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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1 06:33:31瀏覽452|回應0|推薦1 | |
珍藏的记忆
1 我的外祖母(我们叫她婆婆)出生于一个没落的“书香门第”,家中子弟世代接受“学而优则仕”的教育,十年寒窗、苦读经书,也有人居然考上个举人什么的,放到远处当个县官之类。传到婆婆的父辈,已经十分落寞了。婆婆说,她的一个长辈在外省做小官,死于任上,家里既无钱雇车,又不愿他成为异乡的孤魂野鬼,请了个“赶尸”的赶回成都。据说这是一般拮据家庭接回客死他乡亲人的无可奈何的办法。赶尸者把要赶到某条路线去的死人集中起来,在每个人的前胸和后背各贴一张咒符,戴一顶低低的草帽遮住它们惨白的脸。每天下午赶尸者唸着咒语,死者便排成一行,赶尸者站到队伍最后,赶着它们直僵僵地、一跳一跳地前进。快天亮时则到旅馆住宿,死者听命于赶尸者,整齐地排列于房门后,第二天黄昏又继续上路。这种事听起来叫人毛骨悚然,又十分荒谬,但婆婆说,她亲眼看见她的那位长辈就是这样被赶回家的,我却不太敢相信。 婆婆和当时的女子一样,是小脚。那时,女孩子不裹脚就嫁不出去,在她们七岁左右便由自己的母亲亲手为她们裹脚。先叫人把孩子的脚固定好,母亲一手握住脚跟,一手握住脚前部,用力挤压女孩的脚, 让脚卷曲到最小的限度; 有时两手同时发力,只听见“叭”的一声,脚骨就被折断。孩子大叫一声痛昏过去,母亲马上用几十米长的宽布条把折断了的脚缠了又缠,牢牢地把脚固定成需要的样式。孩子从昏迷中痛醒过来,满地打滚。母亲虽泪流满面,但却大舒一口气,想:“这下好了,我终于为女儿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将来不愁嫁不出去了。”孩子因疼痛而昏迷,又因疼痛从昏迷中醒来,这样反反复复,苦苦地哭着熬过一天又一天;不知过了多久,疼痛慢慢变得轻些、再轻些,最后孩子终于不叫疼了。母亲扶着她们下地走路,脚刚一着地,剧痛重又袭来。从站立到扶着桌子、墙壁一点点挪动残废的双脚,到完全不疼,要几个月时间。几个月过去了,绑脚的布条可以去掉,被折断的骨头,断裂处高高地拱起,除大母指外,其他四个指头全部蜷在脚底。随着年龄的增长,脚不会再长大,只是脚背会越拱越高,脚后跟连着腿骨长成一跟柱子。就是这跟柱子支撑起全身的重量,一摇一拐的走路。婆婆在谈到她的这段经历时,我听着都还有不寒而慄之感。 婆婆的家虽然败落, 仍是一个五世同堂的大家庭, 几房人同住在成都诸葛谨街的一院大房子里。由于家境贫寒, 婆婆从小就帮着母亲干家务, 学做针线, 带弟妹。那时, 房子的门坎有五、六十公分高, 九岁的她背着近一岁的弟弟过门坎, 只好解开背带, 用牙齿咬着弟弟胸前的带子, 让弟弟站稳, 自己先爬着滚过门坎, 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弟弟抱着拖过去, 再背着弟弟继续她的工作。 那时, 一般家庭的女孩都没有名字, 婆婆也如此, 大家都叫她“大妹”, 在弟妹面前, 她是一个能付出的姐姐, 也是个很有威信的姐姐, 很多事, 不用父母出面, 她都有拿主张和处理的能力。她们姊妹的这种关系, 一直持续到老年, 那时婆婆八十多岁, 姨婆和舅爷有什么事, 还是要来找这个已经躺在病床上的姐姐出主意, 而婆婆也恢复了她的威严, 大声的指责着、命令着。我们似乎看到了年轻时代的她。 婆婆把舅爷带大, 已是过了二十岁的姑娘, 早该出嫁了, 父母才开始给她张罗婚事。媒婆巧舌如簧,她说: “ 男方姓廖, 是个教书先生, 年龄虽然稍大一点, 但上无父母, 下无妻室儿女, 你家大妹哪去找这么好的人家。”婆婆的母亲问: “是常到我们家送文章的廖老师吗? 他太老了。” 媒婆说: “怎么会是他, 是他的弟弟, 廖二老师, 哪有那么老? ”于是, 婆婆的婚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下来。大喜的日子到了, 迎亲的新郎廖二老师却正是那个常来送文章的比婆婆大三十多岁的先生, 然而一切都晚了, 婆婆只好顺命嫁了出去, 有了自己的新家。 爷爷是个穷秀才,很有学问, 由于为人刚直,走不上仕途,以教书为业。他自己开不起学馆,只能去有钱人家的学馆教书,顺便招收几个搭馆的学生。一年的收入只够一家人的柴、米、油、盐,婆婆必须做手工挣钱,以解决小康之家的其他开支。爷爷对婆婆很好, 刚结婚, 就给婆婆取了个名字王玉璋, 是根据婆婆弟弟的名字王奉章而取, 它蕴涵着爷爷对婆婆的尊重和宠爱之情。离开了清规戒律多多的大家庭, 有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 婆婆尽情享受着自由的生活。她早就想去戏院看戏, 现在可以去了, 但是, 还是得格外小心, 因为王家的长辈也常有人去看戏, 如被发现, 一定会因自己到这种地方来抛头露面而被狠狠教训。所以每次看戏, 婆婆常左顾右盼, 发现了长辈, 就赶快躲到柱子后面。 婆婆很能干、很有魄力,婚后不久就成为廖家女人里的领头人物。一个侄女被媒人骗嫁给脾气很坏的丈夫,经常受虐待,甚至遭毒打,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回娘家哭诉。婆婆把那侄女婿叫来,带着一群手持剪刀、锥子的廖家女人把他请到茶馆里讲道理。在众多茶客的目睹下,婆婆带上侄女,质问他为什么这么凶狠,并大声斥责他,数落他。婆婆说:“你是一个糊涂蛋,你连糊涂虫都不如,虫还有四支脚,你这个糊涂蛋只配在地上滚。”骂得那人无地自容,连称一定改过。最后婆婆不容反驳地说:“现在我把人交给你带回去,她要是瘦了就在你身上取肉,黄了就在你身上取血。”很有女中豪杰的风范。从那以后,侄女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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