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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17:18:28瀏覽1260|回應3|推薦13 | |
請問諸位——認爲洪仲丘是『沒長眼,自己找死』和斥責白衫軍行爲的網友們——幾句誠心話
前段期間為社會所沸沸騰騰討論的洪仲丘冤死事件,各位認爲洪員的死因在於: * 在軍隊中“飽食終日”,不依表操練,不照服勤務,結果養出個痴胖子; * 體力太差(因爲別人都可以撐過,他卻撐不住); * 不甩長官,不服管束,自以爲是高人一等; * ……等等其他理由。
針對各位對洪員的以上批判事項,個人在此略爲表示一點看法。
首先,我要聲明: 我不覺得須要追究「是否因爲軍方(部隊)的失責而養出洪員的超重體型?」 我不是要與諸位爭議「洪員當初是否曾有過任何軍方所指的犯紀行爲?或者是如果有上述的犯紀行爲得受何種『適當的』懲處?」 我也不想和諸位辯論「爲何洪員的部隊是如此急迫、執意,居然是以特急件的方式將洪員送往禁閉室?」難道就因爲是只剩9天就退伍,怕真的「關(管)」不到他? 我更不會跟諸位討論「軍方在事件發生之後的處理方式(包括那篇《小丘的故事》宣教文,旌忠狀的送達)之合宜性?」 我也不去探究「洪員的家屬在整個向軍方申訴與向社會控訴期間,爲何表現的是如此激動,甚至有些失去理性的原因?」 我自然也不會跟各位研討「組織白衫軍的『1985聯盟』是個由何方成員組成?以及白衫軍訴求的到底是什麽?」 諸位: 我只是想要知道,因爲各位既然不時地以『在野黨作亂』(此外還有『無知的愚民』和『閒著無聊年輕人』『沒當過兵的』等言辭)指責所有參加白衫軍的人士;那麽,「如果今天是『扁(綠)記』當朝,軍中發生了同樣的狀況,您是否會去參加白衫軍的活動呢?」 各位那時候是會去批判軍方嚒?或者還是仍舊責辱洪員、洪員家屬與白衫軍呢? 那麼現在把洪案的這個白衫軍場景與時空搬回到紅衫軍的那個禮拜——也就是說如果當朝的政府改成是『扁(綠)記』政權當家,諸位的態度會是如何呢?您還會認爲軍方(也就是政府方面)的處置完全合理嗎? 囘顧前後兩次活動,您認爲白衫軍與紅衫軍的立意有所不同嗎?
要是一切真是如各位所陳述,那麽我誠懇地希望諸位千萬不要用顔色來區別正義的高低,或是公理的重量。 而且如果僅爲了政黨顔色與政治意識,以及對當政的人喜好不同,於是一味地對同一事件卻可能做出兩種決然不等的解説;要是用這樣的思維方式,那麼在擁護『馬記』與『扁記』的徒衆之間,諸位能告訴我這到底差別何在? 目前我只知道「太陽是從東方升起,水是往下游流動,空氣是無孔不入的」這些公理絕對不會因爲『馬、扁』當勢而改變的!
我在《宇079318系列——南華營區》的最後一段特別附上一張退伍後與家母的合照,從照片裏可以看出家母當時内心是如何的欣慰。 然而我現在看著這張相片時便會不自已的想到洪員的母親——她本來不是也正在等著兒子從部隊安全的退伍回家嗎? 她是不是也想好好的有一張兒子陪在身旁的“退伍歸家”歡喜合照呢? 她,為什麽沒能像我的母親那般的福氣呢?
哪麼,是誰讓她即將迎接到的期盼霎時卻變成了哀痛? —— 如果依諸位的邏輯,那就應該是洪仲丘嘍! 是這樣的嗎?
針對以上各問題,如果您的囘答是: 「是的,洪員就是該死!而且即使是扁記當朝,我還是要罵這些“白衫軍”混蛋小鬼們!我不管是扁記時代還是馬記政府都是一樣的想法。」 那麼小子唯有在此向您道聲歉:「對不起,打擾您了。」
但是我想不太禮貌的再請問諸位一句(這只是一個假設的命題,請多包涵。): 「如果您的家中有子弟發生了如洪員的意外,您會站在什麽態度?」
::::: ::::: ::::: 以上文字原來是在2013/08/07對珍珠網友珍珠備忘記事》文章創作》以愛為名 - 白衫軍應該道歉的一份回應文字,今略作增改貼出。
自從馬總統在8月4日上午去洪家致意時說出:「仲丘絕對不能,也不會白白犧牲,會轉化成為改革的動力,改革軍中人權。」的話以後,許多媒體就開始強調『犧牲』這兩個字,因此使得許多人被糊弄轉移了一個事實:洪仲丘是『冤死』的。
—— 他沒有那麽偉大,他不是奉獻自己的生命去參與某種革命大業;他沒有參加戰鬥任務,他沒有軍功,他沒有拯救什麽平民百姓,他沒有革除奸人惡行。他只是遭到一群“不守法規”的人在“極不合理”的期間,將他送往一個“真不應該”的地點,並且使用“極不適宜”的操勞動作以致“不明不白”冤死的鬼! 簡單地說:「他只是一個冤魂!」 —— 我們無須去“紀念”或“緬懷”洪員的冤死,他沒有什麽豐功偉業值得我們那樣做。 (註:9月18日馬總統又用個「今年七月三日發生洪仲丘不幸往生個案」來形容洪員事件!) 這次的事件讓許多人會疑惑: 爲何軍中近些年來爆出的淩虐事件愈來愈多? 爲何軍中近些年來會有許多不明不白的意外死亡事件? 爲何軍中現在居然會有如洪案中的范上士這般有權勢的『資深士官』? 到底軍隊的管理是出現了什麽問題?該如何去改正? 針對以上的議論,如果擔心社會的批評會傷到軍隊的士氣與榮譽,那麽每個現役的軍人就該自己深切反省:「如何才能讓國人相信我們仍是能『保家衛國,護鄉愛民』的“堂正之師”呢?」 要是單單爲了護衛軍隊的“名節”,卻藉用“鞭尸”的方式去張揚洪員的『犯紀行爲』,並引據反斥所有批評文字。那就更增加了民衆對軍隊/軍人的負面態度,畢竟現在已經不再是40年前還能用《小市民的心聲》和《南海血書》來遮掩、欺瞞的那個壓制時代!
