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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13:53:31瀏覽2352|回應9|推薦103 | |
未曾有一法, 不由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中論》
眾緣所生法, 是即無自性,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先有則不生, 先無亦不生, 有無亦不生, 誰當有生者。 《十二門論》
有作用 無主體 頻果的故事 蘋果是一種色香味俱全的水果,它總也伴隨些戲劇化的故事;譬如,它曾經啟發牛頓的古典力學,亞當吃的蘋果傳說是人類有智慧分辨是非的開始,二次大戰以前,據說日本小學生都知道中國東北的蘋果是最甜的,所以因而啟發了他們那一代發動侵略戰爭成立滿州國。記得小時候也讀過黃春明小說和電影裡《蘋果的滋味》,紀錄了台灣一個走過開發中國家的貧窮年代。 ㄧ顆蘋果,在生活裡也常是個小配角,像現在這一顆在我桌上的蘋果,就常常是我的簡單中餐。記得剛搬來的時候,家裡後院只是簡單的草皮,後來買了幾棵樹苗,種了幾顆蘋果樹;幾年下來,我們搬出去又搬回來,樹苗成了胳臂樹幹粗的大樹,現在已然是果實累累了。 我在邊上剪草而過的時候,看著蘋果樹,也常常有著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那樣的,到底是先有蘋果,還是先有蘋果仔的自問自答,自有時間以來,千年萬年的這樣相續不斷;推而廣之,已然知天命之年的我,跟五歲的我,是同一個人呢,還是不同的另一個人? 那一個是真的我呢? 曾經有過的生命苦樂,是「我的」,還是不是我的? 我想;相不相信有創造神,或許是一個宗教信仰問題;但是,人類本身當下存在的本質性理解,卻是一個有絕對肯定答案的科學與哲學問題;本世紀初近代物理《相對論》與質能互換,以能階(energy level)分布的表達與實驗,已經很肯定的否定了我們對物質實有的錯覺,物質只是一時能量的條件聚合,人事物裡面並沒有一個本質(intrinstic)主體;亦即所謂「無自性」;或所謂「無我」, 也就是說我們一般引起焦慮的相對表象:貧富、美醜、對錯等等,確有其相對作用與功能,而其絕對本質上是「平等」的;這種絕對本質性的人類平等,一方面代表了無限積極性,非命定的自暴自棄:也就是所謂「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或是
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一瞬; 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 而又何羨乎?
(蘇軾‧《赤壁賦》),只要有好因緣條件助成,它必然是朝著那個期望的相對理想而去。 在另一方面,這種平等無我的理解,也代表一種放棄互相仇視的處罰折磨,理解他人痛苦,身同己受的人類主義(humanity);沒有這種無我無自性的平等理解,我們人類常常是傲慢的無感無知,而做錯決定,埋下禍因,降低自己未來生命的品質;當自己名利物質暫時不缺,生活條件好些,而無視一個地球上,同時有著人們正經驗苦難的時候,我們又有甚麼可以自大自滿的呢? 「無我、無自性」,這件事實,其實並不需要複雜的科學儀器驗證;一點數學與簡單邏輯,就可以描述這個事實;我們從蘋果與蘋果仔的相依關係裡,可以同時觀察推論出我們自己的存在性質: 沒有五歲的我,就不會有現在的我;但是現在的我也明顯的不是那個五歲的我;這就是《中論》裡說的「不一不異」;一切只是相對的因緣推移,我們何曾真的得到過甚麼,又真的失去過甚麼? 所有片段悲歡離合的生命經驗不是我,確也同時構成了我。它們是生命的珍貴奇妙記憶,毫無遺憾之處。 下面關於蘋果存在本質的[陳述1]簡單邏輯證明,是在質能互換公式 E=MC^2 之外的一種邏輯語言表達。 頻果存在的本質 [定義 1] 「實有主體」定義為 自生自有、(空間上)獨立不依它(外部相對條件)、(時間上)永恆不滅;本質上的絕對性存在 (essential existentialism)
[陳述 1]: 種子(因)與頻果(果)俱非「實有」主體
[證明] 以反證法證明 [陳述 1] 為 真: 假設 [陳述 2] = 反命題 [陳述 1] 為真 即假設 [陳述 2] : 種子或頻果是「實有」主體 觀察兩種可能: (a) 因中有果? (以為是「常」的本體論; metaphysics) 如果以為如[定義 1]般,真有蘋果實體,那無論我們如何尋找,(實有的)種子裡是絕對找不到蘋果的(→← 矛盾), (b) 因中無果? (以為是「斷」的斷滅論; nihilism) 若說蘋果與種子無關,一切是隨機,那為什麼種子沒有生出李子或桃子,而必然生出頻果樹呢(→← 矛盾)? 故 [陳述 2] 為偽 或 [陳述 1] 為真: 種子(因)與頻果(果)並無絕對主體 Q.E.D.
亦即兩者俱是遵循必然的因果律(causality) ,因緣(condition(s) 加上陽光、水分、空氣)不斷相對推移的時空暫態,而不是我們習慣錯覺的靜態不變之物。 上面是以數學窮舉證明表達「(作用)宛然有, (主體)畢竟空」這個在《般若經》裡常見耳熟能詳的邏輯陳述。大海的波濤洶湧,後浪推前浪,力道因果宛然,實則並無主體,最後終歸消退與平靜,我們跟著起伏的心情,不也總是如此常常慣性所使然,煞有介事的嗎?
《中論》裡的原文敘述如下:
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
《中論‧觀因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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