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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系社會的形成與解體(一)
2011/12/08 16:47:27瀏覽1677|回應0|推薦0

              

  在〈類獅群時代〉中筆者曾經談到,從伏羲到大禹的二、三千年中,越往前「類獅群現象」的痕跡就越顯著,只是越往後群體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大,開始有了共主,有了組織,強者的控制力越來越大,當一個強者同時擁有幾個「獅群」,母系社會便逐漸往父系社會過渡,算算這應該是在黃帝時代。

  然而,觀察了這二、三千年中社會現象的轉移,筆者認為有一個問題饒富社會學意義,那就是:

  「在多數以女性為核心的母系團體間走婚的一個特定男性,他如何能確定某一特定新生兒為其所出?」

  舉例來說,黃帝之二十五子既分散在各不同母系團體中,那又如何確定其等各為黃帝所出?

  解答這個問題的最好解釋可能是:

  「統治權已由專注於一個群體進展到跨數個群體

  也就是說,人類社會已由「類獅群」的:每一個「類獅群」由不同「類獅王」管理,進展到,一個「類獅王」同時控制幾個不同「類獅群」的「跨群體統治制」。

  注意,文中的「類獅群」指的是「人群」;而文中的「控制」或「管理」則隱含著一種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建立。因為,相對於沒有任何女人會弄不清楚某一新生兒是否為己出,卻沒有任何男人可以百分之百確定某一新生兒確實為其所出(除非利用現代的DNA鑑定);男人能依賴的唯有制度而已,依一足以信賴的制度「推定」新生兒之所出,而這個制度則部份地包含婚姻制度。

  事實上,「獅群」或「類獅群」已是一個相當進化的社會制度,在這之前的早期是「雜婚」、「混婚」,所有雄性都是打帶跑的。後來,有些往「生殖期制」(包含當期之育嬰)發展,有些往「類獅群制」,有些是「生涯單一配偶制」;有了這些制度後,雌性才能缷除一部份責任,讓雄性介入新生代的撫育。這可以說是最原始的「婚配」。

  原來「生殖」只是本能,而「撫育」呢?對一般哺乳類動物來說,「撫育」則是雌性的本能;一隻雌獸帶著一群糼獸進行撫育,便成了一個「家」,因此一個原始形態的基本的「家」就是母系的。但,「撫育」始終是一項艱困的任務,把孔武有力卻成天在外遊蕩、打鬥的雄獸誘拐進入「家」的系統,提供一部份勞務,便是生物界的一項課題;就這樣,由「雜婚」、「混婚」,終於形成了「生殖期制」、「類獅群制」及「生涯單一配偶制」等婚姻制度,但這還是進化後的本能。

  因此,在「類獅群制」至「跨群體統治制」的演化間,人類必然有一個巨大的配套發展,那就是「人為的婚配」,我們一般稱為「婚姻」制度,據說這是由黃帝的妻子縲祖開始設計引入的。有了「婚姻」制度,男性才能在不同母系團體中認同已出。

  不過,至少到帝俈為止的「婚姻」制度,「家」應該仍是母系的,男性仍游走在不同母系團體間。但,自此而後二、三百年間,「婚姻」制度似乎有了一個長足的發展,「家」已有一個嚴明的制度可循,作兒孩的不再絕對地需要被驅離,他們一變成為「家」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圍著一個大父,以大父為中心,構成一個強固的保安系統,不再像過去的男人一樣要到處遊蕩、走婚,縱然是三妻四妾,也將他們置於勢力所及的近側,就近管理,相反地女人卻明白地圍著一個男人打轉,變成了妻、妾,有了排名,作女兒的也必須出嫁、離開家裡。

  由上可知,所謂母系社會與父系社會差別並不在男人或女人在社會上所扮演的角色,「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現象自母系社會時代便存在。由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的演變最主要是:以女性為主體的母系團體(即:家)解體,而以男性為主體的父系團體(即:家)則成立。自此而後,父系社會在中國成為主流延續約四千年之久。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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