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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7 21:06:38瀏覽680|回應2|推薦12 | |
周日趁著賢妻北上探親訪友,我趕著來趟南行百里。
周六晚9點半便就寢,所以周日3點天還沒亮便醒過來,洗洗刷刷,弄了一碗麥片粥,啃了一個現蒸的熱饅頭,填飽了肚子就把該帶的運動飲料、白水、四片土司夾漢姆都塞入車架與腰包;騎車的裝束是前晚都擺好了的,再將車褲、T裇(螢光綠色)、鞋子、頭巾、手套等一件件穿著妥當,最後將護盔戴好,扣緊;於是4:15便推車出門。
淩晨時分,雖説路上沒什麽車輛,但我在市區依然是每遇到紅燈便乖乖地停下等候—— 一來,我不願做個被其他城市所周知與嘲笑底『不看交通號誌的高雄人』;二來,我想到一個老笑話:說有個駕駛人是每遇到紅燈便大剌剌地直闖越過,但是每逢到綠燈,他卻小心翼翼地左顧右盼一番之後才趕緊加速穿過。問道怎麽遇到綠燈反而如此怕?他說:「我就怕被有個不怕死的莽漢闖紅燈給撞著!」 不知道是不是高雄舊市區十字路口的交通號誌燈設計的不友善,它們不是每次一路通到底的同色變燈,而是各有『本色』的!結果沿中華路南向再折往中山路接台17綫,單是從過了建國路的地下道一直到小港機場這一段僅10公里的路程便耗了我足足50分鐘,其中至少等了7個紅燈。這麽個折騰差點把我的『一鼓作氣』立馬打成了『三鼓竭』的狀態。還好,想到以下的路段離開市區就可以不再有太多的顧慮了——也就是說,我就可以發揮了“公路騎士”的本性了。
到了林園上雙園大橋時,天色已見光亮;過了東港以後,更是晨間清風迎面吹,於是腳下的踩踏分外帶勁,有很長的一段路我保持在時速28公里馳騁的樂趣。沒有在晨間公路單騎過的朋友不太容易去想象出那種“意態風發”的感受;那一刻,除了速度的快感之外,最主要的是那份感受: 「晨風輕拂我的臉,晨曦柔照我的眼; 每一踩踏 便趨近了遠方的標點兒, 那路 怎說是遙遠? 有何 還憂慮顧險?」
如此一路過了林邊、佳冬,到了水底寮南向的7-11店,距出發點58公里。我停下作第一次休息,把護盔的小燈和車上的前後燈都熄了,靠著店前面的椅子靜坐了20分鐘。(由於是夜間騎車,我相當注意到要“防護性操作 defense driving”——務必要讓各方的車輛都能很遠就看到自己,所以除了車頭白燈與車尾紅燈外,在護盔後方也加了一個小紅閃燈,左大腿還紥了個反光閃燈帶。本來我還預備了兩只輪圈上的閃燈,可以在轉輪時遠遠便放出亮圈,只是因爲過了高雄市,天都快亮了,就沒開。下回如果是徹夜騎行,我肯定會用。不是爲了好看或炫目,只是單純地爲了行車安全!)
去年的六月,我頭一次單騎南下,就是到了這兒便折返,那次多少也是為了對故友的一份送行與懷念。而本來我這次也只是預備到此休息一下便打道囘府。但看時間是如此之早,才8:20,我若是回程走台1綫,即使多繞點路,也會在中午之前便回到家了;那麽居然還能回家吃午飯(雖然賢妻不在家),感覺真的是很不過癮。 如今距Roger過世已是一年多,這趟又是難得成行〖註1〗,總覺得該多做一點。於是待再跨上鐵馬一踩蹬下去,便右彎直奔枋寮繼續南下——在休息時已問過路人,此去到楓港還有20公里,算算也不過一個小時的距離,所以便將目標定在這個台1綫與台9綫的交口。 選其為目的地也是因爲回想到了當年在台東服役的時光,那時放假回家便是走南迴公路到高雄,途中只要經過楓港站,便好似完全的脫離了台東的營區衛戍範圍,可以放心休假了;反過來,返回駐地時,一到楓港心情就沉重些,便是又要準備穿草綠服,數饅頭的日子了!所以,車站雖小,過往車班多不停,但在我的心中卻是一段趣味的記憶。
出了枋寮,太陽已露了大半臉,所以我也得戴上墨鏡,套上袖套。否則雖是十月天,南部的艷陽還是相當熱情與火辣的,如果沒有適當的防護,輕度的灼傷仍是可能的。 而這段路面有幾個起伏坡,雖然不很長也不太陡,可能在速度與用力的調節上,我沒掌握好一些要領,結果使掉了好些力道。還好路右方已開始有海景出現,所以即便是有點吃力,但還能帶著欣賞風景的快樂心情使勁地踩踏。公路上這時也開始有一輛輛的旅遊巴士唰唰的(往墾丁?)閃越過去;自個兒心態多少有帶點「看,咱家可是騎單車來的」死命地蹬,可不能有一點漏氣的樣子。 這段路也開始有些車友超過我,但我就如阿Q的「他們都是年輕人,騎的又是公路車,當然會比我快呀!」這般;可是輸人不輸陣,兩腿還是忙得很,一下一上,一上一下,下踩上拉可一點都沒停!(我的車可能還是差了一點,在下坡時我的最高飆速才只有40公里,而據我在網路上看到一般下坡飆速都能到50公里的!)
