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在臉書上宣布「為了避免公務與選務的混淆,臉書維運工作將委由『台灣加油讚』管理」。當初成立馬總統臉書時,難道不是利用總統府的公務資源和人力來規劃籌建?昔日公有公用,現在變成私有私用,這算不算是馬總統圖利馬辦,還是馬辦侵占總統府公有公用的臉書財產?特偵組要不要依《貪污治罪條例》,盡快偵辦有無任何利益輸送?
國民黨在日前通過馬吳配,吳院長成為副總統參選人,爾後是否行政中立還需要仔細檢驗,但是看看馬英九總統臉書的建置成立與現在的移轉交接,誰能保證沒有假借公帑行個人選舉造勢之利用?據報導,某科技公司邱姓負責人為馬總統臉書進行規劃,此一規劃所需費用是否由公款支付,特偵組要不要介入調查?倘若利用公款成立的臉書,如今要轉給馬辦作為私人的競選工具,如此轉讓豈不是明目張膽公然圖利?大家可別忘記,當初由總統府發言人和幕僚,宣布臉書開張和負責管理,他們的薪水俱為納稅人支付,如今馬辦接手馬總統臉書,這難道不是公器私用、圖謀私利?面對此一「貪污」嫌疑,馬總統要不要「踹共」、說個明白?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11.08.01、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1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