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21/02/21 12:29:31瀏覽2071|回應6|推薦32 | |
轉載新聞報導:【已故知名作家李敖的兒子李戡指控前立委邱毅以「厲鬼」形容李敖,還批評他是「不肖子」等,自訴邱毅侮辱死者、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現有事證不足以證明邱犯罪,判邱毅無罪。
李戡自訴說,邱毅2019年11月17日起,在中國地區「今日頭條」網站播出的「真統派對抗台獨獨台假統的內幕大公開」節目中以「不肖子」、「骯髒」、「淺薄」侮辱他,另以「化成厲鬼」形容李敖,又於12月5日在臉書指他是「死皮賴臉的小孩子」,涉及犯罪。….
邱毅出庭時否認犯罪,邱說,李戡雖感到不快,但並沒有使李戡的人格評價被貶損等。…法官審理認為,邱毅發表言論的目的,在對政治、時事發表意見,並非無端謾罵,判邱無罪】。
我記得2011/03/08,看到一篇報導,談到當時的潮州文獻發行人郭壽華以筆名「干城」撰文,曾提到韓愈在潮州染風柳病,以致體力過度消耗,後來誤信方士硫磺鉛下補劑,離開潮州不久,卒於硫磺中毒。
該報導引刑法第312條,侮辱誹謗死者罪為告訴乃論,目的是為維護遺族名譽及對死者孝敬與虔敬情感,須由告訴權人提告後,檢方才能追訴,法條中明訂,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所謂告訴權人是指死者遺族。
結果韓愈的第39代後人韓思道看到此文,一狀告進法院,認定郭以涉及私德且與公益無關,無中生有誹謗已死之人韓愈,判處罰金300銀元定讞。
這是很有意思的對比,證明台灣的法律,已有長足進步,罵人得花柳病的罰300銀元,但罵人厲鬼、不肖子的卻判無罪。
我此文不談邱毅誹謗官司的輸贏,我只對李敖的學術,提出我的一些看法。按李敖是全盤西化的大力推動者,之前當然也有,比如陳獨秀、胡適、殷海光等,但它們並沒有因此而入獄,李敖可以說是為了全盤西化思想入國民黨監獄的第一人。
坦白說,我受到李敖的影響很深,但那是年輕時代,後來書看多了,思想也進步了,對李敖的思想,開始不能認同。
李敖的全盤西化,最大的問題,就是橘逾淮變成枳,1962年2月1日,李敖李敖在《文星》第五十二期《給談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指出:「我們一方面想要人家的胡瓜、洋蔥、鐘錶、番茄、席夢思、預備軍官制度,我們另一方面就得忍受梅毒、狐臭、酒吧、車禍、離婚、太保、大腿舞和搖滾而來的瘋狂」。
這是很奇怪的思維,連梅毒都無所謂,都可以接受,也要全盤西化。其實西方4百年來,都是帝國殖民主義,西化的優缺點都有。我認為現代化才是正確的態度,這是一個重要的思想分際,李敖並沒有掌握,實在可惜。
李敖另一個重大的錯誤,就是絕對主義,也就是沒有絲毫折扣可打,一定要百分之百的接受全盤西化,這個百分之百的心態,非常之可怕,中國人一向講究相對思維,沒有一件東西是百分之百的。
所以,李敖的全盤西化,在兩岸都沒有辦法推動,台灣依然保持儒家集體主義的倫理,大陸也一樣的推動孔子學院,李敖的兒子,應當將李敖的思想爬疏整理,才是人子應有的孝道,而不是停留在打官司這樣的層次。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