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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5 20:15:24瀏覽2478|回應15|推薦62 | |
前期文章:回應:我有鎖右鍵
其實有很多事﹐都是「有一好、沒兩好」的。我也不喜歡鎖右鍵(雖然我有鎖右鍵)﹐或者說我希望能選擇自己的文和創作鎖右鍵﹐一些好玩的東西﹐如:表情符號、可愛的圖或希望和大家分享的東西就不鎖右鍵﹐隨便大家拿。但問題是沒這麼好的事﹐至少目前是如此﹐所以我就必須在鎖和不鎖之間作一個選擇。 當然﹐鎖了還是有“抄襲高手”能偷﹐但至少我盡力了、我作了我的部份﹐他/她如果還要偷﹐那是他/她應該慚愧(如果他/她還有良心和廉恥之心的話)﹐就給他/她偷﹐讓他/她用完自己的福氣。 若這樣都還可以臉不紅、心不虛﹐那真的要換我同情他/她了﹐因為他/她選擇讓自己成為這樣的“人”﹐是可憐又可悲的﹐連畜牲都不如。 若是自己想要收藏或想和大家分享﹐問一聲﹐不花多少時間的。像有網友會向我要某幅圖或某樣東西﹐我甚至自己送到他/她的網誌給他/她﹐甚至“買一送一”﹐因為覺得自己被尊重﹐也因為懂得尊重別人的人﹐也是值得被尊重的。 如果有人能消滅世上所有抄襲、盜用的人和行為(我太多這樣的經歷﹐只好告訴自己「不被人抄是庸才」、「是庸才才要抄人的」)﹐我絕對會馬上不鎖右鍵。 像我之前工作過的電台﹐就是被“同事”抄襲我的節目概念(「概念」雖然是抽象的東西﹐但因為他抄得太明顯﹐所以根本是掩耳盜鈴)﹐在我決定抗爭和說出真相時﹐這樣的一班“同事”﹐甚至繼續做一些事﹐讓我被停班… 但卻不是「停職」﹐因為我其實還是相關電台的員工﹐他們﹐包括幾位電台“主管”﹐只是想用這種欺騙和恐嚇的手法﹐甚至讓我陷入經濟困境來逼我就範﹐像是故意用一些藉口扣留我的薪水不發給我﹐讓我還在還車貸的車﹐也幾乎因為繳不出錢而被拖吊… 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因為一直沒有收到停職信﹐只收到一封停班信… 而後來因為看我怎樣都不肯屈服﹐即使會失業、需要工作養活我自己﹐都不肯再回去後(對不起﹐和“畜牲”當同事﹐有失我身為「人」的身份﹐就算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包括另一份在報館的工作﹐也是如此)﹐他們知道我是鐵了心﹐就連停職信也省了(也因為若給了我﹐他們就等於是自打嘴巴﹐也證明我所說的話都是真的)﹐打算讓我永遠停留在「被停班」的狀態。 而薪水為甚麼後來會給我﹐並不是他們良心發現﹐而是因為我不斷的去催他們卻不得要領之後﹐終於放狠話﹐說要告到勞工局去﹐他們才肯給我的(而且還“效率驚人”﹐哈哈!)﹐因為他們也無法用相同的藉口扣我的薪水太久﹐再扣下去﹐就會穿幫了。 而在我離開之後﹐“相關同事”就不再抄襲 —— 但卻是轉而“光明正大”的盜用我的節目、直接當成他自己的做了。雖然在聽眾和同業的討伐聲下﹐幾次用別的節目頂上﹐卻又在大家以為他不敢了、討伐聲稍歇之後﹐又將這節目拿出來繼續做。當大家又開始聲討他時﹐又收起來﹔沒人說話時﹐又再拿出來… 為甚麼?—— 很好笑的原因﹐讓我不知該哭還是笑 —— 因為我的概念和節目好啊!才會讓他抄襲在先、盜用在後。也因為他還可以用我的節目﹐向唱片公司要求多寄專輯和禮物(作節目用和給自己用)給他﹐因為我的節目和節目概念﹐對宣傳專輯來說﹐是很強和很有效的一個方法。 仍有在聽節目的人﹐就知道這隻“畜牲”還有沒有在繼續用我的節目來撐他的場面(就像太監想向別人借“子孫根”來生子一樣﹐可笑得很)﹔而只會只眼開只眼閉、不只之前被利用甚至自己也想用那個機會來壓迫我(怎麼﹐是沒辦法把我壓到床上﹐所以這樣“壓”我﹐也聊勝於無?)