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驚見生態保育區被侵入,無辜的動物又被犧牲了。將這種行為重重的罰,讓他被罰一次一輩子翻不了身。
2010/07/01 09:19:47瀏覽870|回應3|推薦4

我們驚見了高美濕地經過了一場無聲的屠殺,被害者全是一些無法言語的動物,我們實在感到心痛。這就是我們人類又再一次的大型謀殺動物的"傑作"。

為何我們對這種破壞環境的人要容忍?我想建議環保局提高罰金至數百萬元,或是以他們不法所得的全部來當作罰金,這些人一次就趴下,一輩子都翻不了身,再用這些錢來復原這些被污染的地方,不然就用這些錢及犯罪的人來做復原的工作及錢。我們不能再容忍這些賺黑心錢的人了。

那些動物不知還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復育出來,如果有瀕臨絕種的動物又該如何呢?往往只見這些犯罪的人都是罰一點錢而已,又被關一小小時間之後又放出來,然後他們又再次犯案而且又是同樣的手法只是換個地方而已,這樣子的罰沒有人會擔心的啦。他們真的可以放心大膽的去犯罪,我們修法,讓法律來執行,再提供高額的報案獎金,讓這些平常看不到的不法行為全出現。我們就會看到有一大堆的不法事情。

例如去盜採砂石,去盜採神木,亂排放廢棄物、亂丟癈棄物的事情全都抓起來,而報案人還可以得到大錢的話,讓他們自已可以出賣自已的朋友,讓台灣這些破壞環境的人全都關起來,然後一輩子都在還錢,並付出力量來修復自已所造成的後果。

如果沒有嚴刑峻法的話,他們不會改的啦。一次就讓他們怕到底,也讓其他的人不敢再去犯。不然還有更多的動物、植物會在這種人為的破壞中消失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5031&aid=4182844

 回應文章

雷特氏益菌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立法跟執法都要嚴格
2010/07/07 17:47
我是覺得我國的立法已經夠嚴格, 問題是執法太鬆, 就算是法律定得再嚴, 反正不執行(不抓)或執行不力的話, 誰會怕? 我的看法是只要真正確實的執法, 敢心存僥倖或鋌而走險的人就會少很多...

欣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嚴刑峻法
2010/07/01 14:55
如果沒有嚴刑峻法的話,他們不會改的。非常同意!只是我們的法律對犯罪太姑息了,造成的傷害無法量計。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2 14:16 回覆:
我們不能姑息犯罪人,因為對他仁慈就是對我們.........

雷特氏益菌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贊成格主
2010/07/01 12:43
贊成, 在台灣犯罪的代價實在太小了, 難怪這麼多人鋌而走險, 因為根本就不『險』啊!
自由發聲的園地(da5031) 於 2010-07-02 14:15 回覆:
如果立法者可以更嚴格一點的話,則可不可以減少一點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