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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應該自行搞定國務機要費的司法使用與機密認定爭議
2008/06/02 11:31:38瀏覽542|回應0|推薦1

  自從馬英九決定不對國務機要費的內容解密,一堆名嘴在政論節目中大罵馬英九為何不解密!

  很多人要目前還搞不清楚,陳水扁對南線專案與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認定,其實是兩個問題,南線專案是陳水扁宣稱自己從事,而外界不知他在幹麻的密秘外交,不過,馬英九政府沒找到檔案,沒檔案就沒機密,沒機密何來解密,陳水扁怎麼說就隨他,不過對政府而言,沒有就是沒有。

  國務機要費機密案是那一大疊發票在被特偵組帶走,現在作為法院審理的卷證,而被陳水扁事後追認為機密,也就是說,這些發票是否是機密,馬英九沒有看到,也無從判斷它是不是機密,而要解密,就應該先交回總統府,讓馬英九先看過才是。

  但不論馬英九的決定對或不對,也不論其中的政治爭議,但就司法論司法,法院與檢察署應該自行搞定國務機要費的司法使用與機密認定爭議。

  理由:司法在陳水扁使用國務機要中,唯一要作的,就是判定陳水扁及吳淑珍是否非法使用國家預算,因此,司法有權參酌一切政府機關的卷證資料,不論有沒有冠上絕對機密的帽子,機不機密只有是否必須公開審判的問題。

  如果任何人,不論是現在或過去政府的任何一人,運用任何非法手段,包括運動機密核定權將不是機密的文件變成機密,司法應該運用自己的體系,自己去作出最終的裁定。

  當國會要求尼克森公佈橢圓辦公室的機密錄音帶而被怎克森拒絕時,案件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法院裁決,尼克森必須交出錄音。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尼克森也不停的使用一切行政與司法抗辯的手段抗拒,但最終人們會記得,是司法權自己的裁決迫使總統就範,也再度確認司法的獨立性,以及司法得以制衡其他兩權的職能。

  今天,是司法要審判這個案子,司法必須自己搞定,不然,司法在我國,就只是行政權的附庸,別再講什麼皇后的貞操,因為,你們不配!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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