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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15:22:29瀏覽3861|回應5|推薦30 | |
林飛帆會不會跟他的台獨老爸說,爸媽要先經過林飛帆同意,然後才能結婚?有沒有「先同意,再結婚」的理由?林飛帆已經是二十多歲的成年人,他的父母結婚已是既定事實,兩個既定事實要以民主、人權的角度來評斷,合理、適用嗎? 服貿協議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送立法院備查,至於立法院透過朝野黨團協商改以審查方式進行,其共同點都在於審查或備查服貿協議,於法有據,並非毫無法源。占據議場的學生、學者、律師所要求的「監督機制」,核與立法院合法審查或備查服貿協議是兩件事,不應故意混為一談,誤導視聽、煽動誤解。 兩岸間的協議確實需要監督機制,馬總統與行政院、國民黨立院黨團,皆同意專法規範監督機制。黃國昌與民間人士所提的「兩岸協定締結條例」,名目上掛出兩國論,一邊是臺灣中華民國,另一邊則是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請問哪一國連結臺灣與大陸?如果真要主張國對國的關係,哪還需要命名為「兩岸」?這個「兩岸」,難道可以無限包含日本與臺灣間的兩岸,或是遠到美國與台灣的兩岸?再者,真若主張國對國的關係,台灣與中國間的談判,直接由官方來主導談判,何需委託民間團體或人士?有哪個國家處理國對國的談判是如此機制?在民間版之下,國不成國、政府不成政府,倡議這種亂七八糟的立法,到底有沒有良心與專業? 「先帶套,再做愛」直接易懂,但「先立法,再審查」卻是形式正義,實質亂搞。如果此主張有道理,表示從ECFA以後的所有兩岸協議,都無審查法源,全由立法院亂審亂查而通過或備查。這種歪理若由王大院長承認,實在是民主政治的最大荒謬。這已經不是程序是否正義的爭執,而是對既定事實與既有法制,進行徹底推翻與否定。大家可以試問,誰的出生事先獲得自己同意,再由父母生育?當ECFA通過後,其內的服貿協議即便先於貨貿協議洽簽完成,難道占據議場的學生、學者與律師們,也要重審ECFA,回到過去監督ECFA?「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不是「退回服貿條款」,更不是「力擋服貿專法」,堅持要「先立法,再審查」,只是不正當連結兩件事,故意製造議事衝突與杯葛,蓄意讓太陽花學運朝向末路狂花,挑動藍綠對立,意圖國家與社會更加動盪危亂而已。 學生們應該退場了!光榮與否,留給歷史去評價。要不要退場,須靠自己決定。林飛帆、陳為廷無權強迫占據議場者退場,他們也沒有權力逼迫占據者全部退場。太陽花學運的光榮,不是朝向自我毀滅的「末路狂花」。 筆者註:王大院長返回議場,媒體焦點轉移, 陳林之亂何時平息? (圖片取自蘋果日報,王金平到議場內和學生見面。黃世宏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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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