到了楓港的7-11店可真的累了(距出發點82公里),除了趕緊把一瓶600cc的冰水喝光,也把準備好的四片土司給幹掉——一點都沒有考慮留一點在返程的肚子,結果後面好一段路體力便略有不濟。在這兒倒是休息了50分鐘,見到好幾個車隊往南繼續向墾丁前行。沒有問他們的目標是如何安排:今晚在那邊休息?還是要馬上回頭呢? 不過我是一定得回頭了,除了心理沒做準備外,我的飲食與衣物都沒有帶足,這次能夠騎到楓港已經很知足了。何況我還不知返程的狀態會怎樣?〖註2〗
事實上返程真是感到吃力許多,雖然在距離上會覺得每個10公里的路段好像並不長,但是在踩踏的力道就一直不夠勁兒。單是回返到水底寮的7-11店(北向)已開始有了“硬撐”的感覺。在那兒開始灌運動飲料,吃點零食,以爲如此可以藉著兩者所含的糖分借此囘復體力;可是此糖非彼醣,結果沒有什麽效用。 想想這時不能軟趴下來,以下的路段是能多騎一段便挺住一段,邊行邊看吧!如果累便隨時找7-11店停下補充飲水和食物。於是在休息了40分鐘之後,再繼續一步步地踩踏前進。
後面的這段走台1綫,路面比來時的台17綫要寬些,但路上的車輛也多;我是一路靠著慢車道的外邊,加上穿的是螢光綠色T裇,我就不太擔心過往的車輛沒注意到我。尤其是經過幾個鄉鎮的主要街道,路面突然會感到擁擠,那時就得特別小心。還好是周日,路上來往底一般車輛可能少些,不像去年那般。(上次是去年7月18日,周四)
在豐田街道的7-11店再休息40分鐘,並咕嚕咕嚕地灌足一瓶運動飲料,加上臨時在國光客運的麟洛車站也把裝白水壺也灌滿。此時想到剩下不到30公里的路程,於是邊騎邊鼓舞自己:「快到了,快到了!」如此,待一過了高屏大橋心裏就不再有任何累的感覺——當然,腿部的肌肉可是猛在抱怨「好累,好累!」 過了鳳山,進入高雄市區,我是只要停下來等紅燈,便趕快灌幾口白水—— 一種補償剛才在路上有點省著喝地心態,如此回到家時,剛好將所有的水都喝光!
記錄整理: 這次的來回全程共170公里,騎車時間剛好8小時整,也就是時速為21.3公里。帶頭帶尾其實從淩晨4:15出門到下午2:45返抵家門,共用了10個半小時。 總共喝水(含運動飲料)2500cc,四片土司夾漢姆,小麻糬4粒。 中間休息: 1. 水底寮7-11 (南向路邊),第58公里:20分鐘 2. 楓港7-11(北向路邊),第82公里:50分鐘 3. 水底寮7-11 (北向路邊),第105公里:40分鐘 4. 豐田7-11 (南向路邊),第140公里:40分鐘
〖註1〗:賢妻是一直不願我一人單騎長途,如果有人伴行,她便不擔心。因此好幾次我往台南來回100公里,都是先斬後奏,大清早先悄悄出門再説。這次也是,事前我只說會騎車出門,可是沒提是長程——而且是170公里。 〖註2〗:其實在水底寮的7-11店門口有幅地圖標誌著從楓港到最南端的鵝鑾鼻還有42公里,當時看著一隊隊的車隊繼續前行,我心裏也蠻想跟著下去。可是那就說不定回家的時間了;而賢妻當晚就趕回家了,不能到時讓她見不到我人影呀!萬一被抓到『出軌』,這出去瘋野被罵是小事,以後被整個「禁足(騎車)」,那我不就只有“黑白”餘生了!
*** *** ***** ******* ***** *** *** 我回來查了網路資料,台灣的南北車友們分別有挑戰100/200/300,甚至最新的挑戰400/500等活動;其内容便是在限定的時間内完成10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與400、500公里的騎行。這之中,100公里是全程限時6小時,200公里是13.5小時。 如果去仔細查閲成績紀錄,我全程的用時的確是談不上好看,但是絕對合於挑戰100的水平;至於挑戰200,如果以等式計算,我應該也是合格的。
我現在設的下個目標是當天高雄——墾丁來回,估計距離是270公里。我預備半夜2點出發,以時速19公里計算,單是騎車時間需14小時,加上休息4小時,如此合計得用18小時。那麽應該在當晚8點到家。 目前這是個心願,至於什麽時候能做到,那就得看下次哪天再 Home Alone 嘍!
小廣告:有沒有住在高雄的車友願意一同試試這個目標?(互相為伴,可以隨時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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