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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年有無貪汙 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
2010/11/10 07:33:47瀏覽3464|回應25|推薦10


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向電玩業者收受前金、後謝、分紅共2140萬元,由張宏年「關說」市政府核發摩納格育、摩拿軻育樂公司牌照,此案「白手套」林昌朋及收賄的偵查小隊長何明憲各判處十五年二月重刑,業者柯美雲、郭俊佑判處一年至一年二月徒刑,唯一獲判無罪者即為市議會議長張宏年。


胡志強作證說:「這兩件申請案件,我會核准,是因為申請內容合法,我也不想讓當年申請核准件數掛零。」既然案件合法,業者何須白白送錢給議長?法院認為是「關心」、不是「關說」,這種自由心證,符合一般的經驗法則與論理原則嗎?胡志強市長現在為了市長選舉,公開宣稱市內特種行業已經被他趕得差不多了,當初核發兩張電玩牌照時,為何不堅持電玩業零成長?如今為了選舉利益,急就章的掃蕩、臨檢,難道不是做場戲、演給市民看看罷了?


柯姓業者在2007年5月付給張宏年200萬元,並且約定此後每個月支付100萬元,一直到2009年7月為止。既然胡市長認定業者合法申請、合法核發牌照,為何業者還需要每個月「分紅」100萬元給張宏年議長?難道張議長插股其中,還是張議長收錢成為習慣?合法經營的任何行業,除了依法納稅以外,難道還需要每個月支付議會議長100萬元的規定與道理?


收錢無罪、送錢有罪,這是什麼判決?如果馬總統真正關心司法改革問題,為何對張宏年收錢辦事而獲判無罪漠然置之?難道只有阿扁成為被告的司法案件,才值得馬總統關心、國民黨造勢利用?馬總統與國民黨,敢不敢保證張宏年的清白,大聲向台中市民說張宏年議長沒有貪汙?議員要改選,值此時刻,張宏年的清白誰來保證?收受2140萬元是事實,張宏年貪汙與否,難道馬總統與國民黨都選擇遺忘?


胡志強市長曾在張議長獲判無罪時恭賀他,這代表胡市長認同議長收錢合法合理,魚肉百姓似乎是議長非法定的職務權利,有這樣的市長加議長,難道台中市民還可以繼續忍受與縱容?


馬總統與國民黨如果相信張宏年議長清白,收了2140萬元但是沒有貪汙犯法,就請為張宏年背書保證。「小惡不斷、大惡難除」,馬總統對張宏年收錢辦事的行為,依舊繼續裝傻、不知道,是否把「清廉」當成選票吸引口號,是否鼓勵國民黨的官員與民代,可以嘴巴空喊著「清廉」,但是手中麥克麥克、滿把現金口袋藏呢?若說國民黨捍衛清廉、堅持司法改革,還有誰比國民黨「渾蛋」,還有誰比國民黨更「呀呀呸」呢?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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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倭賤畜使台獨金馬獎成了世界笑話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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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貪腐民進黨貪污幾千億並匯到國外去,蘇貞昌蔡英文民進黨敢不敢保證
2010/11/10 08:22
黑心貪腐民進黨貪污幾千億並匯到國外去,把台灣人的血汗錢吃光還匯到國外去,你敢不敢保證?
基督教長老教會長期以來搞挺扁護貪吃台灣人民血汗錢並匯到國外去,高俊明及羅榮光等一干害台人士在史上巨貪陳水扁及黑心貪腐民進黨貪腐執政時吃香喝辣,陳幸妤在扁當選那年才二十多歲的女人睡的床就己經是90萬元奢華程度遠超過趙建銘,基督教長老教會當然是邪教組織

cc
樓下的醒醒吧
2010/11/10 08:19
收了錢是事實,獲判無罪也是事實,貪汙與否,
當然要問問馬總統怎麼看這個判決?
不合邏輯???我看是不符合你的顏色期待吧!!!

