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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02:26:59瀏覽3919|回應10|推薦93 | |
2月14日,西洋情人節,這是商人絕對不會放過的節日,聽說受歡迎的餐廳一位難求,這一天只開放「情人特別席」;也有人被情人節的商品廣告搞得很煩。當「情人節如何如何」的訊息在各種媒體鋪天蓋地襲擊你的時候,你能夠怎麼辦呢?我有一些建議想給三種人: 給不想過節的人: 沒錯,不想過「情人節」就不要過,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本來「過日子」就比「過節」重要啊!有些人也許生性羞怯,需要靠情人節這種日子才有勇氣示愛,這也無可厚非;其他人若不想隨著商人的促銷活動起舞,當然可以不要過這個「節」。 現在正好有情人的,無須把「情人不想過節」解讀為:「他(她)一定是不夠愛我!」現在沒有情人或不想過情人節的,我建議以平常心看待這個日子就好,也用不著去參加「情侶去死去死團」,把這力氣省下來,去做自己喜歡的事,不是更有意思嗎? 給沒收到禮物的人: 禮物固然可以表達心意,但沒有禮物並不代表沒有「心」。事實上,很多時候送昂貴的禮物只是代表「多金」,並不代表「多情」。真愛無須靠九十九朵玫瑰花或燭光晚餐來證明,其實平日的關懷和體貼更有意義。我看過逢年過節禮數周到、甚至一擲千金的,平日裡卻是家暴慣犯,這時看到那些花束或禮物不覺得很諷刺嗎? 此外,假如你需要在辦公室或教室裡收到禮物或一束花,讓同事或同學羨慕,才能對自己正在經營的感情很滿意;那麼,這段感情裡所混雜的「虛榮」、「拜金」等成分就更令人擔心了! 給還不想「進一步」的人: 多年來從事青少年的諮商輔導工作,我聽說過很多故事,不少年輕人坦承自己原本並不想與對方有肌膚之親,而是在情人節的氣氛下「失守」的,事後往往懊惱不已。情人節的氣氛確實會讓很多正在交往中的情人想要做點「特別的」;問題是,「特別的」一定就得是肌膚之親嗎?可不可以是更親密的心靈交流、例如:「真心話大公開」?在我來看,心靈的裸露比身體的裸露更關係重大、更非同小可哩! 我的建議是:假如你覺得兩個人之間還沒有發展到那樣的階段,你當然可以拒絕任何你不想要的肌膚之親。倘若對方用情人節來做「進一步」的藉口,大有「你不答應就太不上道了」之勢,剛好暴露此人居心叵測,你乾脆把他三振出局吧!這種不懂得尊重人的「情人」不要也罷! 好吧!無論你現在有沒有情人,不管你喜不喜歡過這個節,祝大家情人節快樂囉! (本文之簡潔版刊登於今日101.2.14聯合報民意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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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