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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0 22:48:36瀏覽8107|回應6|推薦59 | ||||||||
★劇集小檔案:
幾個月前,因為有一個工作邀約在海峽彼岸,我想多瞭解一點大陸的現況,開始「惡補」大陸劇,一連看了好幾部古裝劇和現代劇,其中,「離婚,好嗎?」(大陸原名「離婚律師」)讓我印象最為深刻,想在此談談我的觀劇心得。 這部連續劇的故事大概是這樣的:一位在事業上相當得意的王牌律師池海東(吳秀波飾),因老婆焦艷艷(張萌飾)外遇而離婚,在兩人的離婚官司中卻輸給了妻子的代理律師羅鸝(姚晨飾),得了個「淨身出戶」的悽慘待遇。這兩位專辦離婚的律師,一個剛離婚覺得好累,一個受了感情創傷不相信愛情,巧的是他們經常代理同一樁離婚案件,甚至還成了真實生活中的鄰居。隨著劇情的展開,羅鸝和池海東之間當然漸漸就來電了,兩位離婚律師最終成就了他們的愛情……。 坦白說,「冤家變親家」、「不打不相識」這類的故事我們在過去幾十年看得不少了,算不得什麼新鮮的題材;但是,這部連續劇的編劇相當稱職地把現代社會的熱門話題融入,呈現了許多婚姻的面貌,藉由一些典型的案例增加了故事的深度,加上對白俏皮、頗具現代感,能夠引發認同和共鳴,的確值得一觀。也因此,據說這齣戲在大陸的收視率相當不錯,還獲得了大陸「2014國劇盛典年度十佳電視劇第五名」的榮譽。 我在網路上看了一些評論,媒體多認為這部戲之所以受歡迎,最大功臣就是奮力搞笑的「大叔」級小生吳秀波。如果你看過在「趙氏孤兒」一劇中飾演「程嬰」的他,那副孤臣孽子的嚴肅模樣,一定不相信他也可以這麼可愛,這麼「萌」!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他為了幫好友照顧幼兒,把玩具掛在耳朵上扮鬼臉、唱歌逗孩子,不計形象的演出還真是放得開!相形之下,女主角雖然也不弱,但角色不如他討好,獲得的掌聲也沒有他多。關於演員,我還要大力推薦一位配角:飾演其中一個婚姻案例的大老婆「苗錦繡」的資深女演員岳紅,她的演出極為流暢,可說是一氣呵成、毫無斧鑿痕跡,讓人看得好過癮!我好奇之餘去查了她的資料,發現她早在1986年就得過「第六屆中國電影金雞獎最佳女主角」,果然薑是老的辣呀! 說完了演員,來談談劇情。故事的主軸雖然是兩位離婚律師的愛情,但穿插了其他的婚姻案例:有太太出軌而導致離婚的(池海東、焦豔豔);有先生外遇騙太太假離婚的(苗錦繡、董大海);有先生自己外遇離家之後發現太太事業有成竟然回來主張分財產的(鄭天涯、夏芳草),還有太太是家庭主婦,先生失業了不敢告訴她,卻因此招惹上紅粉知己的(曹乾坤、湯美玉)……,這一樁一樁的婚姻衝突,使得整齣戲高潮迭起。不過,可別以為這部戲只不過是在堆疊各種婚姻八卦——這些我們在社會新聞版面不是每天都讀得到嗎?——編劇顯然是做足了功課的,有些段落的討論甚至可以當成課堂上辯論的素材呢! 為了呈現編劇的努力,我特別挑選了第二十集的一段劇情,寫成逐字稿,讓讀者們一窺此劇中對白的風貌。這是兩位律師在一場別人的婚禮中的對話: 池:「你別看這兩個人現在山盟海誓的,真的說不定,用不了多長時間,咱們兩人就能再掙他們一筆(註:指離婚官司)。」 羅:「你缺不缺德呀你?池海東你知道嗎?