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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院?還是地檢署?傻傻分不清楚……那是法官?還是檢察官?會不會抓我去關?
2009/09/30 21:59:32瀏覽62062|回應4|推薦4

法蘭客您好,昨天我去『法院』開庭,『法官』後來叫我去聲請調解,說是調解成立的話,他可以不起訴……

法蘭客,請問一下,明天我就要開『偵查庭』了,面對『法官』的訊問,我要怎樣回答比較好?

每回在辦公室裡,不論是透過電話或是親來面談的民眾,在我回答他們的法律問題前,我常常被他們問的問題搞的一頭霧水?

請問您的案子現在是在法院?還是地檢署?我接著反問道。

這是我遇到類似情形時,在聽完問題後的第一個反應。

的確~在開庭時,很多人都沒能把坐在「庭上」的那位「大人」,究竟是法官?還是檢察官?可以分辨的清楚;這也顯示了當事人並不知道或不確定現在這個案子所面臨的程序是在哪個階段。

這種基於「法律資訊的不對稱」所造成的副作用很多,六神無主的當事人,尤其是刑案的被告,進了像衙門的法院或地檢署以後,開庭時常因搞不清楚狀況而講錯話,等到被法官檢察官訓斥了一頓後出來,在求助無門之際,很可能會碰到乘虛而入的司法黃牛或是訟棍,因而受騙吃虧上當。

稍微理性一點的,也許會尋求律師的協助,但律師的收費可不便宜,動輒五、六萬元以上的律師費,不是一般人所負擔得起的。

話又說回來,一般民眾常常會把法院地檢署,以及法官檢察官弄混,除了地緣關係(因為法院地檢署常常是在同一個地方,像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檢署都在臺北市博愛路131),容易讓人誤認是同一個公家機關外;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學校沒有落實法制教育,學生的公民課沒能好好學,等到這些人畢了業,出了社會,發生事情要出庭了,這才驚覺到法律「常識(還稱不上知識)的不足,到處求爺爺、告奶奶時,已是緩不濟急。

要區別法院檢察署法官檢察官的區別,其實並不困難,筆者分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明,相信各位讀者從今以後,對這兩個機關及「法官大人」或「檢察大人」就會比較有清楚的概念。

一、基本思維~法院只有法官,沒有檢察官檢察署只有檢察官,沒有法官

法院是一個圍繞在以「法官」為核心而運作的司法機關;檢察署則是一個圍繞在以「檢察官」為核心而運作的司法機關。就好像醫院是一個圍繞在以「醫生」為核心而運作的白色巨塔,道理是一樣的。

因此,基本上~你到了法院開庭,高高坐在庭上中間的那位只會是法官,不會是檢察官;你到了檢察署開庭,坐在庭上中間的那位只會是檢察官,也可能是檢察事務官,但不會是法官

二、從收到的公文來判斷這個案子是在法院進行?還是檢察署進行?

要開庭了!正常的程序是開庭前,當事人證人(或其他身分,例如鑑定人、利害關係人)通常會收到像是傳票、開庭通知書、裁定書等司法文書。

首先我們可以先從公函上的機關署名據以判斷這是法院的公文?還是檢察署的公文?

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或是「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是檢察署來的公文,一定會在法院後面加上「檢察署」三個字。

其次,是從公文的發文字號也可以看得出來,法院的公文,發文字號裡一定會有個「」字,例如「北院簡易字第00」,指的就是臺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的案子。

反之,檢察署的公文,發文字號裡一定會有個「」字,例如「新北檢偵字第00」,指的就是新北地方檢察署偵查中的案子。

三、親臨現場判斷

最後一個簡單判斷的方法,就是我們去開庭時,公家機關都會在辦公場所顯眼的地方掛上「金字招牌」,也就是機關的全銜,這也可以看得出來,自己是到哪裡出庭應訊。

開庭時,高高坐在庭上中間的那位,您可以從他或她所穿的袍子來判斷這位大人是法官?還是檢察官

法官」穿的是黑底領邊的法袍;「檢察官」則是穿黑底領邊的法袍。其他像是「律師」所穿的~是黑底滾白領邊的法袍;「公設辯護人」穿的則是底滾領邊的法袍。至於穿上什麼顏色連滾邊都沒有的法袍,那位則是「書記官」。

書記官法院及檢察署都有,開庭時,通常書記官都是坐在法官檢察官旁邊協助案件的處理。

當事人出庭,會不會被關?要看這個案件的性質及內容而定。

一般民事訴訟的案件是絕對不會送到檢察官的手裡,所以並沒有關不關的問題 (在民事訴訟中的民事庭裡,一樣沒有關不關的問題)

