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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9 15:12:41瀏覽1262|回應0|推薦2 | |
↑ ↑ ↑ ↑ ↑ teacat 的這篇文﹐和她之前化名A-Z(teacat 的分身之一)辱罵、譭謗一些網友﹐有異曲同工之妙 —— ◆ 檢舉:傻傻的“音樂故事”城市 文章還原(159) ◆ 紫翼夢蝶(蝶心):盜版友立軟體 文章還原(164) ( 更詳細的內容﹐大家可以自己看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完) 一文。) 但因為她不敢再開分身﹐也不敢再用會曝露她真面目的潑婦罵街法﹐ 所以就只能用這種影射和暗藏殺機的方法﹐來報復和宣泄她的憤怒﹐ 因為有幾個被她攻擊然後反制她的網友﹐都是會在網誌放音樂﹐ 並且註明「本音樂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即告知﹐一定馬上刪除」的人。 所以﹐這篇文最大的目的﹐就是影射和報復一些網友﹐然後順便高抬她自己。
可惜﹐她忘了:她曾經在網誌「一篇文放一首音樂」﹐甚至在一些網友認為這種做法有違法之嫌時﹐ 在她的網誌和所加入的城市拼命說那麼做是合法、沒問題的等等﹐怎麼今天竟然又自打嘴巴了? 差別應該在於:她現在已經沒有或是不敢這麼做了吧?尤其是在大肆攻擊別的網友在網誌放音樂之後。
所以﹐teacat 根本是在欺騙一些剛認識她的網友﹐因為在 teacat 還是小n時(teacat 最早的分身)﹐ 就會在網誌「一篇文放一首音樂」﹐而且連註明「本音樂來自網路﹐如有侵權﹐請即告知﹐一定馬上刪除」都沒有。
更可笑的是:她之前蓄意抄襲何權峰醫生的文章(就如那位在 teacat 這篇文下回應的「南十字星」所說的﹐ 是「犯法」的)﹐現在竟然說出這樣的話、寫這樣的文﹐豈不是「殺人放火的叫人要奉公守法」嗎?
還有﹐她現在雖然沒有在她的網誌放音樂﹐但之前她甚至放得比任何人都多﹐ 而且可以說還是聯網首先幾位那麼做的﹐所以根本也是「暫時不敢偷東西的賊叫人去捉撿東西吃的小孩」﹐ 除了是要陷害和報復﹐恐怕也是要轉移大家的目標吧?—— 可恥!丟臉!
所以﹐說到尊重智慧財產權﹐無論是音樂還是文章﹐奉勸 teacat 先從自己做起吧! 而同樣的﹐最應該看 teacat 寫的這篇文的﹐是 teacat 自己。 ( 看了 teacat 的這篇文﹐害我笑得滿地找牙﹐真是的… )
只說不做﹐叫「偽君子」﹔只說不做然後還攻擊別人﹐叫「可笑的偽君子」。
《前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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