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7/13 10:26:15瀏覽2347|回應1|推薦5 | |
近年來,北部地區房價飆高至離譜程度,令人咶舌,年輕人更是望屋興歎,即便政府祭出奢侈稅,房價也未見下降。更令人痛心的是,推升大台北地區高房價,竟是中央到地方政府,濫用容積獎勵以及放任漠視所造成。 在媒體工作十六年,最近我任職雜誌社又結束營業,在此過渡、喘息期間,有機會與過去經建會老文官、當年跑經建會老記者們見面,席間聊天不免聊到房價政策,這位老文官是位頗有輩分、向來謹言慎行,正巧是位土地專家,浸淫開發政策與規畫有四十年,在座的三、四位媒體人等著聽取他的高論,老文官卻說,「我要說的話是令建商討厭的,是政府不愛聽的。」老文官懷疑,建商的勢力早已深入內政、建管、地政等單位,甚至更高層級的部會,乃至成為某種地方政商掛勾生態。(註:早年政商掛勾是透過土地變更,之後是建照核發,現在則可能是容積獎勵型態)。 每當外界批評高房價現象,要政府拿出辦法時,政府總會推說:台灣地少人稠,尤其是大台北地區,需求大於供給,市場機制難以介入。真正的實情是如此?政府恐怕是高房價的推手,至少,也是幫助犯。 怎麼回事?這位熟悉國內都市法規的老文官將根源指向近年來,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濫用了容積獎勵,如今,容積放寬到全無上限,任由地方政府及建商無限加碼,因而形成住宅區卻擁有商業區的容積率,建商因為擁有幾乎多一倍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可以銷售,獲得的巨額利潤,因此土地標售價格不斷屢創天價。房價就是這樣被炒出來的。 因為這位老文官甚少說重話,若非情況很嚴重,這位老文官是不會如此輕易全盤托出。聽到這兒,有使命感的老記者個個睜大了眼,迫不急待聽老文官娓娓道來,我們這些當年跑經建會的記者,接下來將上了一堂都市計畫課程,時間彷彿回到一九九○代的經建會記者室,專業文官和有使命的記者,為追求真相展開的對話。 在都市計畫中,容積管制是土地使用分區的管制策略之一,目的是配合人口需求、未來社會經濟發展,有效控制建築發展強度及人口密度,合理配置公共設施、確保生活品質,因此,針對土地使用分區訂定不同容積管制,這就是「法定容積」。 容積率是一種公共社會資源,具有公權力政府允許地主、建商蓋的空間,建商又將此空間銷售給一般民眾。如果是在大台北地區擁有高出一倍的容積率,建商從中獲取銷售利潤將是極為可觀。 大台北地區高房價的故事就是這麼發生的。近年來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將容積獎勵當成「萬靈丹」,一方面加速都市發展,一方面做為政府財政工具,從中央的建管法規、交通法規、文資法規、地方法規等都容許容積獎勵,內政部又不把關,也不檢討過時法令,容積獎勵已被濫用到嚴重扭曲市場、誤導資源分配的地步。 在中央政府部分,舉例來說,《都市更新條例》最高容積獎勵額度五○%,策略地區更可達一○○%;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設停車空間享有二○%容積獎勵,鼓勵綜合設計則有三○%容積獎勵,興建老人住宅也有二○%;大眾捷運系統場站聯合開發也有五○%容積獎勵;《文化資產保存法》下訂有古蹟土地容積移轉四○%至五○%。 在地方自治精神下,地方政府加入提供容積獎勵行列。如,輻射屋、海砂屋改建也有容積獎勵。如台北市為舉辦花博曾在「二○一○年台北好好看」計畫下提供獎勵容積,另外台北市現還有「騰空期程獎勵」,對於在六個月內拆除窳陋建築有五%容積獎勵;投入綠美化維護也有容積獎勵;去年(2010年)八月中公告老舊中低公寓更新改建,獎勵容積可達法定容積的二倍;去年十月公告老舊市場再生專案計畫,在一定期程內改建,獎勵容積可達法定容積的二倍。 高雄市政府也有相關容積獎勵,如建築基地申設開放空間及停車位,有容積獎勵,對空地空屋綠美化也有五%容積獎勵。只不過,大台北地區房價高、市場需求強勁,獎勵容積帶來很大開發效果(因為有暴利可圖),相較之下,南部地區因為供給大於需求,容積獎勵沒有什麼效果。 最厲害的容積獎勵要算新北市,琳瑯滿目獎勵項目,讓令人瞠目結舌。它依據「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及築相關法令」,開放空間、公益性設施、基地規模、時程、綠建築、停車空間、都市防災、危險建築、創意性建築、容積移轉都有五%至四○%容積獎勵。 周錫瑋任台北縣長時,在二○○九年十二月底先修正三重、板橋、中和、新莊、永和、新店、蘆洲等二十處都市計畫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接著,「配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以及容積移轉都市發展趨勢與規畫理念」,修訂在距捷運車站用地或火車站周邊 待續…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