只有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偵查庭裡或是訴訟階段審判庭裡,檢察官法官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個案的犯罪情節,才有可能將被告當庭收押(如果是以證人身分出庭,也只有在轉換為被告的身分時,才有被收押的可能)

收押就是關到看守所裡的意思,什麼樣的情形會被關?因已超出了本文所要探討的範圍,就不再多作論述。

藉由以上的說明,當讀者遇有法律問題要透過法律諮詢管道尋求協助時,一定要把事情原委講清楚。

不然您口中所說的法官,明明是檢察官,案子還在偵查階段還未被起訴,卻又問會不會被判刑?這些都會造成回答者的困擾與疑惑,對於提供您解答的人來說,也可能因誤判而給了發問者錯誤的訊息,值得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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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
2016/05/21 22:55
太感謝你了.....疑問解開了XD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5-25 21:35 回覆:
不客氣~微笑

a
2015/09/02 13:18
我想請教像我父親他因為去砍樹,我阿姨因本來再回家途中就先睡著了,所以之後我爸停車到一旁砍樹時他完全不知情,直到被名流浪漢報警,警員請我阿姨下車,然而流浪漢指控他看見砍樹的有一名男子也就是我父親,然而還有兩名女子穿黑色衣服,而當天員警請我阿姨下車也看到他是穿白色,警員也有看車上是否有其他衣物,到派出所做筆錄時仍然是白色衣服,結果因流浪漢說有兩位女子,故他們就被收押禁見了一個月,怕還有串證之疑,但真像其實只有我爸與我阿姨在場,我爸也認罪了,現況案件開庭後將他們起訴,法官則說要給我阿姨機會讓他想要不要說出真相,但真像真的是我阿姨根本就是在車上睡覺,完全不知情,現這種狀況,除了可以調當天做筆錄時錄影帶證明衣服顏色外,還有什麼是可以做為有利證據的嗎 ?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5-09-05 23:47 回覆:

砍什麼樹會被收押禁見了一個月?

你留言提及的內容略謂:真像(相)其實只有我爸與我阿姨在場,我爸也認罪了,現況案件開庭後將他們起訴,法官則說要給我阿姨機會讓他想要不要說出真相,但真像真的是我阿姨根本就是在車上睡覺,完全不知情,....

要知道~真相不是被告的人說的才叫真相,那頂多稱之為被告的抗辯或答辯。

本案被告等因砍樹而被收押,檢察官都起訴了,檢察官認知的真相,以及起訴後的法官所理解的真相,那才叫真相。

本案茲事體大,建議直接就教律師,詳述始末原委,並請律師積極協助訴訟,才是正確途徑,除此之外~小格再無法為本案提供其他具體建言,敬請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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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08:36
3月20日早上5-6點有位老婦人經過我洗車店店門口不小心被烏內漏出的機油跌斷肩胛骨已開刀在3月24日中午出院療養.我想問這機油是我2歲半兒子偷偷地轉開導致一點一滴陋經過一整晚形成一片油漬況且我5-6點尚未上班開店才會使人滑倒..這樣算業務過失傷害或過失傷害??老婦人受傷住院我每天探視她親屬開出40幾萬說住院費8萬+老婦人(69歲)1個月2-3萬薪水算12個月不能工作+療養一次和解處理40幾萬現已說到30萬.我想問金額超出我所負擔.我有4個小孩養老公是禁制產人無法工作名下有房子卻不能處理.一家6口靠我洗車維生.請問這上調解會調解金額會降嗎?開完刀推出病房她家屬問房子是否自個的有無貸款後她家屬有去打聽我們經濟狀況知道先生有房子所以獅子大開口.我不是不培我最大誠意且能力在17萬..她們嫌沒誠意..我下一步該如何做?請教教我   無助徬徨的人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26 05:47 回覆:

留言敬悉:

既是開店的營業行為才有機油保管不當~致人滑倒受傷的結果,可能涉嫌的罪名就是業務過失傷害。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被害人有獅子大開口的嫌疑,如果認為被害人家屬要求不合理,調解無法達成共識,將來就只有讓法院去判賠。你們有沒有能力負擔?那也是法院會考量的因素之一,例如減少部分賠償金額,所以也並不是說你們沒能力負擔賠償,就可以免責。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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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09:15
你好!想請問一下,前些日子因買了一台二手電視才第二天就发生故障了,我要求店家退款,他竟然說不行原價退還,要打折,我當時很氣憤就說了“難道你這是黑店嗎?”現在被他告妨礙名譽最,最近也收到傳票,想請問一下去偵查庭要怎應答,會被起訴嗎?謝謝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09 21:56 回覆:
以最近的類似案例來看,你可以主張這是個人情緒性的措詞,且是因對方無理要求而起,沒有故意要公然侮辱他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