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8/29 06:40:18瀏覽2005|回應2|推薦11 | |
對於網路/臉書上有人發起在9月3日穿「9月3日-著軍裝、穿迷彩、為國軍加油」的新聞,個人本來以爲,這反正只是一個民間的行爲,雖覺不妥,但也無需特別加以文字表示意見。
可是一早見到以下這條〈臉書秀軍裝挺國軍羅紹和響應〉參考新聞,我覺得這就太過分了,必須說出一些直接話了。
我個人一直以爲『軍服(含現今的迷彩服)』是「國軍的制服」,只有現役的軍人才能穿著,其他所有的平民百姓都不能穿。當年退伍下來,我保留了一套相當乾淨、熨燙平整的軍服壓在箱底作寳,但從來不會想到穿它上街亂晃——那是一份留存在心底對軍中生活的記憶,也是對軍服的尊重! 而且在過去,如果隨意穿軍服,被憲兵看到是可以立即逮捕送軍法辦理的。(最簡單的罪名便是「欲僞冒用國軍身份犯案!」) 這是當年的嚴肅情勢使然,也是國防部本身對於穿著軍服的重視與嚴格要求:不准許任何人“混亂”了軍服的莊嚴與神聖的使命感。這是「軍紀」,也是「軍法」!所以大街小巷沒有任何平民敢隨意穿著軍服亮相,除了演戲的之外!
此番,該群民間人士眼見『白衫軍』的聲勢,因而急急在心,想到趕緊在九月三日軍人節用“穿軍裝”的行動來表示支持軍隊和軍人,本來也就如同我前面所言,此屬於「民間的私行爲」,無可厚非——雖然認爲極不適宜。但這個年頭,本來就已“是非混淆不清”:國軍早已「不知爲何而戰,不知為誰而戰」,前任陳記國家領導期間「巧克力也成了憲兵的呼口號」,「衆多“一日將軍”皆出自不凡身“價”(碼)」;而今為被部隊厲操“冤死”的臨退兵士還居然能主動到喪家“頒授”旌忠狀(差點還要用軍禮行儀)! 國軍早就“自己”“擺爛”了,所以即使甚不以爲然,可是也不用去多費言詞。(我只是希望他們能穿另一種特定的顔色:譬如草綠+紅?)
然而現今,國防部非但不予以勸阻,該羅發言人居然主動表示附和;這就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難道羅將軍以爲他身上穿的也是劇場用的“戯服”? 難道羅將軍以爲他肩上掛的金星當真是“鍍”來的? 難道羅將軍以爲國防部還是當年的「劉少康辦公室」?
「個人?」 身為“國防部”的少將“發言人”,羅“將軍”,您覺得還能夠有“個人”的身份嗎? 如果您真的是要響應這個「我愛中華民國國軍」的活動,如果您真想用個人的方式加入該類行動,那就正式地「摘下軍階,卸下軍服」,拿到退役令後,您再表態吧! 容小子再贅言一句:您已是國軍少將軍官,您要是不愛國軍,那麽您這些年是怎麽“混”的?國軍怎麽還留著您這等人物?難道您也是身“價”不凡?
【參考新聞】 臉書秀軍裝挺國軍羅紹和響應 【中央社╱台北28日電】2013.08.29 12:45am
9月3日軍人節將至,臉書網友發動上傳軍裝照,為國軍打氣,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今晚以個人名義響應,吸引逾千名網友按讚。 洪仲丘案傷及國軍形象,網友在臉書發起「9月3日-著軍裝、穿迷彩、為國軍加油」行動,鼓勵網友上傳穿軍服、迷彩裝照片,為國軍加油打氣,活動自8月初起始,至今已累積近3萬人次網友表態支持。 羅紹和晚間10時許以個人名義,上傳擔任發言工作的軍服照片,並表示,「大家好,我是羅紹和,我熱愛我的國家-中華民國,我熱愛中華民國國軍,國軍加油」。 照片文字上傳後,短短1小時即吸引超過1300名網友按讚力挺。 活動發起人之一彭少康在活動開始時表示,若有5萬人參與,他將到總統府前跳1000個開合跳,隨著網友源源不絕響應,他在活動頁表示,統計人數照片時,他既疲累又充滿感動,因為回應來自各行各業,「原來正面的力量本來就存在」。 【2013/08/29中央社】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