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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16:49:53瀏覽1829|回應10|推薦10 | |
抗日剿匪名將張靈甫將軍遺孀 這是哪一門的規矩?國防部什麼大錢都在花,動輒數十、數百、千億的凱子軍購,自來毫不手軟,而且不恤國情,不睬民意,任由社會賢達或媒體呼籲,還是一副非買不可的「專業」姿態。然而,補發勳章要花幾文工本費?竟然錙銖必較的要求付費,何況還是對待國軍忠烈的遺族! 勳章用以褒揚忠藎,淬礪軍魂,代表的是軍人的核心價值,即使持有人或其後不慎遺失,第一次補發予以免費也屬合理,何況是面對足堪驚天地泣鬼神的先烈之遺孀,六十年來,莫說應感其壯烈,總有人想到主動辦理補發,以慰忠靈及其家屬;俟其家屬申請補發,承辦人及其主管則應知敬慎其事,唯恐怠慢,豈有必需繳費之理?報載「國防部的回函列出每個勳章的價格,要王玉齡花錢買」,所以,「必需繳費」是繳作業費,恐怕還是善意的誤會,莫非真的臚列勳章價格,可以依價而沽,成為勳章可以「花錢買」?國防部必須交代清楚。「買官」疑雲未消之際,此舉之無情無義,豈非雪上加霜而自貽伊戚? 基層員警在執勤中遇到情況堪憫的民眾,自掏腰包提供餐飲、車資,以解民困的事蹟時有所聞,國防部「要王玉齡花錢買」,如果真是要相當高額的價格「購買」勳章,那問題恐有違法之虞;如果只是行政作業的工本費,則未能及早檢討改進,對初次申請補發者施予免繳,已非所宜,當面對的是一位壯烈成仁的先烈遺孀,沉默六十年後的小小願望,區區幾千元,不值得以同袍之義、晚輩之情,用行政事務費或特支費等適法經費支付?承辦人及其主管可否感念,肩上的梅花甚或將星,若非先烈的犧牲奮鬥,豈有今日易得之爵祿?如今承平之世,即使將星數顆的光耀,又豈能與抗日剿匪時期,將士用命的鮮血與頭顱可比?當「回函列出每個勳章的價格,要王玉齡花錢買」,承辦人及其主管心中竟無一絲感恩懷德之反思? 國防部層層經手的官員,應該都是受過黃埔洗禮的,『黃埔精神』是什麼?黃埔精神就是『犧牲的精神』、『團結的精神』和『負責的精神』。張靈甫將軍獻出生命他無愧的做到了。遺孀 【本文及「補發勳章收錢的問題在哪裏?」二文同時獲udn刊載於 「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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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