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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6 14:24:09瀏覽1997|回應4|推薦4 | |
引用文章美司法部新聞稿全文 引用文章警告貪官 美國要沒收扁家2宅 美國政府提出沒收陳水扁家族在紐約與維吉尼亞州所購房產的民事訴訟後,國內媒體大幅報導,同時大家高興美國為打擊貪腐公開表示支持,但是,事情是這樣簡單嗎? 如果扁案已經三審定讞,美國政府可以採取扣押扁家財產後返還給我國政府,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沒收財產訴訟,待法院判決確定後沒收相關財產,可是值此時刻提出沒收訴訟而非司法行政上的扣押,當中隱藏的政治動機與連帶影響不可忽視! 首先,美國法院如果需要傳訊扁家人作證說明,那台灣當局是否要押解扁家人士到美國出庭?一旦陳水扁如果到美國出庭作證,是否會有節外生枝、脫序演出的不可預測事項? 再者,陳水扁面對美國政府的民事訴訟,如果有所抗告與不服,依美國法律對美國政府提出刑民事訴訟,將來美國法院開庭,台灣要如何處理相關司法互助事項?如果陳水扁堅持依美國法律到美國出庭辯論,台灣政府又將如何面對美國司法壓力? 當大家高興美國司法部前所未有的新聞稿聲明時,是否忘了陳水扁與扁家人趁機利用美國司法訴訟到美國出庭的機會? 如果扁家人如願到美國出庭,台灣當局要不要面對無法評估的政治風險?扁家人難道不會利用政治庇護或是趁機偷渡第三國? 特偵組應該請益美國當地熟稔相關法律規定的律師或法官,調查清楚相關流程與順序,避免扁家人利用美國政府訴訟的機會而做其他不當操作,況且這個民事訴訟案分別由紐約南區和維吉尼亞西區的地方法院審理,兩個地方法院各自獨立判決,萬一判決敗訴或是其中之一敗訴時,台灣當局又如何面對後續接踵而至的法律效應呢? 高興別太早,特偵組趕緊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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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