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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做過必留下證據
2007/11/07 16:45:05瀏覽1317|回應0|推薦3

 

 

 


歡喜菩薩

↑ ↑ ↑ ↑ ↑

teacat (帳號 lemontree)又換頭像和名稱了。

而且﹐想騙一些基督信仰的網友成為她的後盾不成﹐現在﹐又轉向佛教信仰的網友了…

(從她去接近的網友﹐就可以知道這一點﹔而且﹐恐怕和「冒充基督徒很容易會被識破」有關﹐

因為我本身就是一個基督徒﹐她如果說了一些會讓基督徒笑掉大牙的話﹐我絕對會知道。)

 

至於她刪除文章的目的﹐很簡單﹐但卻不是如她所說的﹐是想“沉澱休息”﹐而是「毀滅證據」。

然後﹐為了「自欺欺人」和「往她自己臉上貼金」(這真的是 teacat 最愛做的兩件事)﹐

又說“除非有讀者愛上我了才會想要去回顧”—— 是誰這麼沒有品味?   哈哈!

如果她是指我和我將她的文章存證這件事﹐那就讓我在這裡大聲的澄清 —— 我絕對沒有愛上 teacat !

請她不要總是自作多情﹐尤其我將她的文章存證﹐是為了保留證據和給網友作參考﹐以免被她騙了也不知道。

 

至於她說“陌生讀者只需要認識現在的我﹐不需要去認識過去的我”﹐也正好說明了她的目的

—— 就是希望她還可以騙到一些還不知情和不知道她真面目的網友 —— 真難得她還自己說出來了。

而她如果沒有做甚麼虧心事﹐又何必擔心別人說甚麼?不是說「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的嗎?

還是她是「裝作清者的濁者﹐因為害怕被人發現事實和她的真面目﹐所以就算在她自己的網誌都要提心吊膽」?

 

至於我會不會被神拒於門外﹐恐怕不是她應該擔心和她可以決定的。

(我如果不把我知道的事說出來﹐才是會被神拒於門外吧?)

而 teacat 最後還說到“將罵了某人的惡話四處亂貼到別人的網誌去製造髒亂﹐甚至恐嚇對方不得與之交友”

—— 對不起﹐我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我只有到一個被 teacat 騙的網友處去告知對方﹐而且是公開的﹐

所以﹐這是 teacat 譭謗我的另一證據﹐因此她將這段話刪除了﹐和她刪除文章的目的一樣﹐就是想「湮滅證據」。

至於那些知道她曾做過的事和她的真面目﹐卻不規勸她的人﹐恐怕也不是她真正的朋友﹐甚至是“同類”吧?

 

 

《前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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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teacat

請teacat說明和道歉

teacat又造謠譭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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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又回來的teacat

teacat與繡花枕頭的對話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一) (還原文章 1-34)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二) (還原文章 35-78)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三) (還原文章 79-90)

已整理好的還原文章(完) (還原文章 91-242)

 

teacat 又又又回來了! 

teacat又又又又回來了!

栽贓譭謗人﹐將被制裁。

魔鬼裝天使﹐蕩婦裝烈女

不自欺就不能活?

笨笨的鴕鳥還真多

假悔改就是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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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yjen&aid=1356232
 引用者清單(1)  
2007/11/07 17:48 【貓言貓語】 謊言永遠是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