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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美國刑案的回憶(二)
2020/09/09 09:31:05瀏覽637|回應0|推薦3

二、問題老師的悲劇

E男美國印地安人,現年31歲,2017年28歲的他重擊他以前的中學老師,並偷車逃離現場。老師後來傷重死亡。我參與的部分是宣判刑責的部分。

判刑時,E的公設辯護人請了心理專家作證。心理專家說,E本來不太願意說為何犯案,但談一談,終於透露他其實中學時,被這位男老師性侵了。那是他第一次性行為,事後他感覺很困惑並覺得自己可能是同性戀。成年後他雖有交女友,但某次去戒酒中心,竟遇到也來戒酒的那位男老師。可能此後又發生了性關係,(我推測的,這證詞我沒有親自聽到)。

案發當天他在保釋計劃的垃圾掩埋場工作,到了中午他偷偷喝了酒,結果心神不穩,決定去找那位男老師。他當時還隨手帶了棒球棍。到了老師家後,兩人閒聊,E藉機看了老師的臉書訊息,從中發現老師有愛滋病。E質問老師,你有愛滋病還跟我發生性關係,你戕害了我的一生,老師伸手觸摸要安慰他,但E激動之下重擊老師,老師傷重倒地,E拿了老師的皮夾,並開走老師的車子,逃到外州去。警察追蹤信用卡紀錄找到了E將他逮捕。

我要去法庭前,我主管還笑說,就是一個笨賊打傷老師的案件。我那時聽了第一個想的就是,為什麼打老師?  是隨機的還是認識的? 果然,這有點原因的吧?

E後來因癌症所以法律程序一度停擺,但E於2019年認罪,檢方這次求處60年以上徒刑。檢方請了老師家人說明老師人很好,並指出E帶了棒球棍就是預謀殺人。辯護人則說,E帶棒球棍是想敲破車窗偷一台車,想逃離假釋的監控。辯護人又特別提到,E從小在九個寄養家庭間來來去去,童年很不安定,後來遭受老師的性侵,他自己很掙扎,多次嘗試自殺。辯護人希望法官從輕判刑,因為60年的話,對31歲的E來說,基本上就是終身監禁了。

法官最後沒有輕判也沒多判,就判了60年。

解散後,我看到唯一坐在辯方區的一個女子拭淚離開,我趕緊追上去,我問,你是E的家人嗎? 她說她是E的姊姊。我問,你對於判的刑期感到失望嗎?她說對,因為這個老師她也知道,她說她至少有8個朋友都被這老師性侵過。

的確,死者無法為自己辯護,但我私自是相信被告說的動機。這樣的老師卻一直沒有被揭發,現在也沒辦法被揭發了。男性被性侵通常都很羞於告諸於人,因此沒有人說或是多年後才說也不是不可能的。

上一則我寫17歲男孩開槍殺死初次見面的女網友,並且把她屍體藏了好幾天。他被判55年,25.5年後有機會申請假釋
這一則是可能被老師性侵的男子被判60年,要47年後才有機會假釋
大家覺得這樣目前看來判刑的比例有公平嗎?

(待續)

(我筆記拼錯字的地方見笑了,我回去寫稿有寫對啦,筆記我自己看懂就好)

 

( 在地生活北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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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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