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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記者就可以大聲的嗆聲?用記者名義的話會不會就可以有特權?
2010/07/06 15:26:14瀏覽1921|回應11|推薦10

說實在,寫這篇的心情真的七上八下,因為我也怕得罪了記者,到時他們發動人肉搜索的話,我上報的話,這肯定會被釘在水溝蓋上。

前些日子,我因為工作關係,常跑到漢堡店去,我就正好看到了這一幕,一位自稱為O周刊,他們帶了一隻狗放在狗籠中,想進入漢堡店中吃東西,但被一位稱為是店長的人阻止,他就說我是記者,我要將這件事變成明天的頭條新聞,又要店長留下名字,又要拍照,因為他說他的寵物是放在籠子中,這樣子就可以進來餐廳吃飯。

我也怕呀,我當時不敢說什麼,我是怕被記者盯上,但是這件事我心中的確十分不滿。

第一、記者就可以依自已的"感覺"來寫新聞?那這樣的話記者是將報紙當作自已的日記還是當作自已的發出不滿的工具?如此的話新聞又是代表什麼?

第二、這樣的行為,表示記者就必需擁有某種的特權?如果沒有得到特權的話,他就以記者來當作特權的護照?

第三、寵物帶入餐廳,我是十分不滿意,我是愛動物的,但是當我在吃東西的時候,我可不希望有動物在一旁,我的家中已有三隻狗了,家姐要將狗抱上餐桌時我可是完全不能接受。我都會反對的,況且這家漢堡店在門口上已標示得十分清楚,不能帶寵物,也不能吸煙等等,那這樣子我認為店家沒有錯,反到是那位自稱是記者的人,他的行為又該如何解釋?

我對於這種行為,早已經歷過了,每每一有人吵架、打架、遇到不滿的事情,就揚言要找記者,而當記者的人又早已適應了恃寵而嬌,有半點不滿時他也就當然的暴發出來了。那誰又來管記者的行為呢 ?

一位店長苦苦哀求的請他息怒,但是他可是一幅得理不饒人,這才是我所不平之處。這種情況非在現場實無法體會這種惡人的惡狀。但不是所有記者都是如此,但是我所見過二、三次都是如此的情形。我心中可想是是,那記者是不是沒人可管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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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5031&aid=419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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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了
2010/07/13 17:52

哪週刊剛好是隔天出刊嗎?否則怎麼可能會是明天的頭條?就算是剛好明天出刊,相信我,頭條早就決定了,那樣的『新聞』連報到編輯台都不會,也不敢,肯定被長官打槍的。如果週刊不是隔天出刊,那請問,他有何能耐讓這種『新聞』成為其他報紙或是媒體的頭條?是都沒新聞了嗎?怎麼也輪不到這種『新聞』當頭條吧?除非是那種所謂的部落格電子報。

其實,如果清楚媒體生態與運作,就不會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了。


路過
多行不義必自斃
2010/07/09 10:40
那位以做色情錄影帶發跡的『三立』林董,其旗下新聞台的女員工(陳X琳、呂XX、鐘XX)還被林董在高雄的好友稱為『妓者』咧

rt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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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流氓
2010/07/08 15:33
從早年,台灣警界就管記者叫文化流氓,一些警界不肖員警在特種營業界到處白喝白嫖、作威作福,一但遇上這些記者,就變成記者們敲詐的肥羊了,現在網路發達,記者太囂張,網民還是可以發動部落格的力量把他們寫臭,這叫一物降一物,社會不公時,群眾力量才是最終審判者...........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11 13:18 回覆:
我支持將一些不守法的記者公佈他們的惡行惡狀。這些不法的人"不就是另一種的"魚肉鄕民"的行為嗎?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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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手機 記者也怕怕
2010/07/08 08:49
記者,只是媒體之工具,
還是要有料,才能爆,
只是因大眾容忍,
肖小才囂張,
類似狀況,很簡單,
只要拿出手機,拍下實況,
號稱:網路爆料之公民記者"
必然一物降一物!

對流氓黑道仁慈,
就是對人民殘忍.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10 11:25 回覆:

這招好像有點用哦,因為讓更多的讀者看到原來他每天所看的報紙,那新聞原來是這樣的跑來的。


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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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吃狗風俗之地
2010/07/07 16:01
有吃狗風俗之地,狗要看好些。否則被烹了,怪誰?!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7 16:23 回覆:
報社是不是也要管一下自已的........

神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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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權力 絕對的腐化
2010/07/07 13:23

絕對的權力 絕對的腐化

不管是什麼形式的權力.政治上的.還是媒體的.

誰握有權力.就不知不覺腐化了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7 16:23 回覆:

這讓我想起了一句話:挾天子,以令諸候。

仗著報社有廣大的讀者。讓記者可以放心大膽的去做。

做什麼?做他所喜歡做的事情。別令他不滿哦,因為他

會登報哦。會被"與論"打在地上動彈不得。


不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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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記者我有辦法
2010/07/07 03:13

我會先告知: 食物包括肉類或原始作料不得進入除非交給廚房處理.

如果他仍堅持帶入那我就說: 好吧, 下不為例, 讓我打把籠子帶進去, 等你吃完了, 我會把籠子還給你.

我會叫廚房把狗烹了, 端出烹好的狗再和記者論理!

早年聽到發生在香港新界的故事:

一個洋人牽著一條小狗在新界鄉下游蕩, 肚子餓了, 就近找了一家鄉下飯店. 進去後把小狗交給店小二:  Take care.   店小二二話不說就把狗牽進廚房.....  下面的故事就不用說下去了....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7 10:57 回覆:

這個不變成了狗肉叉燒包?

那肯定會被公幹至死。你敢?我可不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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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2010/07/07 02:45

歡迎常來交流與留言

媒體是特權

沒辦法的

連名嘴都是特權

民眾小心

媒體的思想壟斷

新聞經常是片面或假的

要深思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7 10:56 回覆:

有著如此大的放聲筒的話,那真正的小老百姓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例如政府貪污我們也沒有辦法講出來。

例如我們受到不平的事情如果沒有依靠他們(有力人士"記者"?)我們到死也沒有辦法說出來嗎?

我好可憐哦,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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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辦法啊
2010/07/06 20:20
譬如,
你可以喂這只狗吃漢堡啊。
他吃飽就不會吵你了。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7 10:53 回覆:
那每個人都要遷就他們嗎?愛護動物是大家都會的,但人狗不分的話有點自眨身價吧?愛護而不是溺愛。也要考慮一下別人的感受吧?

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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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敢拿報老闆當被告
2010/07/06 18:49
因為不敢拿報老闆當被告,所以記者才囂張咩!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7 10:51 回覆:
這氣炎也太大了吧?那就任由他們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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