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8/25 21:42:51瀏覽6214|回應4|推薦4 | |
1. 轉貼網友: 唉! [ 台灣律師 ] 怎麼喜歡跟 [ 司法黃牛 ][ 掮克 ] 混在一起。 2008/03/19 04:08 本人因房屋買賣被「信義房屋」以假資訊該仲介以低價騙取,立刻又被轉手高價售出之詐欺手段,於 94.04.06 聘請明泓律師事務所:所長陳德峰律師〈台北市長春路 16 號 5 樓, 02-25635568 〉〈林森北路 500 號 7 樓;〈 02 〉 25631218 〉接本案律師為吳軾子律師〈又名劉秋貴、吳試子、吳魯愚〉行訴訟官司,該律師表示:「打官司就有希望,不打官司就完全沒指望」,收費後立刻進行作業還說已經遞狀給法院了,不要一直打電話來詢問,我是律師懂法律請放 120 個心,我會處理的妥妥當當。但到 94.05.19 我自己去法院查詢,竟發現民事跟刑事都沒有我的案件,於是我就問吳軾子律師你到底遞狀了沒?吳軾子律師馬上回答:是離職人員疏忽,我今天立刻遞狀。當收到地檢署通知時,發現原來是告刑事,我問吳軾子律師:這是損害賠償,你怎麼會送刑事。吳軾子律師回答:我是幫你省錢,民事還要裁判費,我是律師我知道怎麼做。 就在通知開庭前兩天,吳律師來電說:我要去馬祖選縣長最近比較忙,我把案子交給蔡明和律師代替我陪你去開庭;開庭當日檢察官直接跟蔡明和律師說:律 師 先生你有沒有打錯庭,這個案子在民事來看是有時效限制的,不要耽誤委託人。那蔡律師只是一味的對著檢察官傻笑裝可愛不發一語,當時出了法庭我就直接問他:你們是不是真的打錯庭了你有沒有看內容,蔡律師直接回答:你這個案子一聽就知道不會贏,看都不必看還要說什麼,而且又不是我接的,是吳律師叫我幫忙開庭,我只分到一點點錢要負什麼責任。我立刻打電話給吳軾子律師問他:這是怎麼情形。吳律師還是堅持說:我是律師我懂法律,絕對沒有耽誤時效問題,檢察官搞不清楚,而且你不懂法律,跟你講你也不懂。我就跟他講你若沒空就不該接我的案子,更不該找一個開庭不講話不諳案情不接電話只會對著檢察官傻笑的白痴給我啊! 第二次開庭蔡明和律師還是來了,這次檢察官問他:律師,你有什麼意見要補充。蔡律師吞吞吐吐的回答:「這個價差太大,可以多多少少賠償一點嗎?」。… . 我的天哪!這是刑事官司應該要講被告違反哪些刑法,怎麼會這樣回答,難怪他一講完,檢察官臉色鐵青是乎氣炸了;出法庭我就問他是不是搞錯了,蔡明和律師還是一樣說:我跟你講這個案子根本就輸定了,你只是自己氣不過硬要告不能怪別人。…… . 那吳律師幹嘛要接我的案子。 這個案子我當然輸了,當我找別的律師打民事官司時,律師告訴我:契約解除時效是一年,你被耽誤了已經不能提出,而且你上一個律師連這項寫都沒寫,我才明白當初檢察官說的是這個,我就打電話給吳軾子律師問他,他回答:絕對沒有過期的問題,你不要聽別人亂講,你的案子是因為蔡律師沒幫你打好,如果是我來打就不一樣了,那我再幫你打民事官司好了。〈還想騙〉 後來竟發現那位吳軾子律師根本沒有律師執照,難怪不敢出庭,還到處講自己是律師,根本就是個捐客,沒有律師執照還開價收費,講得頭頭是道,這不是已經違法了嗎?算詐欺吧! 還有開庭不講話不去了解案情只想著可以分多少錢的蔡明和律師違反了律師基本職業倫理吧!還不斷指責客戶呢,我真是花錢買氣受。 對於這兩位的行為,應該已經觸犯律師法?對於不適任的律師,會影響整體形象吧!而且陳德峰、蔡明合截至目前為止,不但沒認為自己又過失,還繼續和那掮客假律師「吳軾子」合夥開律師樓,出任副所長,又增加一家徵信社,即以律師名義出法律相關書籍及 CD 和情色文學. http://tw.myblog.yahoo.com/marlboro6303/article?mid=42&prev=55&next=41&l=f&fid=1 2.轉貼媒體報導 假冒律師詐騙被害人 電視名嘴吳軾子落網 中廣新聞網 (2008-08-25 17:10) 刑事局今天偵破一起司法黃牛案,查獲嫌犯吳軾子。警方調查,吳軾子自稱具有律師資格,甚至上電視政論節目高談闊論,實際上卻以處理官司為由收費,從中詐騙被害人,這次警方獲報將他拘提到案,也終於揭穿他的真面目。(杜大澂報導) 落網的吳軾子自稱具有律師資格,甚至以中華港澳之友協會顧問的頭銜在電視政論節目亮相,對於法律和兩岸問題侃侃而談,不過,實際上他卻被人踢爆當起司法黃牛,涉及多起詐騙案件。 警方調查,吳軾子謊稱是律師,可以委任上法庭處理官司,或者代寫訴狀,收取費用之後,卻避不見面,被害人權益受損,憤而向警方報案。刑事局偵四隊獲報完成蒐證,循線在台北市林森北路將 吳軾子拘提到案,查扣案件卷宗、印鑑和電腦等證物,也證實他是冒牌律師。警方初步發現,至少有近十人被騙,全案除了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是否還有其他人受害,警方將進一步清查。 ========================== 3.評論 坦白說,當時初初看了第一篇網友自訴的被吳軾子詐騙的文章時,是不大相信 的。因為網路上亂七八糟的事要查證也不容易。但是在看到第二篇正式的媒體 ( 中廣 ) 報導後,憑良心講我是真的被嚇了一大跳。 老實說我也在無數的深夜裡聽他在電台裡不斷的在闡述民主法治的觀念,他苦口婆心的告訴觀眾如何免於被騙。他也編了簡單的法律的小冊子,來推廣法治教育。他並且白天上班,晚上唸研究所,深夜主持電台節目,而且出錢出力,是一個是經常出入各大電視台無線電台的主持人級的名嘴人物。他在政治上是堅持反貪腐的、是反共的,後期為了參選馬祖縣長,加入國民黨。 整個的來說他是一個非常正面的政治法律媒體三棲名人。現在穿幫了、露餡了,原來是一個沒有律師執照的司法黃牛,收了費用卻不敢出庭的騙子。這實在讓我眼睛脫眶到不敢相信,實在是太超出常理了。 咦!假律師滿口謊言,但真律師幹的壞事嫌少嗎?真律師幹的壞事不是更罄竹難書嗎?當法師牧師都可以為罪犯祈禱加持時,台灣還有真理存在嗎?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