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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2 23:34:09瀏覽318|回應1|推薦19 | |
我是有手機的。 雖然往往得翻記事本才能將號碼告訴朋友們,但不騙你,我真的有個手機,而且我有手機至少十年了,只是常忘記它的存在就是了。 畢竟,誰會記得將一個只把它當電話用的小東西隨時帶著? 但去年我將一直用的NOKIA換掉了,換成有智慧的小傢伙。然後,現在我常記得帶著他並隨時檢查他是否在飢餓狀態。 我想要個可以照相的、字很大的、可以用指頭在上面寫字的聰明小子。 可以照相,幾乎已成了每家手機廠牌的基本款。可以用手寫又字很大,選擇不多,在愛用國貨和不愛國之間掙扎了十來分鐘,試用這個一下再試用那個,最後毅然選了討厭的韓國貨LG。 我真的有掙扎過,但對年紀大的人來說它真的好用到不行,是正字標記老人機! 您瞧瞧,他的面版圖示多清楚!
它叫您寫人名的框框有這麼明顯!
看看它寫新朋友名字和號碼的地方多單純。
連數字都可以用寫的,簡單到好想一直寫寫寫,十幾秒完成一組人名、號碼,好有成就感。這在以前得瞇眼找注音符號還常接錯的的挫折感沒得比! 我很喜歡這聰明小子,呃,如果他可以減肥、減重,就更完美了。 2012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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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