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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防範壞人,但不保護好人嗎?
2020/07/24 10:05:50瀏覽980|回應0|推薦9

我六月一號中午忽然間後腦杓和頸部劇烈疼痛,這種痛,是從來沒有過的,是很不尋常的,我嚇到了。

因為痛得太奇怪又太太太厲害,就醫了兩次。第一次是在疼痛發作後的隔天。第二次就醫是在發作後的第三個禮拜,因為還出現耳鳴和聽力的問題。後來嚴重到連過音時,聽自己的聲音都有問題,只能瞎錄音然後回座位用耳機確認。

沒有人知道病因是什麼,我沒有發燒也沒有別的症狀。醫護人員問我有沒有出車禍、動手術或其他創傷,我說沒有。第二次就醫時,我才提及發作之前曾有扛著攝影器材跑來跑去,為了拍攝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抗議遊行,整個扛著約一小時,醫生有說可能是那個原因。醫生甚至說,以前偏遠地區的人扛水回家,有人就會這樣受傷,跟我這是一樣的。

醫生這麼說之後我決定申請職傷。我運氣不好被分配到一個不是很用心的職傷保險理賠員,快兩個禮拜一直找不到人以外,好不容易才勉強回我幾個線上訊息,回的時候打字連大小寫都不分,我感覺好像在看中學生打字。甚至還有回的訊息根本不是句子,只是列出兩個日期然後附加上問號,我還要自己猜測他是要問我這兩個日期的就診資料嗎? 其中一個列的日期根本就沒有就診,所以他處理我的案件都兩個禮拜多還搞不清楚我的情況。然後還要我自己幫他找醫院的傳真號碼,我是我自己的理賠員嗎?

我好不容易跟他通上電話之後,我說我其實這是第一次跟你通話,你不用跟我對一對資料嗎? 因為你到現在還有日期是搞錯的。他才說好吧你要講什麼就說吧。我盡量陳述我疼痛發作和跟醫生的對話,一邊描述還一邊受到他的質疑,最後他忽然打斷我說,這些都不代表申請會通過,我當下就隱隱擔心,怎麼他好像已經做好決定了,但因為他說他還在等資料我也就不多說了。

又這樣過了兩個禮拜,音訊全無之下我自己打了幾次電話給他,他當然不接,我只好語音留言說請問還有什麼需要的資料,以及目前案件受理狀況。他老兄隔了兩天半才回我說,他們已決定拒絕理賠。他說原因是太晚申請職傷,以及醫療紀錄看不出和工作有關。

我說請問是誰來評估我的醫療紀錄有沒有關,他說就是由他來評估。

我不滿之下打電話給我當地所屬勞工局想要申訴,勞工局小姐跟我說: 妳受傷日是5月30號,但妳沒有在受傷日的三天內申請職傷,所以光是申請的日期太晚就不通過。

我說,我之所以不是在三天內申請,是因為我一開始不知道這屬於職傷,是到我第二次就診才有醫生說這應該是我扛器材造成的損傷。(更何況我並不知道有三天期限這種規定)。小姐說,但是法律也要保護保險公司,因為如果沒有三天內申請,保險公司怎麼知道我不是後來受傷。

所以法律防範那種存心申請職傷理賠的壞人。但正是因為我不是這種存心申請理賠或賴在雇主身上的壞人,我沒有馬上去指控是工作害我受傷,我一直到醫生問我發作之前有什麼跟平常不一樣的,我才去想到那次的工作狀況。而且因為我沒有存心想要申請職傷,所以也不知道一定要三天內申請。我怎麼覺得,法律是不是在保障有心機的人,因為平常沒有受傷還會研究法條和申請保險的必備條件?因為如果早知道,我不僅會一痛就申請,看病時也會請醫生一定要註明,清清楚楚寫下「因為扛機器受的傷」的字句。我擔心自己的病情都來不及了,哪有那個心機請醫生要幫我留下證據方便我申請保險。

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抗議遊行的採訪和拍攝,我其實做了苦工最後卻被同事搶功勞,所以一直不想再去想這件事。但醫生問了我,我才提出這個事件。身體狀況出問題,我其實是一味地檢討自己,是不是睡姿問題、營養問題,等等,不斷在自己的行為找原因,才沒有馬上去怪罪我的工作。

所以我說我是真好人,唉,但法律並不是來疼惜好人的。

 

( 在地生活北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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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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