台灣人
邏輯很有問題
2010/11/10 08:12

相對的,蔡英文能不能保證陳菊919當天下午確實在高雄市視察災情,蘇貞昌能不能保證,民進黨能不能保證,蔡英文能不能保證陳水扁沒有貪污?民進黨能不能保證,這樣下去,沒完沒了了!

所以,我覺得作者的思考邏輯明顯有問題!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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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未施壓 張宏年判無罪
2010/11/10 07:38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2009.11.11 03:10 am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涉為電玩業者護航案,一審宣判無罪,市長胡志強打電話向他道賀。
 
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被控為電玩業者柯美雲護航取得營業執照,索賄兩千餘萬元,台中地方法院昨天以罪證不足,判他及隨扈吳啟欣無罪。
檢察官不服,指張宏年身為議長負有監督官員重責,為電玩業者關說護航取得牌照獲重利,法官判無罪,無異鼓勵民代接受特種業者請託,收受賄款,敗壞民風,將上訴。

此案「白手套」林昌朋及收賄的偵查小隊長何明憲各判處十五年二月重刑,業者柯美雲、郭俊佑判處一年至一年二月徒刑。

張宏年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多名藍綠議員昨天也打電話向他道賀。

台中地院襄閱庭長張國忠說,本案構成貪汙有「三角關係」,即民代索賄、業者行賄、及官員涉及不法。合議庭查出張宏年向柯美雲收受兩千一百四十萬元,檢方雖查出因張宏年「關心」,而讓柯女請得兩張電玩牌照;但檢方並未查出官員遭施壓、關說或收受賄賂,因此判張宏年無罪。

檢審查出,張宏年九十四年與柯美雲(四十九歲)謀議,由張向市長胡志強、經濟局長廖德淘關說,分別核發摩納格育、摩拿軻育樂公司牌照,事前約定柯女須支付關說前金、後謝及營業紅利給張。

後來柯女透過張的隨扈吳啟欣,交付前金八百萬、後謝三百萬給張宏年,即未繼續付款,引起不滿,表示不再支持柯女營業。柯女在九十六年五月再支付兩百萬元給張,約定此後每月支付一百萬元,直至去年七月。

法院調查時,廖德淘說:「張宏年曾對這兩案關心過,若符合規定拜託儘快依法發照。」胡志強也作證說: 「這兩件申請案件,我會核准,是因為申請內容合法,我也不想讓當年申請核准件數掛零。」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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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年貪污案 二審無罪
2010/11/10 07:35
【聯合晚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10.08.24 03:30 pm

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被控為電玩業者柯美雲護航取得營業執照,索賄兩千餘萬元,一審將他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以查無證據證明他向公務員施壓、關說,將他及隨扈吳啟欣都判無罪。

檢調查出,張宏年94年與柯美雲謀議,由張宏年向市長胡志強、經濟局長廖德淘關說,核發摩納格育、摩拿軻育樂公司牌照,事前約定柯女須支付關說前金、後謝 及營業紅利給張。後來,柯女透過張的隨扈吳啟欣,交付前金800萬、後謝金300萬給張宏年,即未繼續付款,引不滿,表示不再支持柯女營業。柯女於是在 96年5月再支付200萬元給張,約定此後每月支付100萬元,直至98年7月。檢察官遂依貪汙罪將張宏年等人起訴。

一審法官說,本案構成貪汙有「三角關係」,即民代索賄、業者行賄、及官員涉及不法。合議庭查出張宏年向柯美雲收受2140萬元,檢方雖查出因張宏年「關心」,而讓柯女請得兩張電玩牌照;但檢方並未查出官員遭施壓、關說或收受賄賂,因此判張宏年無罪。

法院調查時,台中市政府經濟局長廖德淘說:「張宏年曾對這兩案關心過,若符合規定拜託儘快依法發照。」胡志強也作證說:「這兩件申請案件,我會核准,是因為申請內容合法,我也不想讓當年申請核准件數掛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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