我想今天大家極欲追究洪員的死因,並不是要去打擊國軍的士氣;而是在嘗試藉著這個警訊希望能夠揭開軍中在管理上的一張大黑幕,把躲在黑幕後面一群真正危害與破壞軍隊士氣、軍紀的惡劣分子揪出來! 因爲,對那些惡劣分子的縱容,就是造成: 真正踐踏軍法、軍審制度是在於軍方一貫相襲的敷衍與瞞弄! 真正凌遲國軍的是軍方不將『國家、責任、榮譽』置於最高信條! 軍方擺爛數十年,弊案重重是事實! 如果仍是頻頻以「踐踏軍人尊嚴,打擊軍人士氣」的飾詞來為惡劣分子遮擋,並且以『劃綫的方式』來反控民衆的憤怒,這樣對維護軍人的尊嚴是絲毫沒有任何助力的,反而讓民衆醖起更多的懷疑與不滿! 我認爲絕大部分的民衆之參加白衫軍的目的除了在於要:「如何不讓這類冤死案再次發生!」,更是希望未來所有的國軍都是真正秉持「國家、責任、榮譽」的革命軍人!
最後我再次的強調:「洪員不是犧牲,他是冤死的!」
【附錄】 日前看到一篇《洪仲丘案看公權力(2013/08/13)》 ,特此節錄後半段如下:
*** *** 台灣到現在還沒有一點進步的是公權力太不值得信任。 洪的家人講太多就有咄咄逼人的感覺,不說出來確實又有很多委屈。『公權力不彰』這問題,看來除了政府應該重視,台灣人本身得想想辦法去令政府改善了。 在洪仲丘案裡,有些是直接的關係人,因爲他們直接影響了洪的生命。有些是間接的關係人,他們則是負有行政、施政、執法的責任。 任何明白事理的人都清楚,總統不是洪仲丘案裡的直接關係人,因為洪不是總統濫用權力致死的。但總統是三軍司令,他有間接的責任去防止濫權,管好國防部;國防部得負責管好不同的軍階的官士兵。總統負的是政治上的責任。
白衫軍主辦者和大部份參與者都是發自內心要求政府關注人權,釐清真理的,那些訴求合情、合理也合法。 因爲當人民不信任政府,政府不值得信賴時,人民有權發聲;這不是民粹,這是一種無奈的憤怒!
任何現代民選政權都會包容不同的聲音,總統是代表了整個國家,整個政府。到總統府前不是喊叫總統下台,而是要求總統秉公辦事,嚴肅處理濫權不公。我相信任何一位民選的總統,都不敢說像8月4日的靜坐抗議是民粹。 抗議也可看出在台灣社會,公權力不彰時,人民只好以發出怒吼來表達訴求與不滿!
所有人看待洪案,可以用兩種基本的角度,一就是平民身份,二就是政權身分。 然後,我們還有很多不同的身份。 在洪仲丘案裡,我們是旁觀者,洪家是受害人。接著,很多參加昨晚活動的是支援者,聲援者。
在洪仲丘事件裡, 我會以受害者的角度去看:為何我要受到那種折磨?當中誰濫權?當中誰不顧他人性命? 假如我用未來被加害者的角度看:我會不會也有同樣的遭遇?遇上不公平的折磨,我可以怎樣做?那裡申訴?若申訴無果,我可以做些甚麼? …… 以軍人的角度看,軍中的兄弟在禁閉當中死亡,我的內心感受會是怎樣?難道就不傷心嗎?軍人除了保衛國家,救災救援,軍事訓練外,軍隊也有使命,理念和品德教育。 在洪仲丘一事上,軍人被某些人描述成每個都想置人於死地,毫無紀律,隻手遮天的一群壞份子,對很多軍人來說並不公平而且也是一種污衊。對維護軍人的尊嚴只會走向更負面。
…… 說到法治,我們都贊成不能縱,同時也不能枉。在洪仲丘案當中,公審成為取締司法的審判時,某程度對一些當事人也是趨向「枉」的方向。台灣現在要建立的,是公權力!尤其是司法方面值得人民信任,值得人民相信能主持公道。但這可是很大的難題。 台灣人要自己努力,更多的理性看待事件,用不同的角度來分析事件而減少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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