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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對檢調獨立的期望吧!我們需要一個選舉出來的檢查官!
2006/07/12 08:50:25瀏覽1077|回應0|推薦1

  不小心又登上了聯合報民意論壇版(7月12日),但對編輯的刪減的方法不甚滿意,所以在此全文登出,紅字是聯合報編輯刪減的部份,請大家指教。


  趙建銘被起訴了,第一時間,我們或許會對檢察官大聲叫好,但仔細看看新聞就會發現,起訴內容有許多的遺漏(賣官案、背信案皆直接簽結),有許多部份過於相信被告的證辭(耐斯的三千萬真的是借貸?),許多案外案並未深究(說實話,我才不相信誠品老闆的一千萬真的是無對價的捐獻。),不論案情的真實為何,臺灣司法的誠信在此次的起訴中,再一次受到了傷害。

  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眾多弊案調查至今,我只能心灰意冷的認為:真的,真的不要期待臺灣的檢調高層此時突然良心發現,開始動用資源來追查所有第一家庭相關的弊案.臺灣唯一需要的,是一個用選舉選任出來的地方檢察官.

  美國各州都一樣,一個地區(不見得指一個城市)都只選任一個檢察官(就等於臺灣每個地檢署的檢察長),其他人都是他手下的助理檢察官,檢察官是該區刑事追訴成敗的唯一也是最終負責人.

  美國檢察官與黑手掌之間的戰爭,持續了近一世紀,尤其紐約檢方,對黑手黨犯罪體系的追查,始終不遺餘力,你會發現與黑手黨同流合污的市長、警察局長及參眾議員,但你不太容易找到與黑手黨掛勾的檢察官,為什麼,因為美國的檢察官是用選舉產生的,而每個檢察官心裡想的,全部是更高的政治職位:紐約市長、紐約州長與紐約參議員。你認為會有一個檢察官,冒著被政敵批評為「縱放黑手黨回到紐約街頭的檢察官」的風險嗎?民眾大多數的時間,不一定在乎司法程序正義,但一定會記得檢察官曾經讓多少罪犯逃脫司法制裁。

  記得在唸法律系的時候,教授總是將司法官身份保障視為司法獨立最重要而無需質疑的一環,至今回想,我們未免過與天真,檢察官的身份或許受到保障,但檢察官的前途仍掌握在統治集團的手中,而不論司法系統是如何的否認,但大多數人總是認定,有一支看不見的黑手在操縱我們的司法(尤其是檢察體系);泛綠的認定檢調人員大多是藍營的間諜--一天到晚把資料交給邱毅爆料,不是間諜是什麼?泛藍則一口咬定一定是陳水扁在幕後操縱。

  即然政治因素無法被排除,那還不如一勞永逸的,將檢察官的適任與否,交給政治去決定吧,選與任期制雖然不見得能使檢察體系擺脫不當的政治干擾,但一定能讓檢察官的優劣,藉由選舉的競爭而攤在陽光下。試想,如果台北市檢察官是民選的,檢察官就必須說服輿論及選民,他如此起訴趙建銘是合理的,而再投給我一票。

  民主不是一切,我們有可能選出一個無法達到選民理想的檢察官,就像我們選出來的總統一樣,但比起現在檢察體系黑幕重重(不論是真實的或假想的)、信譽接近破產的情況,這是一個改變的機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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