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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與無罪界限?
2009/10/12 20:55:52瀏覽1714|回應0|推薦11

網友問:

在看有法庭戲劇情的電影中,常常會提到被告法院判決前都是無罪的說法,我想問:若是一審宣判有罪,而被告上訴的話,那麼從上訴審開始,到二審宣判有罪的這段時間,被告是有罪或是無罪?

OK如果二審宣判被告有罪,被告不服又再上訴,那麼直到三審定讞之前也是相同的情況嗎?

法蘭客回答:

無罪推定原則,是刑事訴訟法上對於被告人權維護的一個重要制度性保障所以任何文明國家,對於被告在判決有罪確定前(無論是二審定讞或三審定讞),法律上都必須認為被告是無辜的。當然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至於有些被告在沒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就被收押 (抓去關了)的情形,這是因為在某些個案上,對於犯罪事實明確,被告所犯本刑屬於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重罪 (法定刑5年以上的…像殺人罪是至少10年以上);

又或者是犯人有逃亡或隱匿犯罪證據、被告勾串共犯或是有再犯之虞時,法院基於上述理由或原因,也可依法裁定予以羈押。

這是整體法律的配套措施,此時的被告並不是因為法律已經認定他有罪了,所以才關他。

因此只要是判決確定前被告,法律上都要認為他是無罪的。

至於沒被關進牢裡的被告,對於人權的保障固然較為周延,但也有交保飭回限制出境限制住居等等的配套措施。

所以關與不關,目的都是要讓被告在判決確定前,法院開庭審理時,可以確保被告隨傳隨到的法律制度設計。
被告被關的情形,萬一將來宣判被告有罪確定時,那他關在看守所
(看守所關的是還沒判決確定的被告;監獄才是關已判決定讞的犯人)裡的日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反之,若被告被判無罪確定,那麼他過去被關的日子,也可以依冤獄賠償法等相關法令的規定,由國家折算賠償金給無辜的被告。
雖然執行面上,可能執法者在主觀上已認為被告有罪,所以先把人關起來再說,然後再慢慢去找他的犯罪證據,也是有的。

畢竟法律制度是設計的,就會有是都會犯的錯誤或迷失在裡頭,但那是「」本身的問題,而不是建構法律「無罪推定原則」本身,在理論上有什麼瑕疵的問題才是。

看電影也可以學法律,真是好學不倦呢....  good!

以上說明,希望可以釐清您的疑慮。

~感謝好友的愛護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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