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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性解放」? ─ 看看教育部編的教材
2011/05/04 15:12:25瀏覽1990|回應18|推薦0

(經過一段時間思考與一些格友的留言互動,我覺得我原來這篇文章中的用字措辭可能還是不夠適當,可能引起對此議題不夠理性的回應或不需要的誤解,所以我將之修改得比較和緩一些。也對一些如果曾因此而覺得受傷的讀者表是由衷的抱歉。雖然我不能否認有個人的觀點與有限的認知,但我還是希望所寫的文章是促進和諧溝通,而非增加對立誤解。我個人也在學習之中,還請多多指教。)

 

長久以來,我一直以為台灣學校的教育問題在於「方法」問題,而不是在「內容」的問題:例如「填鴨式」的教學配合「考試制度」的一元化篩選,使得本來許多立意良善的教材內容變成死板無趣的教條或知識......  但是這兩三個禮拜來,我才慢慢認識到事情已經不是那樣簡單了,因為連教育部所編定的一些教材手冊內容都變得一般家長無法接受。其中最讓社會關注可能是今年度(100年度)將在國中小學的「性別平等教育」中所加入的「認識同志」的內容。

 

這些內容主要是在以下三本教材中(附上教育部的網站連結,大家可以自己去下載(不確定是否還在):http://www.gender.edu.tw/study/index_result.asp?page=1)

 

A)  97年《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已發至各國中小作為教師教學手冊)

B)  98年《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

C)  98年《性別好好教》(國中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

 

如果這些只是關於介紹兩性關係或是對同志朋友的簡介,我想家長或社會大眾會很願意接納,讓我們孩子了解目前的社會現狀,但可以將不同的價值判斷留給父母師長來協助引導,或是至少有不同的觀點一起呈現。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


我們會驚訝的發現,在教育部所編定的這些教材中,幾乎是一面倒地接受或默許以下幾點目前我們成人社會都還有爭議的觀點(不是說這些觀點是錯的,但是似乎也非絕對無可置疑):

 

1) 性傾向是完全主觀的,並且因著個人感受來決定,與個人生理性別並無必要的關係。

2) 同性婚姻是完全正常的,並鼓勵兒少同志肯定自己的身分。

3) 所有非異性戀的人(包括不確定者或對同性戀友善的人)都可以歸類為同志。也就是說,男女兩性並沒有本質的不同,只有「同志」與「非同志」的不同。

4) 應該把「感情」與「性愛」分開。接受也鼓勵嘗試不同的性愛經驗。只要安全,就可以享受。

5) 鼓勵學生參加同志團體的遊行作為課程的一部分。有時也可以藉由扮裝或醫學方式改變自己的生裡的性別。

 

 

雖然我們承認這幾本教材仍有許多有價值的內容與對學生情感教育有幫助的地方,不濘一概否定編者的用心。但是以上幾點的確是會造成家長的質疑與學生的困擾的。如果各位覺得這些不足以怪,請大家可以看一下其中甚至有違反目前法律的情形,例如《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第83頁:「在性交過程中,青少年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並且學習尊重彼此的身體,隨時關心彼此的感受,讓性愛成為愉悅的事,才不會讓做愛只帶來無知造成的傷害與大人的責怪。……積極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所有性玩具也保持乾淨,不與他人共用性玩具。」這不是明明白白地鼓勵(至少默認不反對)青少年進行性行為,但這卻明顯違反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下哪有這樣的教材,是教自己的青少年可以心安理得的違反目前法律或大部分人接受的道德風俗?又以安全性行為的名義規避成人的責怪,因為只須學習享受性的愉悅而不必負擔對應的道德法律責任?

 

最後再以下面的短片來總結,就知道這份教材編得多麼誇張(雖然是給老師看的,但還是其中有許多具體的教案供老師選擇)。但我願意再提醒不能以偏概全地否定所有內容,而影音的短片的確容易帶來感情上的聳動。不過這些真愛聯盟所質疑的地方也真是需要我們好好監督與思考,希望這不會是最終的版本!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能同意教育部把社會上還有爭議,甚至大多數人並不能接受的內容變成強迫推銷的國民教育,特別是對懵懂時期的小孩或青少年。我們都經歷過青少年時期,大家都知道這段發育時期的青少年會對很多事都感到迷惑,當然也包括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很明顯地,當不明就理的學校似乎好意地鼓勵學生「出櫃」來肯定自己是同性戀者時,也必然會錯誤地把那些暫時迷惘或只是試試看的學生貼上了標籤,影響其成長時期可以接受到的其他教導或可能性。

 

我唯一可以想像的是,這樣的教材可能會對那些極少數從小就非常清楚自己有同性戀傾向的孩子有一些杯水車薪的安慰。但所付出的代價是對絕大多數將來一點都不會有問題的男孩女孩帶來不必要的困擾。事實上,性教育的核心還是應該在正確地了解「大多數」男孩與女孩生理與心理的差異性,並學習如何接納與了解與自己不一樣的人(但不需要把自己變得與對方一樣才叫作尊重,不是嗎?) 所以故意模糊這些差異性不但不會解決問題,反而造成更多不必要的誤解與傷害。就算是為了那些極少數可能長大後有不同性傾向的孩子好了,教材也不該這樣堂而皇之地鼓勵學生接觸更多性行為的細節,或是太早就關心自己的性取向。好像這樣作才代表接納同志的朋友。這樣,其實也是間接侮辱或是嫁禍於那些本來只想擁有個人生活方式的同志朋友,以至於徒增社會對立,使一些無辜的同志朋友背負撕裂社會的罪名。

 

所以也請各位家長密切關心這個問題。也可以到真愛聯盟的網站(http://tulv.tw/)來參與連署。台灣的教育難道要走到連教材內容都被扭曲畸形的時候,我們才會醒悟問題的嚴重性嗎?我想,我們對此都有要求教育部改變的權利與責任。

 

 

後記:在真愛聯盟與全國家長聯盟等團體透過立法委員積極關切後,教育部決定暫停其中兩本教材的推動,將在全國北中南東家辦公聽會來討論一些爭議性的內容。詳情請見教育部電子報:http://epaper.edu.tw/e9617_epaper/news.aspx?news_sn=4172。當然也有一些主張性別平等與支持同志運動的團體極力表示反對與抗議。事情的發展才剛開始,仍需要各位關心教育的朋友繼續關注。

 

這裡我也想要表明,這整件事並非也不應該造成同志團體與社會大眾的撕裂或猜忌。我們社會當然是應該對同志團體學習接納與認識,但對於台灣的教育,我們都知道已經病的太嚴重了。這種實驗性質的內容如果不能有更合宜的表達且符合整體社會期待的方向,實在不應再放入教材中,徒增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上的困擾。這些編纂教材的教授們,也應該先放棄自己象牙塔裡面的「社會觀」,而認真地面對廣大群眾的心聲,而非只是強調少數人的意見,反而撕裂社會,徒增對立。

 

 

道維感謝VT,詐騙警報,與藍綠藻所提醒補充的回應。僅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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