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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1 20:39:27瀏覽1506|回應1|推薦8 | |
↑ ↑ ↑ ↑ ↑ 咦咦咦﹐teacat 說我如果“堅持要告她﹐會在三日內不明原因的暴斃身亡”﹐ 但已經過了三天了﹐為甚麼我還是好好的﹐甚至還心情很好啊?! (請看 teacat 所寫但又被她心虛刪除以湮滅證據的文章《邪不勝正.暴政必亡》—— 指名道姓攻訐文(六) ) —— 哈哈哈﹐可見連神都知道我是清白而且是在做對的事的! (也難怪 teacat 要將她之前咒詛我和許多網友的那篇文章刪除了﹐因為事實證明:她根本是在“唬爛”﹐並且曝露了她那如惡毒巫婆般的黑心腸。)
然後﹐teacat 秉持她「抄襲蟲」的“風格”﹐又學我將她文章列明的方式﹐ 賊喊捉賊的將我的文章列明在她的網誌﹐寫成了以下的這篇文 (以上文章已被 teacat 心虛的刪除﹐請大家看 指名道姓攻訐文(九) ) 還說甚麼“本文已寄交網路城邦電小處置”、“提供給本人律師提告”、 “請線上網路刑警合作揪出法辦”甚至還有“公開訴諸電視新聞媒體”…
呵呵呵﹐花這麼多時間把我蒐集她罪證的文章列明出來﹐我還真榮幸啊! 而且謝謝她替我將她自己的罪證列明啊﹐哈哈! (只是不明白她為甚麼要這麼想不開…)
而且﹐我還會上電視哦?—— 哈哈哈﹐出名要趁早﹐好啊、好啊! (但如果犯罪、譭謗的是她﹐那我到時就要考慮將 teacat 說的這個 “公開訴諸電視新聞媒體”包括在內了﹐好讓大家看看 teacat 的真面目﹐ 並且認清她﹐免得再被她騙了又騙!)
並且﹐teacat 還說“在她去告訴電小二後﹐我就狡猾的修改了文章標題”… 問題是:她在文章中寫的是我原本的標題﹐而我文章的標題也一直是那個標題… 所以﹐再請問 teacat 一次:妳是左眼還是右眼還是屁眼看到我修改標題? 呵呵﹐單是這一點﹐就可以知道:誰才是那個造謠、譭謗的說謊者了。 ^^ (看來﹐teacat 甚至已經開始神智不清了 —— 可憐、可憐…) 而且﹐沒錯﹐「兩百多篇的鐵證歷歷」﹐teacat 妳還要狡辯甚麼?
而 teacat 既然又去煩電小二﹐所以我也去告知電小二以下的話了 —— 電小二﹐ 針對這篇文《網路城邦最大宗「侵犯人身自由妨害及毀謗罪」全記錄》所說的﹐ 請電小二替我留意並收著對方所寄來的任何書面通知或存證信函﹐我等著她。 我沒犯罪﹐並且我說的都是實話和真實的見證﹐所以我沒甚麼好怕的﹐謝謝。 (但要留意她所呈的是不是合法的文件﹐如果不是﹐就是「偽造文書罪」。)
相關文章:歡迎提告﹐我等妳 (teacat 之前早就已經用過“說要提告”的老把戲了。)
一些網友很憤慨 teacat 竟可以扭曲事實、顛倒是非和惡人先告狀到如此地步。 但其實只要「臉皮夠厚」、「心夠黑」﹐然後把良心丟給狗吃了﹐就不難做到。 (而 teacat 已經給我們做了“最佳示範”了)
看看連 teacat 一直提到、希望對方可以站出來替她“站台”、作(假)見證的 anybody 理都不理她﹐就可以知道了﹐並且就是因為對方沒有那麼做﹐ 讓 teacat 必須唱獨角戲﹐ teacat 才會惱羞成怒﹐將對方也罵進去當作報復。 (也可見「姑息」絕對會「養奸」﹐今天﹐我們親眼看到「姑息」的後果了。 而之前﹐原本有三十多篇回應﹐有許多都是在罵 anybody 的﹐ 但今天﹐都被 teacat 作賊心虛的刪除了。)
而 teacat 應該是又想自打嘴巴、找台階讓她自己下﹐因為她最新的一篇文章 願意這麼做,就是愛自己! 已經開始為她「為甚麼沒有或不敢告我」找台階了。 (以上文章也被 teacat 刪除了﹐請大家看存證文章 自打嘴巴、準備落跑文 。)
當然﹐我口說無憑﹐大家就看 teacat 甚麼時候告我吧! 而我也等著看: teacat 成為城邦網友眼中“最大笑柄”的時刻到來。 她若不告﹐就多一條恐嚇罪﹔她若告﹐就多一條誣告罪﹐就看她喜歡哪個了﹔ (所以說不要犯罪﹐尤其不要一錯再錯﹐那只會讓自己走到進退維谷的地步。) 而我﹐是絕對不會改變我的見證和我說過的話的﹐因為它們都是事實!
所以﹐廢話就不用再多說了﹐ teacat ﹐我等妳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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