、之後又任由那隻“畜牲”抄襲又盜用我的節目的電台“主管”﹐也可以因此知道他們是怎樣的“人”了﹔不是姑息那些“畜牲”﹐就是根本管不動他們 —— 而據我自己所見過的﹐應該是“兩者兼有”﹐哈哈!如:電台主任是「煙槍」﹐他們就故意在節目中不斷的提到戒煙的事、指桑罵槐﹐同事之間也勾心鬥角等等 —— 這就是所謂的「蛇鼠一窩」、“互相折磨”! 但他們就算永遠停了﹐不再抄襲和盜用我的節目﹐也沒有用﹐因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做過必留下證據”—— 我已錄下了幾次的節目﹐包括上次另一隻“畜牲”(那隻才真的是“母狗”…)說到關於「偷拍」、「偷窺」的。 有空﹐我會找他們“喝茶”的﹐免得說我沒有給他們最後一次機會﹐就看他們道不道歉、馱ㄤ鳩痚授儕H和停不停止盜用及抄襲我的節目了。若還要繼續作惡、不肯悔改﹐那他們就要自己收自己所種的﹐怨不得任何人。之前﹐我因為不屑和他們來往(這是聖經的教導﹐要我們防備作惡的、防備犬類…﹐所以不能怪我)﹐就到處抹黑我﹐說我難相處﹐甚至是精神有問題(但現在都成了我手上的證據。我不反對他們多說一點﹐越多越好﹐讓我可以收集更多相關的證據)﹐所以現在﹐我很好奇他們會不會忽然說自己“很忙”、“沒空喝茶”等等?—— 沒關係﹐就算是﹐我有的是時間﹐我可以慢慢等﹐隨時奉陪… (註:難相處?—— 對於“畜牲們”﹐我倒真的是一個不好相處的人。但何必到處告訴人、自己曝露自己是“畜牲”呢?) 許多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不是那些「何不食肉糜?」的人能體會的﹐而且它們也是我的私事﹐所以沒必要在這裡多說﹐只是用來舉例﹐好更清楚的告訴大家我想要表達的是甚麼。 我只想說﹐我們應該是責備抄襲、盜用的人﹐而不是鎖右鍵的人(就如許多認識的人﹐甚至是我自己的“朋友”﹐甚至怪我而不是怪那些抄襲、盜用、抹黑、壓迫我的“電台同事和主管們”。但我感謝神﹐因為我不只因為所發生的事﹐而認清了電台的“畜牲們”﹐也知道了誰並不是我真正的朋友)﹔是因為有抄襲、盜用的人﹐才會有鎖右鍵的人。我算是電腦白痴﹐所以能有「鎖右鍵」的功能可用﹐我很感恩。 尊重﹐是最重要的﹐而且是要真尊重﹐不是嘴上說尊重但心裡卻不高興的那種。
引用文章:不乖又套上十字架的母狗?
至於“相關人等”﹐因為他們想出名想瘋了﹐所以“自設網羅”﹐將自己的照片在網上公開。所以我只是將那個網頁連接來這裡﹐並不是偷拍他們的照片然後放上網。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看 —— 免費﹐不收錢的﹐不看白不看! ( 註:相關人等因為作賊心虛﹐所以之後已將自己的照片撤下﹐大家可以看網頁存證 http://rtmkch.googlepages.com/redfmstuff3b.jpg )
◆ 最佳抄襲、盜用獎:劉佑存 (甚至為了要讓我不能做甚麼﹐還前後叫過後輩俊仁和曉緣做他的節目﹐也就是那個盜用我的節目的節目﹐想用兩個“人肉盾牌”來保護他自己。只可惜﹐我是個恩怨分明、明辨是非的人。當然﹐如果俊仁和曉緣要承認是他們自己要做的、要當他的“替死鬼”或和他一起“沉淪”﹐那我沒說話… 9月9日又要介紹陶吉吉的《太美麗》新專輯了(如果“劉先生”也要出專輯﹐不妨考慮將專輯名稱取作《太無恥》﹐哈哈哈!)﹐大家就等著看和聽吧!他到時是要硬著頭皮自己上﹐還是又要找“替死鬼”﹐讓我們拭目以待和“拭耳以待”! 還有﹐為何“此人”的照片﹐會從當初的“瀟灑彩照”﹐換成之後的單色照﹐又換成現在是彩色但卻戴著一頂帽子遮著大半個臉的照片?—— 沒臉見人?硬著頭皮游街的“沒穿衣皇帝”?… 哈哈﹐這和心理學有關﹐就不用說得太露骨了!)
