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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溫了
2011/08/26 08:23:41瀏覽85|回應0|推薦0

回到溫哥華的前一天發生了一個小插曲。

借住我地方的泰國友人晚上近11點打電話來問我可不可以讓她先生住在我這裡一個晚上。把地方借給她住之前我就已經再三的告訴她:我不願意讓妳老公來我這邊住。

她臨時打電話來問我,說她先生沒地方去,又已經很晚了巴拉巴拉,而且人都已經在我的地方了,我就算說不願意又能怎樣?

我勉強同意了,可是我也非常強烈的表達我的不滿。

我跟她說,就讓他住一個晚上。請告訴妳先生絕對不要碰我的東西,而且也不要把浴室弄髒;在我明天到家之前,請他務必離開我住的地方,我不想跟他打照面(因為我笑不出來)。

讓我非常不高興的是,就已經告訴她兩次不要讓她先生住我這裡,她還打電話來問我,這不是讓我做壞人嗎?再者,人都已經跑到我住的地方了用這種強迫中獎的方式,是讓我最不高興的,我最討厭被強迫做什麼事情,這整個讓我非常不高興。

阿本當時在我身邊,也算夠善解人意了,他知道我相當不高興,也站在我這邊為我說話:她不應該這樣勉強妳的,妳已經很好了,讓她免費住妳的房間一個月,不應該再要求更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堅持,妳注重隱私,不想讓陌生男子進妳房間也是正常的,她這樣要求實在是讓人為難,妳要不要我幫妳拒絕?

阿本這樣說之後,我頓時心裡面也比較好受一點,因為有人了解我的感受。

我那泰國朋友也被我的強烈不滿給嚇到。她沒想到我反彈如此強烈,不過她也很配合我,至少我回家的時後,看到她把被單洗好房間整理的很整齊(除了她的東西已經佔了我很多位置,結果導致我沒地方放自己的東西。

算了,再過一個禮拜她就要搬走,我就試著去習慣房間有其他人的感覺吧。

是說我這個人也很沒誠意,要幫也不幫的心甘情願一點,還規矩多多,讓對方住起來可能也不太舒服。不過誰也沒資格說我,因為讓出房間的人不是別人,是我,所以老娘有資格抱怨,其他沒付出甚麼的閒雜人等輪不到他們口舌。

我只是規矩比較多,可是我並沒有盛氣凌人,基本上就是尊重二字。既然她變成我短期室友,也是緣份,大家彼此尊重。我的生活習慣喜好只要她願意尊重,我也自然會更體貼她的感受,畢竟寄人籬下總不是什麼好的感覺,我也盡量讓她覺得我也滿喜歡有她作伴(只是我更喜歡一個人的空間)。

阿本再過一個禮拜回溫哥華,我很期待呢!轉眼間八個月已經過去,我們感情也變的很好,都不吵架了,多了更多尊重跟珍惜,我也學會了甚麼叫作真心感謝,本來一切都理所當然的事物失而付得之後,我感激現在與他所有的一切。

回溫哥華的前一天,阿本一直跟我說:I am gonna be so sad...。我聽了心都酸起來,可是也有一絲絲甜,因為,他不捨我的離開耶!

他說這一次我去找他,我們一起去了很多地方,對他來說意義很不同,是一個非常珍貴的回憶。我說我也是,有他在我身旁,我覺得很踏實,覺得很安全,也覺得很幸福開心。

我們不避諱聊到之前的事情,阿本有時後會故意酸我,說我當時(跟那個人)也很開心。我跟阿本說,那種開心是短暫的,不踏實的,落幕之後只會覺得當時不知道自己再想什麼。可是跟你不一樣,現在的開心是很多的感覺組成的,踏實,平和,穩定,滿足,而且是真心的覺得很幸福,尤其看到你的笑臉,等你下班之後回家給我一個擁抱,上班之前蜻蜓點水的吻,我非常非常的開心。

阿本聽了對我笑,肯定地點點頭,又把我的手握緊了一點。

睡覺的時後,阿本會握住我的手。雖然都是我主動去握的,可是他會回握著我,我們之間已經有很大很大的進步,能走到這一步,能夠像現在這樣開心相處,真的不容易,很慶幸我們一起走過了。

放上幾張照片,這次去找阿本的這幾個禮拜照的。

p1. 我們去了幾間酒廠,有試酒,阿本一下子就醉了,他躺在我腿上,讓我幫他按摩太陽穴,結果被朋友照下來了。

p2. 跟阿本的朋友去海灘曬了一整天太陽。

p3. 跟阿本與朋友一起採番茄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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