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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加倍奉還 馬總統、黃總長被司法「罰跪」
2013/11/02 11:51:07瀏覽1123|回應0|推薦15

20頁的新聞稿,已可窺見北檢主任檢察官張介欽的犀利與刀筆。刑事上,「已洩密之秘密不為秘密」,可為馬總統、江院長等人築起司法防火牆,以共犯觀點來論馬總統為潛在被告者,洵屬見獵心喜、政治惡鬥,凸顯反馬情結而已。由北檢新聞稿可見證更嚴重的問題存在,為何黃總長要向馬總統報告「後續偵查作為」?在馬總統閱覽「專案報告」之後,明知案件尚有「後續偵查作為」,為何又要黃總長再次會見與報告?

如果馬總統真在乎司法關說的大是大非,國民黨團早就記名投票,通過修訂「妨害司法公正罪」至少在「立法委員行為法」針對同法第17條訂定嚴厲刑責,而非以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來進行政治處理。王柯二人司法關說案迄今尚未受到嚴厲處罰,不正因為前開法律沒有明文刑責之故?既知如此,國民黨立院黨團為何不提案修法,迅速通過「嚴以待己」之妨害司法公正罪?理由在於,每位立委不論分屬何黨何派,心裡清楚知悉自己的選民服務,很有可能踩到「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嚴厲紅線。職是之故,馬總統的大是大非,已淪為面目全非。沒有黨籍立委支持,更缺乏人民共鳴力挺。想到此處,馬總統與黃總長,應該會淚流滿面,悲憤又無奈。

北檢起訴黃總長,與其說要定黃總長之罪,不如看成檢察體系對政治惡勢力的反撲與「加倍奉還」。其一,抗議黃總長夜奔總統官邸,面報後續偵查作為與行政不法事證,把檢察系統自我作賤,視為總統個人的政治工具;其二,表達司法專業對於政治勢力介入個案的憤怒與痛恨,檢察系統的龍頭首長,竟然好大喜功,不顧司法獨立而專情於政治鬥爭,甚且把「後續偵查作為」直接面報總統,這是不是司法皇后當街攬客賣淫的下賤行為?求官賣笑已無奈,為行政不法而犧牲司法獨立,把總統當成太上檢察總長,這不是出賣司法專業討好總統歡心、博取讚譽,什麼才是出賣司法獨立求取恩寵?兩份專案報告大喇喇記載著「本署特別偵查組為防範當事人串證、證據滅失、日後擬視案情發展,陸續傳喚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及陳守煌等人到庭說明,並視案情發展需要進行搜索、函調清查相關資金,以釐清真相。惟立法院將於102年9月17日開議,爰訂於102年9月6日前完成相關偵查作為,並分別函送監察院審議及發交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等文字,偵查內容與偵查程序皆向馬總統面呈報告,箇中是否涉及洩密等刑事不法,還重要嗎?黃總長的特偵組不是馬總統的偵防東廠,倘若只要報告行政不法,為何連同後續偵查作為也要面呈馬總統?黃總長的自大妄為,恐怕也是司法的自我蒙羞。

立法院長自甘作賤為關說院長,已是台灣民主的恥辱,奈何檢察總長為此出賣司法獨立,面報總統陳述後續偵查作為,王、柯、黃等三人,若不是全民羞恥,什麼才是全民羞恥?當政治與司法交會、大放火花的彼刻,台灣人民也見證了政治惡鬥,司法自我沉淪的可悲與可惡。北檢加倍奉還,馬總統、黃總長已被「司法罰跪」。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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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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