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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23:03:59瀏覽1441|回應3|推薦12 | |
名嘴胡忠信(2012.7.14):【如果林益世案是廣島原爆的話,那麼一週刊要爆料就是長崎核爆,我是預做比喻,但是我也沒想到報紙在週二把它變成頭版,有二版都非常聳動,這是我出乎意料之外】。 當初某週刊爆料林益世涉入索賄後,林益世接受某台專訪,林一口咬定自己清白。當時所有旁觀的人,都明白林益世是涉入索賄的。全島只有T台的一票名嘴,它們可能入戲太深,以致完全相信林的胡扯。它們相信林的清白,它們通通認為這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陷阱。結果兩天後,林在特偵組一口承認收錢,等於狠狠打了這個商業電視台名嘴的巴掌。而林請的某律師,也懊惱不已,立即聲明辭去林的辯護律師之委任。 為何當天幾乎所有的觀眾在看了某週刊之後,都明白林的索賄是有影的,而某台的名嘴卻睜著眼睛為林辯解呢?這實在非常奇怪。在考古人類學界有一種通常認可的說法,那就是你會自願成為你所研究的民族的終身義務辯護人。因為 本質上,名嘴應該中立的就事論事,表達其客觀的評論,這是我們了解的媒體。然而由於他們入戲太深,已經無法自拔。他之所以建立他今天的名聞利養體系,主要就是靠著他常年所佈建的眼線吃飯;就像上述考古人類學者一般,記者就自願成為他(她)所跑路線的終身義務辯護人。這種心態是足可玩味的。 我想既然連嚴肅的學術界都是如此,則充滿商業氣息,靠收視率生存的媒體界及賴此為生的名嘴,那裡能夠例外呢? 這些媒體及依附在媒體之上的名嘴,就好像生物學上的共生關係,彼此相依為命。它們彷彿政黨的外圍文宣機關成員。有些名嘴甚至完全不顧其多年記者辛苦建立的公正形象,硬是以百分之百的執政黨義務辯護人身份,來捍衛執政黨所有不論對或錯的政策。 這實在是非常糟糕的事,這樣不顧形象的惡搞,叫閱聽大眾相信誰呢?學校教的大眾傳播學是這樣子教的嗎? 當然我必須說,這種自甘墮落,不顧媒體公正特性,自願以政黨外圍文宣機關成員為傲的墮落媒體及名嘴,藍綠兩個陣營都是一個樣的。 我也觀察到,這些出賣靈魂的藍綠陣營名嘴,雖然他們多是長年跑政治、市政或社會的資深記者,但其實他們絕大多數是半路出家的。他們幾乎都不是新聞系科班出身。因此,對他們罔顧新聞專業倫理,不專業的風格,道理也就很清楚了。 我想主要是早期的大眾傳播不發達,又受到戒嚴限制。所以年青人對新聞事業興趣不大。因此媒體,特別是平面媒體,充斥著一票不合格的,沒有訓練的記者。我們看到中央社的資深記者吳育剛先生的大作,就可以明白了。(請參閱吳育剛先生大作一群怪物http://blog.udn.com/tzongchuhu/6579321)。 總之,自從解嚴後,有線台如雨後春筍般滋生,急需口條不錯的平面資深記者填補。因此這些在平面媒體快混不下去的一傢伙就抖起來了。甚至連結巴子,口條不清楚的也變得搶手起來。許多爛卡就此沐猴而冠起來了。我想許多正派新聞科班出身的資深記者,應該比我們外頭人要清楚得多。 其實,記者的天職,就是報導真相、引導正義、發掘不義、盡做為第四權的責任。雖然你們手上沒有真正的握有實權,但是由於你們的影響力,所以有無冕王的稱號。這一方面是稱讚,另一方面則是責任。這也是雖然權力及富貴永遠與記者無關,但你們都甘心情願的在這個行業一輩子的道理。 然而我從這兩天某台名嘴集中砲火,攻擊名嘴胡忠信,從中間深深感覺激烈的商業競爭將媒體污染之深,令人印象深刻。其實,所有你們這些辱罵胡某的話,用在你們自己身上也是恰如其份的。當然胡的吹牛式爆料非常不可取。但是每個人都可以罵胡,只有你們這種成群結黨式的攻擊胡某,以拉抬 某台低迷的收視率,並糟蹋寶貴的公共頻寬,你們是沒有資格罵胡的。你們藉此機會,大肆商業炒作,心態之可議,是猶勝於胡某人的。 好比說舞女可以嘲笑妓女嗎?或患有梅毒的人可以辱罵得到菜花的人嗎?我是深深懷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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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