正是因為你有這樣混帳的價值觀,你注定一輩子打光棍!」 池:「小羅,聽池老師給你上一課啊!我推薦你一本書,叫《家庭私有制國家的起源》。婚姻,以前是沒有的;家庭很早就有了,在母系氏族時代就有家庭了。後來人類有了私有財產,要把自己的私有財產轉給自己的下一代,才有了婚姻。所以,婚姻根本就不是為了愛情而產生的。」 羅:「那要照你的理論,我們就不應該在婚姻中要求忠貞不渝的愛情了?」 池:「婚姻和愛情根本上就是兩碼事。人類再高級也是動物,你見過哪隻雄性動物在發情期過了以後,還守在雌性動物身邊到死的啊?」 羅:「那麼請問:人和動物能一樣嗎?動物會養老嗎?動物有遺產繼承權嗎?動物一年發幾次情啊?如果人跟動物一樣的話,倒楣的到底是雄性還是雌性?你會為了一次交配權一年打一次群架嗎?如果人按動物性來劃分,動物界的母獸可是逮誰跟誰呀,發情期的母狗你見過吧?誰告訴你牠們是住巢動物、只願意待在窩子裡頭、一輩子帶小狗啊?」 過一會兒,羅又說:「老池,你剛才說婚姻制度是違背人性的,你這個觀點我就不敢苟同。那你說全世界各地為什麼要有法律?正是因為我們的人性中有這樣或那樣的弱點,法律的健全、制度的完善,正是用來制約這些弱點的。比如說,婚姻制度的建立,正是因為知道人的天性中就有喜新厭舊、趨利避害,所以說,我們必須找一個公正的方式來解決這些問題,兼併愛與責任,你說是不是?」 呼!各位看倌會不會覺得這些對話好沈重啊?還好,劇中像這樣的時候並不多,整部戲多半還是輕鬆幽默的調子。有人說,這齣戲有一點「小資情調」,我是同意的;跟一般的鄉土劇比起來,它描述的是中高階層的生活,或許有些人會因此少了點共鳴,但你不能不承認,它所指出的婚姻問題確實具有社會切片的效果(小三啦、網戀啦等等)——這一點,海峽兩岸倒是很難得地相當同步呢!只不過,對岸年輕人似乎比我們早婚,羅鸝28歲就被稱為「大齡未婚女子」,父母為她的婚事非常著急;反觀台灣,女性的平均結婚年齡逼近三十歲,顯然是比對岸晚了一些。 寫到這裡,篇幅已經太長,但我一定要提到我心目中此劇的兩大缺點:第一,劇中的男性角色除了男主角之外幾乎都是被醜化的,例如:有暴力傾向的恐怖情人(岳群)、意志不堅的失業丈夫(曹乾坤)、想分前妻財產的惡夫(鄭天涯)、欺騙羅鸝感情的已婚律師(吳文輝)、心術不正還遺棄養父的年輕律師(潘小剛)、落魄潦倒卻還挺自戀的作家等等。是不是因為編劇自身的侷限,甚少遇到善良可愛的男性?這一點我為男性深深感到不平!第二,我很不喜歡劇中女律師口口聲聲喊著平權平等,但只要稍遇麻煩就拿出身為女性的特權,撒嬌啦、耍賴啦,無所不用其極,我覺得這是半調子的平等,不是真平等。持平地說,假如要用女性主義的角度來檢視這齣戲,它有很大一部份是禁不起檢視的。 話說回來,大多數的人看連續劇只是為了讓腦袋放空、打發時間,不見得非要講究「政治正確」不可;因此,這齣連續劇已經算是「好看」的了。演員稱職、情節合理、製作有一定的水準,確實值得推薦。喔,對了,假如你習慣在網路上追劇,千萬別錯過了第26集的「離婚典禮」喔,它可騙了我不少眼淚呢! (本文已發表於《杏陵天地》雜誌2015秋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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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