◆ 最佳偷窺、偷拍獎:許速珈 關於此“人”的事﹐請大家特別去看 《4月10日網誌》一些事的進展 Part 1 (尋找母狗嗎?找錯了吧?應該不是我﹐因為我是母貓﹐母狗另有其人… )
◆ 最無能的“六點半”主任: 會是誰呢?… (唉﹐這個我不想說﹐他只是傀儡和幫兇。你們自己看﹐只有一個…)
◆ 看起來是好人但並不是好人獎數位:江淑珍、張胡明、林世玲、鄭麗萍… (唉﹐這是後話… 但最後那位“鄭小姐”﹐她和我在另一電台也曾是同事。當時被她和《 有些男人不能碰! 》裡的那位“主角”「王能傑」﹝“此人”在電台用「王志」這個“藝名”作節目﹐自稱「王子」…﹞也是在知道之前那間電台主管要提拔我之後﹐也是散播謠言、挑撥離間﹐做了一些手腳﹐讓我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見﹝我是指我的節目。但相信如果能﹐他們也會想讓我這個人“消失不見”的…﹞ 結果後來卻在另一間電台成了我的“後輩”—— 老天果然是有眼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但她仍死性不改﹐到了另一間電台後﹐和“以上獎項的得獎者們”一拍即合﹐想把第二間電台變成像他們以前“稱霸”的那間電台一樣。對年長的同事(如:像好人但不是好人的那幾個)是面前(媚)笑、背後也(嘲)笑﹐但對於這些“人”﹐我兩邊都不同情﹐因為是「狗咬狗」的情況﹐沒一個好人。 (至於原因﹐請參考:《 黃狗與黑狗之爭 》和《 無辜的‘另類第三者’ 》 )
另外﹐還有一些“檯面下的人物”﹐如:Mr. Liong﹐阿蘭姐﹐阿忠哥﹐阿晨哥… (此位「Mr. Liong」﹐其實是電台更高階的主管。許多事他都知情﹐卻縱容、姑息…甚至“參加一份”。他所做的﹐包括假冒電台台長之名、狐假虎威假傳聖旨來壓迫、欺騙甚至恐嚇我。 但天有眼﹐舊台長那時其實早已被調回吉隆坡。但當時的我不知道﹐所以在聽此“人”說許多事是台長的意思之後﹐就決定打電話和台長談。結果﹐我想他們忘了“買通”接線生 —— 接線生在電話中告訴我:台長早就被調回吉隆坡了… 被調回吉隆坡了?—— 那許多事又是誰的意思?又是誰冒充台長?… 想來想去﹐雖然事實讓人難以接受﹐但事實卻是:有人趁電台無台長的時候﹐當起“猴子王”來了(山中無老虎﹐猴子作王)﹐包括:冒充台長、狐假虎威、假傳聖旨(但哪來的台長?搞不好有人想當台長想瘋了)… 而新台長﹐則是在5月才走馬上任 —— 此事有報章上一則小小的新聞報導為證。被我不知怎的看到﹐所以我收起來了 —— 天真的是有眼的!在許多我們以為神不理、不看、不聽的事上﹐神其實依然掌權﹐因衪讓許多的事發生﹐是有其旨意的… 所以﹐許多的事﹐在4月之前發生﹐新台長5月才上任﹐在這段時間﹐是誰在背後搞鬼、瞞上欺下?(包括十萬火急的飛到吉隆坡“滅火”。那裡的長官們會從此“人”口中﹐聽到怎樣的一個“故事版本”﹐用膝蓋想也知道)—— 可以問問Mr. Liong﹐也許我誤會了他﹐搞鬼的說不定另有其人﹐就如他說:許多事是“台長”的意思一樣。既是如此﹐就讓我們把這個“假台長”揪出來吧!)
而和“以上諸位”有關的文章﹐大家可以看 ——
為甚麼我敢說出他們的名字?—— 因為我所說的話﹐都是真的﹐寫的每一個字﹐也都是可以當作給警察、律師和法庭用的證詞。也是因為我一直想得饒人處且饒人﹐但他們卻硬要選擇地獄而不是天堂﹐所以既是如此﹐就成全他們… 對了﹐可以去報警或控告我﹐我求之不得﹐可以省下許多功夫和律師費。 為甚麼?—— 因為報假案和作假見證一樣﹐都是犯法、犯罪的﹔而我若被告﹐我只要出庭作證就好﹐他們等於請律師來送他們自己去坐牢 —— 怎麼不是好事? (忽然發現有一個能防止文被抄襲的好方法﹐就是寫一些別人連抄都不敢抄、避之唯恐不及的文章﹐哈哈!想和我一起當難兄難弟、難姐難妹的人﹐你們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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