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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2 16:51:12瀏覽992|回應1|推薦9 | |
當記者的第一天,採訪了新聞卻寫不出稿來,是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糗事。 民國76年5月31日早上,從服役的五股憲兵學校領了退伍令,我沒有馬上回家,而是到找了間髮廊,把老兵才有的福利─三個月沒剪頂上的頭髮給燙捲了,因為明天,我就是社會人士了。 第一份工作「台灣新生報記者」,是老爸利用他的關係替我找到了,人生第一位特派員于樟,是個外省腔很重的前輩,憑良心說,他講的話我聽懂沒幾句,真正的工作經驗,反而是來自同業中的前輩,如中時李作平、聯合報楊玉盛等人。 上班第一天,前輩帶我到法院走了一趟,知道了法警室、書記官長室、首席(現為檢察長)、院長室的位置,前輩說,院檢最重要的就是「法警室」,不僅要照三餐跑,有時消夜場也得去守。 之後跟隨前輩去到了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 前輩說,分局查獲四名雛妓,「只能拍背面喔!」到了記者會現場,其實什麼問題也不會問,我看前輩們也沒發問,只是跟條子們遞菸打屁,接著就進組長室泡查,組長的姓名我還記得是「葉步球」。 下午帶著新聞稿回採辦處開始寫稿前,先得把相機送到照相館沖洗,時間到了去拿回來,貼在稿紙上放進稿袋,接著拿出稿紙,腦袋卻一片空白,翻了翻分局提供的新聞稿,非常制式,除了人名及查獲時間、地點,幾乎也沒得抄。 「稿袋要送走了喔!」那時截稿時間為下午五點四十五分,送稿袋的大哥要趕六點火車,把新聞與照片送到位在台北西門町的新生報總社。特派員又問大家一次,「稿子都交了嗎?」我看前輩們一個個都很輕鬆的開始收桌面,沒人應聲,我也不敢吭聲,其實我根本沒寫好,也無從交起。 次日完成早上市警局長交接的採訪工作, 中午還回家吃了午飯,下午進辦公室,特派員問我,「昨天分局的雛妓案沒人通知你嗎?」我答,「有呀,我有去,也有拍照。」特派員再問,「怎麼沒見報?」我只好說,「寫不出來,所以只交了照片,文稿沒有隨稿袋寄出。」 特派員一臉無奈,只說,「下次寫不出來要提早講。」 民國92年9月起,我在世新大學新聞系擔任兼任講師,教採訪寫作,每學期第一堂課一定會講出這段糗事,或是在幫新進同事看稿時,也會以自己的例子鼓勵學生或後進,「前輩也有菜鳥的時候,剛開始不會寫稿,很正常,現在,我不也是新聞系老師,不也是特派員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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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