有協議的對方﹐那麼這是更嚴重的「毀約」、 「欺騙」和「惡意散播謠言」—— 所以﹐當然希望不是) 因為最近聽到一些關於這件事的不實消息﹐所以順便在這裡作出說明。
說了這麼多﹐其實我想說的只是 —— 嗚嗚嗚﹐我好怕﹐誰來保護我啊? —— 哈哈哈!
註:有位「...」先生當初就曾在我網誌的一篇文下冒充他人用英文攻擊和抹黑我﹔除了自說自話外﹐還漏洞百出… 而相關的證據和說明﹐大家可以看 關於抄襲和盜用 這篇文回應區的部份。 另外﹐有幾個匿名攻訐的回應﹐也曾出現在我以下的幾篇文下 —— 而這位「...」先生和那些匿名攻訐者是不是同一人、是不是都是《 有些男人不能碰! 》當中的那位“男主角”﹐根據許多的證據和證人(被他冒名的人)的證詞以及網路工程師的調查﹐已經證明了他們都是同一人﹐並且就是《 有些男人不能碰! 》當中的那位“男主角”!
《 後話 》
根據網路工程師的調查﹐到我以下文章匿名攻訐的﹐證實為 王能傑 —— 首先﹐匿名攻訐者的IP顯示「其帳號是在台中申請的﹐並曾在台北使用兩個 ID ﹐但都是由同一架電腦發出的」﹐而身在台灣並會對我做這樣的事以及知道一些祇有王能傑會知道的事的人﹐除了 王能傑 之外﹐再沒有別人了。 最重要的是:匿名攻訐者的 IP 與王能傑在以下網頁所留下的 IP 資料(相關網頁已存證)﹐顯示是來自同一架電腦 —— http://www.flyhighradio.net/Default.aspx?tabid=57&g=posts&t=433 http://www.flyhighradio.net/Default.aspx?tabid=57&g=profile&u=35 因此﹐此調查證實:相關的匿名攻訐都是 王能傑 一人所為﹐包括使用不同代號(甚至冒充女性)以及冒用他人姓名﹐根本不是被他冒用姓名的人所為﹐更不是甚麼“古晉的director”(王能傑 的自大和愛往自己臉上貼金也由此可見)。
註: 在之後 王能傑 已不再是相關福音電台的員工﹐所以以上有些相關連接已失效。 (應該是因為東窗事發、真面目被揭發而被解僱或是離職了。) 讚美、感謝神!!! 衪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而衪的確是公義而信實的!!!
※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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